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於 2022 年 5 月至 8 月,收受還押人士家屬逾一萬元賄款,將眼鏡、非指定品牌香煙、打火機、練習簿等多項未經授權物品,交予荔枝角收押所內一名還押人士。懲教助理被控 3 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涉案還押人士及其胞妹則被控 3 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兄妹被告周三(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還押人士被告因「想生活好啲」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評他利用胞妹,而胞妹亦在探訪期間,暗地裡與兄長溝通犯案細節,「目無法紀」、「兩個月內干犯三次」,明言刑期將不少於 12 個月,押後至 8 月 30 日判刑。 案情透露,3 名被告於警誡下招認,懲教助理被告指「所有收款用於還債」。辯方指,該懲教助理擬認罪,惟得悉其患自閉症,申請押後至 9 月13 日答辯,以取得心理報告作求情之用,以及繼續保釋,申請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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