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判詞解讀 法官判詞釐清了甚麼界線?留下了甚麼疑問?

《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將在區域法院開審,是數十年來首宗開審的傳媒被控煽動罪案件。所涉的「煽動刊物」罪,被政府先後引用,控告「羊村繪本案」的 5 名前言總理事、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多名高層等人。

「羊村案」今年 9 月審結,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 5 人罪成,判囚 19 個月。辯方力陳控罪模糊、過分限制言論自由,以及繪本不涉煽動暴力等,郭一一反駁。郭亦不同意控方所指,毋須證明被告具有煽動意圖就能入罪的說法;亦在判詞闡述對香港形勢的判斷。

「立場案」開審前,《法庭線》與法律評論員黃啟暘對談,了解法官在「羊村案」判詞對煽動罪所作的裁斷、釐清的界線,以及留下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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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證人兩日避席 11 次待控辯爭議 PII 官考慮再召閉門聆訊審視文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證人兩日避席 11 次待控辯爭議 PII 官考慮再召閉門聆訊審視文件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3 人否認控罪,周五(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5 日審訊,續由鄒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爭議國安處發出「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必要性。 連同本周三聆訊,控方共 11 次因爭議鄒幸彤提問涉及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內容,期間證人須避席,待法庭決定是否批准提問。其後洪均准自行決定是否回應,他選擇一概不答。 鄒幸彤批評,控方不容她挑戰證人口供,令她「被噤聲」,認為若控方擔心有披露 PII 風險,理應撤控。《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指,留意到鄒盤問上有困難,考慮再召開第 4 次閉門聆訊,與控方審視需否再披露 PII 文件,預留下周四(11 月 3 日)再訊。 另外,鄒幸彤盤問洪時,問及國安處曾否研究有部分涉案資料,可經其他渠道、不用循《實施細則》附表 5 索取。洪毅回應指他認為警察有權、亦有自由,根據證據決定行使哪項權力索取資料。(見另稿) 本案已 3 度就 PII 閉門聆訊 鄒幸彤在本案中,一直要求控方指出支聯會是哪組織的「外國代理人」,惟控方以警方仍在調查該些組織、為免影響調查為由,向法庭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拒絕披露組織名字。法庭其後批准該些組織以代號「組織 1 至 6」稱呼、禁止披露其真名、身分。法庭在案件開審前,已 3 度就辯方要求放寬 PII 召開閉門聆訊。 兩日審訊證人避席 11 次 鄒幸彤周三盤問證人期間,控方曾多次提出反對,指其提問涉 PII 內容,因而令控方證人洪毅須 5 度避席後。洪毅於周五亦因同樣原因,須 6 度避席,合計 11 次。 羅德泉指,留意到審訊時間超出預計、滯後,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有同樣觀察,一度要求鄒幸彤交代預計還需多少時間盤問,又指法庭早前已 3 次就 PII 召開閉門聆訊,並裁定不能披露 6 個海外組織的身分,批評鄒在盤問期間仍試圖問及。 鄒幸彤反駁指,控方在審訊中一直要她「噤聲」(muted),質疑她經控方現時披露的文件,猜出「組織 1 … Read more

11.18 理大| 8 人佐敦暴動罪成判囚 44 至 56 月 官:對社會挖出極大傷口

11.18 理大| 8 人佐敦暴動罪成判囚 44 至 56 月 官:對社會挖出極大傷口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人試圖從佐敦一帶救助理大內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捕。其中 10 人早前被控暴動等罪, 7 人包括 YouTuber 易卓邦,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另有 1 人認罪,周五(2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8 個月至 4 年 8 個月。

法官練錦鴻形容,本案是 2019 年下半年社會事件中的高潮,示威者公然挑戰執法者和政府,將九龍區心臟地帶變成戰場;又指事件有損本港安全法治的國際形象,「對整個社會心理挖出一個極大傷口。」

法官又指,考慮判刑時感「困難和不忍」,他相信被告非十惡不赦,但受社會氣氛影響和個別學者鼓吹,誤以為違法可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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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案|控方首透露周達權須在黎智英國安案作供 官押明年 3.13 再訊

黎智英欺詐案|控方首透露周達權須在黎智英國安案作供 官押明年 3.13 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本周二(25 日)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原為同案被告、後轉為特赦證人指證二人的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獲拆案處理,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指,本案的「免予起訴書」列明,周須在另案作供,即排期今年 12 月 1 日開審的「黎智英及蘋果三公司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擬待該案審結才處理本案,並透露傾向屆時「唔再控告」。

法官陳廣池一度質疑,周達權在欺詐案已完成特赦證人的角色,若要待另案審結才處理,會對被告不公,舉例指「佢喺 A 地方維修雪櫃、做哂,唔能夠話要做埋 B、B 做得唔好,就 A 維修費都唔畀佢」。控方重申,周為兩案作供,屬免起訴的條件,法官遂接納並押後本案至明年 3 月 13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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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白衣人|暴動、串謀傷人罪成 64 歲男囚 4 年 3 個月 高齡獲扣減 3 個月 官:角色積極但非主導

7.21 白衣人|程偉明暴動、串謀傷人罪成 判囚 4 年 3 個月
2019 年元朗 7.21 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逾 3 年,64 歲男子程偉明被指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罪成,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4 年 3 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被告角色積極但非主導,萬幸今次事件中,大部分人受傷程度不算十分嚴重,「話雖如此,對社會造成的震撼,從當時嘩然輿論可見一斑」,又指對不同團體造成的撕裂是毋容置疑。法官表示,考慮辯方抗辯焦點集中,是「十分負責任的抗辯態度」,又說被告現年 64 歲,是高齡鋃鐺入獄,故給予額外恩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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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盤問提「天安門大屠殺」 遭控方反對 官下令改用「事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盤問提「天安門大屠殺」 遭控方反對 官下令改用「事件」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周三(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繼續由鄒幸彤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

盤問期間,鄒幸彤數度提到「天安門大屠殺」(Tiananmen Massacre),主控張卓勤要求鄒改用「1989 年事件」(1989 Incident)。鄒一度反問控方「是否否認那天有一場殺戮(killing)」。《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終接納控方要求,指法庭為保公正性不談政治,「事件」一詞較中性,又指大家都明意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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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 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裁定罪成 官指刻意隱瞞「力高」存在

黎智英涉欺詐案 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裁定罪成 官指刻意隱瞞「力高」存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經過 19 日審訊,兩人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至 11 月 24 日求情,屆時或會判刑。

法庭為他們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黃偉強獲准保釋,黎智英則續還押;另於 2023 年 1 月 27 日處理黎的沒收令。黎智英出庭時,有旁聽人士高呼:「黎生早晨,黎生保重!」

法官陳廣池指「力高」為黎的私人公司,但黎無為該公司向科技園申請,在蘋果大樓營運的牌照。官指,絕不相信黎忘記「力高」,相反認為他刻意隱瞞。至於黃偉強,法官指他作為行政總監,不可能對大樓內的公司情況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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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一(24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律政司一方引用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沿用普通法,內地法律是「外地法律」(foreign law),不能直接引用,又指終審法院的案例,都沒有提及可參考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3 名上訴庭法官聽畢陳詞,將於 3 個月內裁決。另外,「羊村繪本案」被告陳源森到庭旁聽,呂世瑜舉手向他示意,陳源森點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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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16-2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2022.10.16-22)

免針紙覆核政府敗訴兼輸訟費 法官指玩弄文字 7 名私家醫生被指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提司法覆核,挑戰政府不承認 7 人所發出、逾兩萬張「免針紙」的決定,獲高院法官高浩文裁定勝訴,下令撤銷局長決定,政府一方須付訟費。 判詞指,條例無賦權醫衞局局長宣告免針紙失效,政府稱做法屬「行政措施」,是玩弄文字、改寫歷史敍述。法官又指,立法處理公共衞生緊急情況的同時,相關法例對市民生活的干預,應盡量減至最低。 郭卓堅指,裁決顯示「公義得到伸張,香港仍是法治之都」,又形容自己勝訴,「香港市民是最大贏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再回應,重申局方有責任保障市民健康。另外,一名受查醫生本周被控串謀詐騙。 免針紙覆核郭卓堅勝訴 逾 2 萬免針紙維持有效 郭:「香港市民是最大贏家」免針紙司法覆核 郭卓堅申法援被拒上訴得直 「我知正義同公義站喺每個人身邊」免針紙覆核周五裁決 郭卓堅:條例無賦權宣告失效 政府:有廣泛權力應對疫情被指濫發免針紙案|醫生蔡淑梅被控串謀詐騙准保釋 不得干擾控方證人包括 3 診所護士 黎智英國安案 高院准聘英國御用大狀抗辯 至今還押 21 個月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排期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黎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惟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三(19 日)頒下判詞,多次指本案議題特別複雜,並非如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所形容般簡單。他又指本案爭議對本地的法律發展具「龐大的重要性」、帶來極大的司法價值,考慮公眾利益後,批准認許 Tim Owen 來港抗辯。 判詞亦透露,案件爭議點包括控罪範圍是否過寬、黎智英就國安事宜評論及受訪,如何構成控罪中的「請求」外國勢力干預中港事務等。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高院指為公眾利益 准聘英國御狀 Tim Owen 抗辯 挑戰警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司法覆核上訴遭駁回 警方 2022 年 7 月 8 日,據《國安法實施細則》申獲新搜查令,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約 8000 多項的「新聞材料」。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8 月被裁定敗訴後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三(19 日)駁回申請,並下令黎智英一方支付訟費。 上訴庭判詞指,為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安罪行,「警方必須能夠展開任何有效搜查,包括載有危害國安犯罪證據的新聞材料」,又指儘管新聞材料對新聞自由重要,但在刑事調查中並無豁免。 挑戰警方據《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司法覆核敗訴、上訴遭駁回 首宗示威限聚令上訴失敗 官指 1.5 米距離不適用 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 Read more

「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嚴重

「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近嚴重一端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2022 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王、陳及朱 3 人周六(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至 36 月;黃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肯定 4 人知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是「煽動公眾推翻中央,成立所謂香港民族政權」,認為他們是蓄意挑戰《國安法》。法官又指,基於 4 人公開發言少於「馬俊文案」,也沒用社交媒體煽動,裁定本案屬情節輕微類別,但偏近較嚴重一端。

4 人早上步入法庭,多名旁聽者站起向他們揮手,黃沅琳頻探頭望親友。《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宣讀判詞時,王、陳、朱一直望向法官,黃則多望旁聽或記者席。在讀至陳的背景、其母在他還押期間的困難時,家屬席傳出泣聲。判刑後,有男子大叫「黃沅琳我愛你呀,我等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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