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認無牌管槍等兩罪判囚18月 海關截郵包揭發 辯方求情指為「槍癡」

46歲男認無牌管槍等兩罪判囚18月 海關截郵包揭發 辯方求情指為「槍癡」
一名 46 歲男子於 2021 年被控企圖無牌管有一支槍械,以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共涉管有 4 支高於兩焦耳氣槍,以及 6,700 發鉛彈。案件周五(2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答辯,被告承認兩罪,被判囚 18 個月。

案情指,海關截獲郵包發現有未組裝氣槍,警方其後到被告租用的大角咀工廈單位搜查。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槍癡」,自少年時期收藏槍械,管有槍械並無非法用途或意圖,亦沒有在藏槍單位外進行射擊測試。

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指,本案案情比較嚴重,涉及高動能的氣槍及鉛彈,危險性非常高,唯接納辯方所指行為並沒有對公眾安全構成實際威脅,最後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判處 18 個月監禁。官又指,被告曾因無牌管槍在高院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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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盆栽落樓損壞車輛 包致金姪女刑毀罪成判囚2月、緩刑18月

扔盆栽落樓損壞車輛 包致金姪女刑毀罪成判囚2月、緩刑18月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 Amina,涉於 2022 年 12 月,從家中擲出外傭的物品、盆栽,導致 3 部私家車損毀。經審訊後,她被裁定涉及扔盆栽落樓的 1 項刑事毀壞罪成,另外的盜竊及刑毀罪則不成立,周五(21日)被判囚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裁判官王證瑜指,本案案情嚴重,造成 64,000 元損失,被告定罪後無表示悔意,而且有同類犯罪紀錄。考慮到案件由家庭糾紛衍生,被告亦向涉事車主償還維修費用,加上被告受躁鬱症、過度活躍症等精神問題困擾,判囚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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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公院醫生涉呃11萬元特別酬金 被控欺詐准保釋9.1再訊

33歲公院醫生涉呃11萬元特別酬金 被控欺詐准保釋9.1再訊
33 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被指於 2015 至 2020 年間,多次虛報服務時數,詐騙醫管局逾 11 萬元特別酬金。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周五(21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梁嘉琪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 日答辯,並批准被告以現金 2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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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4男事隔4年被控暴動等罪 一人高院申保釋獲批

7.21元朗|4男事隔4年被控暴動等罪 一人高院申保釋獲批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男子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4 人須還押候訊。據了解,被告均為白衣人。當中一名 43 歲男子周五(21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胡雅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保釋。

被告鄭文傑(43 歲,商人)獲准以 10 萬元現金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 3 次到警署報到。案件將於 9 月 15 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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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89日審訊 何桂藍: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9日審訊 何桂藍: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1 日)展開第 89 日審訊。何桂藍第四日作供,稱控方早前引用、由「民動」總幹事黎敬輝所寫的新東會議筆記紀錄「唔係太準確」,指自己在會上應沒說過「故綱領更進取較好」,因不認為否決預算案的取態是進取,「其實都只係撳個反對掣啫...當時在席嘅黨派,基本上都做過呢件事㗎喇。」

何又指不認同區諾軒早前證供,稱認為新東協調會議是爭論為避 DQ 到哪個地步,而非應否否決預算案;而會上討論否決權時,有人提出民生影響,是出於擔心選民反應,「我理解,係講緊選民明唔明白,點樣同選民去解釋,唔係講緊發言者本身會因為民生嘢,醫院學校而唔去投(否決預算案)」。

周四審訊時,何供稱理解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一定要否決,「簡單嚟講,佢(戴)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嘢出嚟」,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何又稱,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會運用」,而她聽鄒的發言後「有啲慚愧」,承認曾為鄒「幫口」,支持採「會運用」字眼。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認同「議會絕非抗爭終點」 解釋指不欲予民眾假希望
周四報道: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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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襲擊四年|至今8白衣人暴動等罪成 月初再有4人被控 「非白衣人」10月受審

7.21襲擊四年|至今8白衣人暴動等罪成 月初再有4人被控 「非白衣人」10月受審

元朗 7.21 襲擊事發四年,綜合至今共 6 宗法庭案件進度,「白衣人」一方共 8 人暴動等罪成,6 人等候上訴;另有 5 人在提訊階段。「非白衣人」方面,8 人被控,均表明不認罪,除林卓廷未有審期,其餘 7 人分別將於今年 10 月及 2024 年 3 月受審。 翻查兩宗已審結「白衣人」案的判詞,兩名區院法官分別形容事件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及「武裝結集」,當中法官葉佐文引「白衣人」吳偉南的證供及片段,指吳、鄧懷琛,與「Kitty 姨」及「黃阮」等另外 5 人有共同目的,參與暴動和串謀有意圖傷害黑衣人。 《法庭線》向警方及律政司查詢調查及檢控進展,包括有否按法庭判詞進一步調查「Kitty 姨」等人。警方周三(19 日)書面回覆,至今拘捕 69 人,22 人被控暴動罪,會繼續循不同方面搜證,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並口頭回覆指對其他問題「沒有補充」。律政司則指,個別案件的具體詳情、審理進度等,由於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不適宜評論。 事發四年 8 白衣人暴動等罪成鄧懷琛刑期最長囚 7 年 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上,數以百計「白衣人」(大部分人身穿白色上衣,部分穿其他衣服)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和月台、鳳攸北街、英龍圍一帶,聚集、持武器、指罵及襲擊市民,造成至少 45 人受傷送院,包括孕婦。 事發至今 4 年,暫有 22 人被控暴動等罪,分成 6 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據報當中 14 名被告為「白衣人」,分成 4 宗案件;兩宗已審結,共 8 人罪成,一人罪名不成立。另外兩宗案在提訊階段,1 … Read more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0 日)展開第 88 天審訊,何桂藍供稱,理解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一定要否決,「簡單嚟講,佢(戴)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嘢出嚟」,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

何又供稱,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會運用」,而她聽鄒的發言後「有啲慚愧」,認為鄒從普通人或抗爭者角度,會直觀地認為「如果要做嘅話就講得 firm(確切)啲」。她承認,曾為鄒「幫口」,支持採「會運用」字眼。

何另指,新東協調過程沒見過林卓廷、楊岳橋等 4 人,對過程感奇怪,稱原以為會有機會溝通,了解各黨派對同意事項的立場。以廣東話作供的何,一度就法庭英譯與法官爭論,向官稱「May I ask you to listen carefully」,她指因控罪可囚終身,望法庭勿認定她「為拗而拗」。審訊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8日審訊 何桂藍:如預算案有不義必需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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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誕嬰棄垃圾桶 中六女認殺嬰判一年感化 官:被告需更生復康非懲罰

校內誕嬰棄垃圾桶 中六女認殺嬰判一年感化 官:被告需更生復康非懲罰
2020 年 9 月,中六女生上課期間,到校內廁所誕下女嬰,用衣物塞著其口,再放入袋棄置在垃圾桶旁,路人經過揭發事件。女生被控謀殺罪及屬交替控罪的殺嬰罪,她早前承認殺嬰罪。法官李素蘭周四(20 日)於高等法院判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另須遵守多項條件,包括進行性行為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指自己令女嬰過身,但仍能繼續生存,感到自我厭惡。辯方強調被告從不打算逃避罪責,願意坐監,盡其所能作出補償。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對被告及女嬰均屬一場悲劇,考慮被告年輕尚輕,需要更生復康而非懲罰,而判處感化令,可令被告重拾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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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求坐「醫院令」提出30萬元賄懲教主任 鰂魚涌槍殺親戚案被告罪成囚6月

涉為求坐「醫院令」提出30萬元賄懲教主任 鰂魚涌槍殺親戚案被告罪成囚6月
2018 年在鰂魚涌公園槍殺親戚而被判終身監禁的 49 歲女子,涉於小欖精神病院服刑期間,提出向懲教職員提供 30 萬元賄款,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便可獲釋。被告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周四(20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6 個月,與被告現時服刑的刑期同期執行。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等待至特定時間和地點,與懲教職員對話。官認為,被告提供 30 萬元賄款,是認為職員撰寫的護理紀錄會幫助她留在小欖,或「坐醫院令」,囚禁幾年便可離開,而非轉介至大欖服刑。官又指,在囚的被告可安排外界人士將錢交予懲教職員,並非不可能,終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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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不知歌曲含義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被告不知歌曲含義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 3 個月,為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批評,被告曾在 2019 年為政黨工作,亦有參與示威集會,卻聲稱不知道《願榮光》背後含義,說法欠說服力,同時看不到有真正悔意。裁判官強調,不論被告配上甚麼歌曲,單是消除國歌聲音已具悔辱性,除不尊重獲獎運動員外,亦誘使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從而令更多人作出相似侮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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