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青怡花園 5 座今年 5 月 9 日發生火警,消防救火時發現樓層的消防栓,使用數分鐘後沒有水供應。事後調查揭發天台水缸水容量不足、消防栓供水緩慢,沒有年檢證書等。業主立案法團代表被調查時,承認沒有為該消防栓做年檢。
青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代表,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宗傳票罪。辯方求情指,案發前一個新舊管理公司交接有問題,事後已檢查消防栓並進行年檢。裁判官何慧嫻判法團罰款 1 萬元,並要在 7 日內繳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青衣青怡花園 5 座今年 5 月 9 日發生火警,消防救火時發現樓層的消防栓,使用數分鐘後沒有水供應。事後調查揭發天台水缸水容量不足、消防栓供水緩慢,沒有年檢證書等。業主立案法團代表被調查時,承認沒有為該消防栓做年檢。
青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代表,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宗傳票罪。辯方求情指,案發前一個新舊管理公司交接有問題,事後已檢查消防栓並進行年檢。裁判官何慧嫻判法團罰款 1 萬元,並要在 7 日內繳交。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華》不認罪,案件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首天聆訊。
《華》一方提中止聆訊申請,指鄭嘉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例如在記者會上稱事件涉新聞自由、提控與金錢無關,另一邊廂卻與公司談判索償,金額一度達 300 萬元。辯方另披露鄭與《華》的談判內容,指過程中出現過兩個方案,分別是支付和解金,或復職及正式道歉等。案件周五續,將由鄭嘉如一方續陳詞。
5 間建築公司被指於 2024 年 3 月,身為機場三跑客運大樓及停機坪其中一個地盤的承建商,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他人從不低於 2 米、組裝中的履帶式起重機吊臂墮下,亦沒有在吊臂所在的地方,提供足夠和適當的安全進出口。
5 間被告公司均否認各自所涉的兩宗傳票罪。案件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明年 4 月 14 至 17 日將進行 4 日審訊。控方指,屆時會傳召 8 名證人,辯方則會傳召 2 至 3 名證人,而雙方均為傳召一名專家證人。
現年 21 歲青年被指 2020 至 2022 年篡改國歌歌詞、網上發布「港獨」口號等,他爭議法律議題失敗後承認舊煽動罪等 4 罪,被判入教導所,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刑罰上訴。
上訴方指,計及還押及在教導所日子,青年已被羈留約 9 個月,有足夠阻嚇性,建議改判短期監禁及以緩刑處理。律政司則指教導所羈留時間為 3 年,青年中途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就算未坐爆都要繼續」,惟法庭亦可考慮改判勞教中心或監禁。
法官短暫退庭考慮後指本案情況特殊,裁定刑罰上訴得直,撤銷原審的教導所命令,青年即時釋放、毋須再服刑,官稍後頒布判詞。青年聞判面露微笑。翻查資料,本案為首宗「舊煽動罪」被告方上訴得直的案件。
編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 3 罪成,與另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法庭線》除裁決日報道,另外刊出兩篇判詞解讀,回顧判詞重點。
黎智英案判詞解讀1|為何大篇幅提黎《國安法》前言行?其性格與串謀有何關係?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兼任講師,涉去年向土木工程學士課程學生索取 4 萬元賄款,以確保對方的畢業論文合格,他收取 2 萬元後被廉署拘捕。他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三(17 日)被判囚 8 個月。辯方申保釋候上訴被拒,被告需即時還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精神疾病,且近 70 歲,「成日覺得餘下日子唔多」,望與家人共度餘生。官指被告謀取私利,將明知不能合格的學生「送出社會」,讓對方獲認可學歷從而成為註冊工程師,案件影響 THEi 及相關學位的認受性。
THEi 回覆指,案中的收取賄款行為乃屬個別事件,並不會影響 THEi 高科院的評分機制及其學術公平性。
前中大學生生會會長、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因欠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 14 萬元未還,2024 年 7 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張不服提出上訴,並要求呈上新證據,賴則要求張先支付約 12 萬元訟費保證金。
上訴庭周三(17 日)就保證金頒下判詞,指張未能證明自己有力償還債務,如希望提出上訴,須於 30 日內先向法庭繳交 11 萬元保證金,若違令會被駁回上訴,另須支付訟費。
已被香港聯交所除牌的「中國全通」(前上市代號:00633),其行政經理被指在 2014 年作虛假交易,使股份構成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她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虛假交易罪成,周三(17 日)被判監 8 個月。
案情指,被告為「中國全通」主席的妻子,而她在進行涉案虛假交易時,旨在減輕丈夫以公司名義開設孖展戶口被追繳保證金的壓力。
裁判官施祖堯指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股市是其核心,被告行為影響香港聲譽,涉欺詐的商業行為須判監。而被告對感化官稱沒經手操盤,說法與錄影會面南轅北轍,反映沒悔意。
今年 7 月網上流傳觀塘恒生大酒樓安排 6 人表演蒙古舞,入境處「放蛇」揭發有 6 人以訪客身分赴港,並違例工作。酒樓所屬公司及董事,各被控 6 項「僱用黑工」相關控罪,周三(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全數罪成,董事被判監 3 個月,公司則共罰款 4.8 萬元。
裁判官施祖堯指,董事的證供不可靠,而 5,000 元表演費並非微不足道,又指她身為新開張酒樓的老闆,必定緊張業務,不接納她辯解不知情或疏忽。辯方指,被告及公司均會就定罪提上訴。官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6 名表演者早前已認罪,各判監 54 天。
36 歲日籍東京迪士尼機械維修員,被指今年 11 月到訪香港迪士尼時,以全景相機,從衣服下方偷拍一名女子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被告獲裁判官批准保釋,惟禁止離港。他周三(17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高院法官胡雅文將保釋金由 2 萬元上調至 10 萬元,並撤銷其他原有保釋條件。官亦要求被告在每次聆訊前 7 天,向警方提供來港機票、在港行程、住址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