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受審。繼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早(29 日)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資料,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控方重新傳召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出庭,並根據部分內容被遮蔽的調查報告作供。

洪毅一度供稱,根據警方獲得的帳目,支聯會曾收取一個國際政治組織(代號為「組織 4」)「數以萬港元計款項(tens of thousands of Hong Kong dollars)」,並指「組織 4」的宗旨與支聯會行動綱領相似,有理由相信支聯會部分活動是為了促進「組織 4」的利益。

鄒幸彤盤問時指出,調查報告指控支聯會為「組織 4」的「外國代理人」,又稱支聯會接受「組織 4」的「直接資助」(directly funded by organization 4),事實上支聯會僅於 2018 年 12 月 22 日曾接受「組織 4」一次共 2 萬港元的款項。洪毅確認鄒所言為事實。

今日為原擬的最後審訊日,惟案件仍未完成傳召證人,押後至下月 2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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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歲男 7.21 暴動結案 控方:憑特徵推論暴動 辯方反駁影像模糊「似就係佢呀?」

63 歲男 7.21 暴動結案 控方:憑特徵推論暴動 辯方反駁影像模糊「似就係佢呀?」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案件押至 9 月 7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控方指,法庭可憑被告身材、髮型及「一身獨特裝扮」,構成「堆疊效應」,推論他曾參與暴動。辯方大狀指,呈堂影像模糊,質疑人有相似不足以定罪,「似又點呀?似就係佢呀?我把聲夠似(藝人)陳錦鴻!」形容控方「指騾為馬」。

辯方又指,本案背景源於「黑暴」,白衣人的「共同目的是保衛元朗」及「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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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歲女襲警罪成上訴得直 法官批評原審偏頗、極不公 警截查不符法律要求

41 歲女襲警罪成上訴得直 法官批評原審偏頗、極不公 警截查不符法律要求
2019 年 11 月一名餐廳男經理被指於示威活動期間襲警被捕。警方到九龍灣的單位搜查,男經理的胞姐疑踢傷及咬傷一名警長,她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判囚兩個月。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邱智立周一(29 日)頒下判詞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接納聲稱受襲的偵緝警署警長口供,根據片段顯示,上訴人並非如警長所言,曾以踏單車方式踢他。法官又指,裁判官偏頗及不公平地拒絕接納上訴人證供。

法官在判詞最後批評,本案警員截停上訴人及其母親時,並無表明身份及告知原因。法官強調,當時警方沒有原因進行截查,明顯不符法律要求。她們當然可不理會警方查問,即使感氣憤及情緒激動亦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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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案件自上周開審後一直爭議能否解除部分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的文件。辯方質疑控方披露的通知書書面理據有大量內容遭遮蔽,損害被告公平審訊權利,惟控方以文件受 PII 保護及披露會影響警方調查為由,拒絕全面披露文件。

日前經控方與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進行一對一閉門聆訊(ex-parte hearing)後,裁判官下令控方須向辯方重新披露部分資料。不過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早(29 日)親自應訊時質疑,控方重新披露後的文件仍有大量內容被塗黑,「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批評審訊未有因重新披露變得公平。

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內容,已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下令審訊繼續進行,但表明有關決定在稍後階段仍有機會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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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 7.21 襲擊查車牌罪成 蔡玉玲高院提上訴 官 11 月底前頒裁決

採訪 7.21 襲擊查車牌罪成 蔡玉玲高院提上訴 官 11 月底前頒裁決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採訪元朗 7.21 襲擊查車牌,2021 年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罪成。蔡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詞後,將於 3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上訴方提出 4 項爭議,包括指蔡因懷疑涉案車輛運武器,被用作犯罪工具,涉及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的用途,所以查冊與交通有關,亦有合理原因確認車主身份,故非虛假陳述。律政司則指運輸署表格字眼清晰,指新聞報道用途「明顯不屬於交通與運輸有關」的事宜。

法官提出,署方 2011 年曾舉例指,律師可為對債務人進行訊問而申請查車牌,質疑若按律政司的說法署方亦有矛盾「自打嘴巴」。律政司指,修例不了了之,署方當年舉例對法庭「協助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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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帶女童到殘廁口交 判囚 3 年 10 月 官:不應看輕受害人心理傷害

男子認帶女童到殘廁口交 判囚 3 年 10 月 官:不應看輕受害人心理傷害
5 歲女童去年前往天水圍一所補習社時,遭 31 歲陌生男子帶到商場殘廁,男子脫去女童校服及觸摸她的胸部,女童在男子要求下替他口交,其母親得知女童未有依時補習揭發事件。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10 個月。

被告聽取判刑時一直低頭,暫委法官鍾偉強強調,不應看輕受害人受性侵後造成心理傷害的可能性,「法庭要將保護兒童作為重要考慮」。法官又指,女童母親事後亦受情緒困擾,覺得自己要為事件負責,刻意疏遠親友,這都是被告對其女兒作出難以想像的性侵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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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西灣河|「熊仔餅」與青年涉搶槍案 企圖搶劫等 3 罪成 官:警受嚴重威脅 使用佩槍合理

11.11 西灣河|「熊仔餅」與青年涉搶槍案 企圖搶劫等 3 罪成 官:警受嚴重威脅 使用佩槍合理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兩人還押至 10 月 10 日求情,期間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謝沈智慧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辯方一度為周索取醫療報告,法官反問「感化官何德何能拎醫療報告?」辯方最終放棄索取醫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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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21-27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何俊仁服刑及還押逾 1 年 申保釋獲批

2021 年 9 月與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一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周一(22 日)獲高院法官陳仲衡批准保釋,他下午離開高院,乘七人車離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透露,早年因肺癌曾接受手術的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原定在懲教所內排期至 2023 年才能覆診,而她 8 月初探訪何時,對方又提到肝部不適,因此希望保釋外出,盡快安排全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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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甚麼是「案例」?哪級法院的判決有約束力?

法律 101 | 甚麼是「案例」?哪級法院的判決有約束力?

香港奉行普通法(common law)制度,而普通法其中一個最大特點,就是法院會跟從以往具約束力的「案例」作出判決。但究竟何謂「案例」?哪級法院的判例才有約束力?判詞中哪一部分才有約束力?海外判例對香港法院又有約束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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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一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兼獲 500 元訟費。

不過暫委裁判官談立豐周五(26 日)自行提出覆核聆訊,引用案例及法律條文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被告有責任提證,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故改裁表證成立,並撤回訟費命令,將案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被告需答辯。

控方周一由外聘主控代表;周五改由該外聘主控及律政司一名高級檢控官一同代表。高級檢控官指同意官覆核,又指冀法庭下次可給機會聽取陳詞再作決定。官反駁指「證人佢(原審外聘主控)傳召,問題佢問」,稱若她留意到問題,當日已可即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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