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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
男生被指以磚襲警暴動罪成 判後逾兩年被律政司追討賠償4警工傷費
2020 年 1 月 19 日,「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告之一的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案發時 20 歲男生經審訊後暴動罪成,2023 年被判監 58 個月,案情指他曾招認以磚襲警。
裁決後逾 2 年,律政司周四(8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警務處長向男生追討賠償 4 名警務人員因工受傷的費用及訟費,入稟狀未提及金額。案件暫未排期聆訊。入稟狀顯示,男生收件地址為懲教所,料仍在服刑。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 提定罪或刑罰上訴即日被駁回 庭上指年內出獄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4 人經審訊被定罪後,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上訴庭周四(8日)聽取陳詞後即日駁回,料 6 個月內頒判詞。
法官關注案中刑罰沒明顯過重,上訴庭不宜介入,而定罪上訴理據已於同類案件駁回,另指律政司一方遺漏近期判例。庭上披露,4 名上訴人最快將在今年 7 月及 9 月相繼出獄。
年度案件回顧社運篇 2025法生了哪些事?
2025 年,是反修例運動六年。《法庭線》持續追蹤案件進度,整理及分析超過 2,000 宗街頭案件,以數據回顧這場至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社運。大部分案件審結之際,出獄被告的近況亦是焦點之一。記者訪問數名獲釋被告,了解他們如何適應現狀,在不安中展開新生活,包括一對夫婦與初生兒子分離、團聚的故事。
另一方面,部分原審無罪的被告,今年重審罪成判囚,包括社工陳虹秀,《法庭線》記錄她入獄前的準備。今年亦首度有被指示威者暴動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法庭線》整理 2025 年重要案件,分成社會篇、社運篇及國安篇,一連三日與大家回顧年度法庭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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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沙田|受傷警向兩示威者索償、稱患創傷後壓力症等 官裁可獲賠49.5萬元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兩名示威者被指毆打警員,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監。事件中受傷警員郭兆恒循民事向兩人索償,法官羅麗萍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判郭兆恒可獲 49.5 萬元賠償,兩人另須付利息及訟費。
判詞提到,郭事後患中度創傷後壓力症,子女亦受欺凌,郭亦曾出現長期失眠及自殺傾向,醫生建議他避免穿著警服工作,亦不適宜配槍,日後仍需接受精神科治療。判詞另指,示威者故意公然襲擊及羞辱郭,令他受傷及遭受嚴重侮辱,警可獲「加重損害賠償」。
專訪|被控理大暴動夫婦出獄 給兒子的情書:過去不在你身旁,但沒錯過你成長每刻
某個清晨,阿輝和阿欣如常餵兩個多月大的兒子喝奶、掃風,再抱到床上哄睡。不同的是,兩人換了白恤衫。待他進入夢鄉,兩人悄悄撫摸小手、小腳丫,在他的臉上親吻一下,於他耳邊輕語:「Daddy Mami 走喇」。
看着眼前的 BB,阿欣和阿輝預想,他至兩歲半的每個成長階段:要接種疫苗、6 個月大以前要給他看黑白圖卡,刺激視覺發展;一歲多可看字卡,認識顏色、數字;兩歲多時申請入讀幼稚園,還有每年交保險⋯⋯兩人排好時間表、準備物資,好讓家人代為照顧。
他們涉理大衝突被捕,承認暴動罪。宣布刑期後,阿欣左算右計,驚喜暗忖:「嘩,嚟得切」——最緊張的幼稚園入學申請,她出獄後可以親自處理,丈夫遲她數星期出獄,估計能夠出席幼稚園面試。
「我哋都擔心,如果我哋唔夠時間,就由婆婆、姨媽去,咁當然都好尷尬,點解 Daddy Mami 唔喺度。」
兩年後,一家三口步出幼稚園,兒子拿着學校派發的氣球蹦蹦跳跳。夫婦倆說,兒子挺喜歡校園氣氛。他們帶兒子去麥當勞,看他小口吃着一根根薯條,嘴巴沾上番茄醬,便用紙巾為他拭擦,滿眼是愛。
阿輝和阿欣慶幸能陪伴兒子第一次面試,回想兩年在囚光陰,未能見證兒子的第一次翻身、第一次行路、第一次喊爸媽,兩人卻不抱憾。
阿輝說:「我哋唔係第一下,唔係喺嗰個 moment 見證,但唔緊要,起碼我哋都知道,可以見證住呢個 progress。」
「咁我 miss 咗佢兩年,我之後都仲有好多年,可以同佢一齊。」阿欣說。
編按:受訪者均為化名
吳子樂被指2019年計劃製武器供他人襲警 被控串謀煽惑暴動等 高院申保釋被拒
吳子樂與另一男子上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兩人被指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人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吳周一(10 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他身穿灰色襯衣到庭應訊、留有鬚渣,精神不俗,開庭前向旁聽席打招呼。
法官譚耀豪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吳的保釋申請。案件將於 12 月 15 日再訊。
理大突圍|10人暴動判囚上訴得直 獲減刑2至6月 料大部分2026年獲釋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1 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控暴動,判囚 3 年 10 月至 6 年。11 人就刑期提上訴,當中 10 人上訴得直,獲減刑 2 至 6 個月;其中兩人就定罪提上訴則失敗。
上訴方爭議,原審法官謝沈智慧以 6 年為量刑起點屬過高,參考背景相同的「梁子揚案」,應以 3 年為起點。判詞反駁,本案示威者與警方對峙時間更長、攻擊更激進,情節較該案嚴重。惟同意其中一項暴動罪,只針對理大事件其中一日,量刑起點應略為下調至 5 年半,另考慮其中一名任職護士的上訴人,於 2020 年冒險參與抗疫,酌情減刑 2 個月。
據《法庭線》統計,假設案中 11 人在獄中行為良好,獲全數三分一減刑,預料兩人於今年內獲釋,7 人明年獲釋,其餘兩人則於 2028 年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