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歲「實惠家居」男經理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在員工衣帽間放置手提電話偷拍 42 歲女員工更衣,警誡下稱傾慕對方而偷拍。他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周一(17 日)在西九龍判裁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12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5 歲「實惠家居」男經理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在員工衣帽間放置手提電話偷拍 42 歲女員工更衣,警誡下稱傾慕對方而偷拍。他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周一(17 日)在西九龍判裁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12 個月。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 年 9 月執勤時殉職,26 歲時任男警涉在「香港警察」Facebook 帖文下,發布「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留言,又轉發與林婉儀失蹤有關的《立場新聞》報道,指「狗官死一個點夠」。男警否認煽動罪,周一(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開審前,法庭召開「案中案」處理涉案電子內容的呈堂性。辯方指,警長利用上司職權,要求被告服從指令、提供手機密碼,否則加控他「違反指令」,因此被告在非自願情況下提供密碼。案件周二(18 日)續審。
2019 年 10 月 27 日,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2 男 3 女事隔逾兩年半被檢控,他們被指在旺角管有士巴拿、噴漆及鐳射筆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 6 罪。 其中 2 人早前認罪,周一(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囚 6 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案發時未成年的女被告付出「非一般努力地」更生,決定「寬大處理」判她社服令。官又指,就檢控延誤酌情為兩被告減刑。
17 歲患自閉症少年被指於 2020 年 12 月,因認為一名法官是「藍絲」,於 9 分鐘內連續打 8 次電話予該法官及其妻子,違反高等法院 2020 年頒下的臨時禁制令。少年承認藐視法庭罪,周一(1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 法官高浩文指,法庭不能容忍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但「不幸地」,其他干犯更嚴重起底行為的人,沒有被檢控,不應藉著重判被告以阻嚇其他人犯案。而被告短時間內連續撥出 8 通電話,在通話中默不作聲,行為可能只屬煩人的惡作劇,而非真正滋擾,緩刑已可反映嚴重性。法官另下令被告向律政司支付 87,800 元訟費。
「金牙大狀」清洪徒弟、現為保險經紀的前大律師林作,被指 2022 年 6 月在中環駕跑車時失控撞柱,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周一(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 2023 年 2 月 16 日開審。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案,原先有 11 人擬不認罪,原定周一(1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 9 名被告開審前改認罪,當中包括醫生、測量師及學生。 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 9 人罪成,押後 11 月 25 日求情;當中 8 人須即時還押,餘下 1 名 22 歲演藝學院應屆畢業生,獲准酌情保釋至周五(21 日)參加畢業禮。眾被告休庭期間與親友相擁,步入羈留室前與旁聽席者互相揮手。 同案另外 3 被告,兩人不認罪周二(18 日)開審,料控方將傳負責拘捕、截停的警員。一人則於 9 月已認罪,還押至其餘被告審訊完結後判刑。
65 歲退休女教師今年 4 月,疑因不滿菲傭的工作表現而引起爭執,拉扯其頭髮、掌摑並打其肩背。她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周一(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周,緩刑 18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引案例指,本案屬嚴重控罪,外傭不應為奴為婢,法庭須向公眾傳遞訊息,僱主襲擊外傭並非小事。張官指被告認罪是最大的求情理由,考慮被告 2021 年起沒服用抗抑鬱藥,案發前嚴重失眠,未能控制情緒,亦無證據顯示被告過往曾襲擊事主,因此判處緩刑。
羊村繪本案 前言總 5 理事刑滿出獄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5 人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庭線》整合案件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 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指政府無權廢除「免針紙」 高院頒令暫緩執行 政府指 7 名私家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原定他們所發出的逾兩萬張「免針紙」周三(12 日)起失效,不過先後被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欠缺法律依據,以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司法覆核挑戰。高等法院周二(11 日)頒令暫緩執行政府的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同日頒下理據,首句即提及「不管欲達到的結果如何可取,手段亦有正確及錯誤之分」。他指出,考慮對市民自身及醫療系統的風險、已接種兩針或以上人數,以及不能排除有「免針紙」是正當發出等因素,認為頒令暫緩執行恰當。 郭卓堅就司法覆核申請法援被拒絕,指郭已打齊 3 針、非涉案免針紙的「持份者」,沒有法定地位提覆核。郭已向署方提出上訴。 頒令政府暫緩視逾兩萬張「免針紙」無效 法官高浩文指「手段有正確及錯誤之分」免針紙司法覆核 郭卓堅申法援被拒提上訴 「公眾利益係唔理你係唔係持份者」高院頒臨時禁制令 7 受查西醫簽發逾兩萬張「免針紙」暫維持有效 官問廢除權力來源指盧寵茂無權廢除免針紙 郭卓堅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官稱案件急切明日聆訊 煽惑參與 2021 六四集會罪成 鄒幸彤上訴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連續第二年以防疫為由反對進行。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報章發文呼籲市民參與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集結罪成,判囚 15 個月,部分刑期與另案同期執行。鄒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上訴方爭議,警務處長沒盡「積極責任」,例如沒考慮替代方案協助和平集會進行,但鄒幸彤在審訊時不能挑戰警務處長決定,「其實幾荒謬」,又指鄒的文章沒有任何一句呼籲「大家到維園」。法官張慧玲指,會盡快在聖誕前頒決定。 煽惑參與 2021 六四集會罪成 鄒幸彤上訴指煽惑集會非唯一推論 警沒盡責任助集會進行 2020 年維園刺警案 24 歲工程師判囚 5 年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後一日,24 歲工程師在銅鑼灣被指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對方手臂,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罪,周四(13 … Read more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今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六(15 日)繼續處理求情及法律爭議。 控方指,若法官裁定被告「情節輕微」,便可同日判刑,否則建議待涉及《國安法》刑期爭議的「呂世瑜上訴案」有裁決後判刑。辯方則重申認為本案屬「情節輕微」,望即日判刑。 法官郭偉健在辯方求情時質疑,王逸戰曾接受媒體訪問,又指賢學思政的號召力「可以講係比光城者多」,對於本案情節屬嚴重或輕微,「相信有一個初步諗法」。案件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法官表明「希望(屆時)起碼部分被告判刑處理得到,或者有可能全部被告都處理到」。
大家還記得數月前,荷里活男星尊尼特普(Johnny Depp)在美國法院控告前妻安柏赫德 (Amber Heard) 誹謗的案件嗎?證人作供時雙方多次以「傳聞證據」(hearsay)為由提出反對。其中一次更是 Depp 打斷自己,笑稱「That’s hearsay I guess … I am learning」,為人津津樂道。
其實香港的法律也有「傳聞證據」的概念。究竟何謂「傳聞證據」?為甚麼在刑事審訊中不可呈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