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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10.30 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早前承認非法集結,法官謝沈智慧周五(24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聽取求情後,決定將 3 人還押至 4 月 13 日判刑,以待為當中未成年被告索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

辯方求情時,引同一事件的另一案例,指該案判詞指是次示威無掟磚等行為、無阻附近行車,對公眾地方未構成嚴重威脅。但謝沈智慧不接納,指該案法官未考慮示威者對執法作出挑戰,指本案「示威者挑戰緊警方執法 ... 佢係挑戰緊 law and order(法律與秩序)吖嘛」,而針對警方的話,性質則較嚴重。

她又指,就算被告無其他行為,但選擇留在案發現場,已等於鼓勵此等行為,「人哋做嘅嘢佢哋都要負責」,故此非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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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陳情稱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 官警告中止陳詞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求情稱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 官警告中止陳詞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囚 4 個半月(見另稿)。

判刑前,親自抗辯的鄒幸彤陳情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形容法庭的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鄒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一直守護「天安門大屠殺真相」,亦支援過眾多因講真話而入獄、受騷擾、遭羞辱的人,早已預備承受代價。鄒續指,政府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要支聯會背棄理念,接受國家的絕對權力以得享安逸,而支聯會絕不妥協,因為欠缺公義的安逸絕非安逸。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主控張卓勤亦引述鄒部分發言,指不適合在法庭發表。鄒反指本案尤關政治,除非法庭不打算聆聽她的陳情。羅其後向鄒指,法庭不是鄒藉以發表意見的後門,並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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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有 3 人被指潛逃;另外 8 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

辯方求情指,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 19 歲都會大學男學生被告,原定今年畢業,惟校方指他若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其過往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辯方又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各人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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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旺角|男子認非法集結 求情望照顧病重嫲嫲 主動求還押盼「盡早告一段落」

9.8旺角|男子認非法集結 求情望照顧病重嫲嫲 主動求還押盼「盡早告一段落」
2019 年 9 月 8 日,有人在旺角警署附近聚集示威、一度堵塞馬路,並向旺角警署發射鐳射光。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 2 男 1 女,3 名被告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1 女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當中 1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至 2 月 1 日判刑。其餘 2 名被告申請押後答辯,獲署理裁判官黃雅茵批准,以原有擔保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再訊。

代表認罪被告鍾慶燊的辯方律師求情指,由 2019 年案發至今已逾 3 年,比一般刑事案件長,鍾已承受巨大壓力,強調他坦白認罪、感後悔,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且希望照顧 90 歲、患長期病患的嫲嫲度過她餘下的日子,望法庭輕判。當裁判官問及鍾是否繼續申請保釋時,控方稱不反對,但辯方指鍾在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後,仍主動要求即時還押,稱他希望「事情盡早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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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3男審前認罪 被告求情認「蠢」官指無悔意:蠢係因為做咗炮灰

理大「突圍」|3男審前認罪 被告求情認「蠢」官指無悔意:蠢係因為做咗炮灰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7 人的案件,當中 3 人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周三(4 日)求情。案件押至 1 月 18 日判刑,法庭為 20 歲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期間 3 人還押。有被告在求情信表示,犯案是一個「愚蠢決定」,如有第二次機會,會選擇另一條路。

法官陳廣池質疑他沒悔意,「佢唔覺得自己錯喎⋯佢蠢咗係因為自己做咗砲灰,有得揀佢唔會做前線」。辯方強調,即使被告沒有使用「犯錯」等字眼,亦顯示他知錯。法官再質疑,被告大學時主修法文,「即係語文能力比一般人高囉,點會寫錯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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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首宗「聲援理大」審訊後定罪 學生求情指不會重犯、將於獄中進修

11.18油麻地|首宗「聲援理大」審訊後定罪 學生求情指不會重犯、將於獄中進修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以「圍魏救趙」,營救被圍堵的示威者,被控暴動,分成多案處理。其中涉及 13 人的案件,除了「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及一名 21 歲男生認罪,其餘 11 人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為首宗「聲援理大」、經審訊後定罪的案件。當中 8 人早前已完成求情,其餘 3 人原定於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惟其中 1 人因檢疫問題押後求情。

另外 2 人的代表律師指,事件如當頭棒喝,被告初犯且參與性相對低,事件屬一次性犯罪,相信不會再度重犯;又指被告生活艱苦但仍默默耕耘,形容上進年輕人要為事件花上數年光陰,相信閱畢求情信應會感到惋惜。暫委法官香淑嫻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31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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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9 人認暴動求情 醫生指曾請纓抗疫 男子稱受警襲望減刑遭官質疑

9.29 金鐘|9 人認暴動求情 醫生指曾請纓抗疫 男子稱受警襲望減刑遭官質疑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案,原先有 11 人擬不認罪,今年 10 月中開審當日有 9 人包括醫生、測量師改認罪,他們還押至周五(25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暫訂 3 月 25 日(周六)判刑。

辯方求情指,任職醫生的被告在疫情期間請纓抗疫,曾連續工作 24 小時,獲上司、下屬、病人等親撰求情信,部分人更有到庭旁聽支持他。

另一被告報稱受警不合理武力對待,辯方求情望法庭考慮列入量刑因素,遭暫委法官鄭紀航質疑,當時「有幾個黑色人、黑衣人,打警察、搶犯,情況危急喎」。辯方回應指,「走緊就可以咁打?」又指被告不該參與暴動,「不過佢更不應該喺手無縛擊(雞)之力下受到咁樣嘅武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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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單日偷拍 10 女子私密部位 認罪稱將失去「一直喜歡做嘅事」 准保釋候判

休班男警涉單日偷拍 10 女子私密部位 認罪稱將失去「一直喜歡做嘅事」 准保釋候判
29 歲休班男警被指在今年 5 月,單日內偷拍共 10 名女子私密部位,被同袍巡邏時揭發。男警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10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將失去「一直以來喜歡做嘅事」,承諾「唔會再行差踏錯」。被告獲准保釋,押後至 12 月 1 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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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裁判官無予機會求情、不解釋法律程序 違防疫例罪成男子上訴 指未獲公平審訊

指裁判官無予機會求情、不解釋法律程序 違防疫例罪成男子上訴 指未獲公平審訊
一名男子 2021 年 3 月涉在其擁有的派對房間(Party Room)內,與另外 7 名朋友聚餐及打麻雀,被警方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 599F 章起訴,他否認控罪,受審後被定罪,周五(30 日)在高等法院就其定罪上訴。案件押後頒下判決。

上訴方指,上訴人審訊時沒有法律代表,原審裁判官杜浩成在審訊期間「咄咄逼人」,無向上訴人解釋法律事項,或給予其盤問控方證人的機會,在裁決後下令即時還押,亦未予被告機會求情,認為上訴人沒有獲得公平審訊。

律政司一方稱,原審語氣及說法有可斟酌的地方,但指上訴人作供時,杜官沒有打斷,認為杜官當時是知悉法律爭拗及作考慮。根據司法機構最新的人員名單,杜浩成現已非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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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3 男認油麻地暴動求情 官斥不合理、弱化嚴重性「侮辱本席智慧」

11.18 理大|3 男認油麻地暴動求情 官斥不合理、弱化嚴重性「簡直係侮辱本席智慧」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 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其中 3 人早前認罪,周二( 20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報告,指兩被告「睇熱鬧」而犯案,質疑認罪基礎。辯方後解釋被告曾從他人手中取過物資,有實質參與,法官指不明白求情陳詞,厲聲斥責「侮辱本席嘅智慧」、「胡言亂語」。

法官又批評,辯方「弱化事件嚴重性」,反問「香港有史以來,邊一次事件係喺一個鐘之內掟 250 個汽油彈呀?點樣唔嚴重呀?」案件押後至 10 月 25 日判刑,期間 3 人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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