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法庭今(2 日)處理其沒收令時透露,將充公被告合共約港幣 487 萬元資產。案件押後至 10 月 7 日判刑及正式頒布沒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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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法庭今(2 日)處理其沒收令時透露,將充公被告合共約港幣 487 萬元資產。案件押後至 10 月 7 日判刑及正式頒布沒收令。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涉款約 1,032 萬元。(另見報道)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即日求情,呈上多封求情信,提到傑斯還押逾 1 年半期間,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持續為他「慕道」,令尹成為了天主教徒。 關文渭又讀出其女兒的求情信,指父親為了讓她有更好的童年,放棄夢想,努力工作,又鼓勵她追夢。當讀至「 I am blessed to call this honorable man my father(我有幸稱這正人君子為父親)」時,傑斯雙眼泛紅啜泣。 傑斯親撰的求情信則指,他相信還押是天主安排的「醒悟之路」,教他學會寬恕,期間他對患癌父母、妻兒的思念有增無減,「只盼望一家人能齊齊整整的日子能早日到來」。 關文渭形容,被告做節目時「係憤怒、有仇恨嘅人」,現因天主教成為有愛心的人。法官謝沈智慧聞言指,「希望係啦,應該要學識寬恕啦,如果唔係天主都唔會寬恕我哋啦」。
2019 年 11 月 8 日元朗青朗公路發生奪命車禍,26 歲男子駕駛一輛寶馬房車,駛至大欖隧道收費亭時,突然轉線高速撞向正進行塗漆工程的工程車,一名管工被撞至上下身斷開兩截,當場死亡。 該司機於 2021 年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 2 年及停牌 5 年。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周三(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司機索償,未列明金額。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涉款約 1,032 萬元。案件押後周五處理沒收令。 控方案情指,傑斯在 2020 年內的 9 個月,主持多個涉煽動內容的節目,包括籲他人推翻中共、呼籲外國制裁、支持台灣自決等。另指其戶口有洗黑錢跡象,包括存款與收入不相稱、來歷不明巨額存款瞬即被提走等。 辯方求情時透露,傑斯還押期間成天主教徒,其親撰求情信指,相信還押是天主安排的「醒悟之路」,教他學會寬恕,現只盼早日與家人相聚。其女兒求情信則指,父親為了家庭放棄夢想,又指自己感恩有這位父親。律師讀出求情信時,傑斯雙眼泛紅啜泣。(另見報道)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八區開花」,49 歲消防員被控在旺角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 2021 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並獲批訟費。律政司今年 8 月就訟費命令上訴,上訴庭即日裁定得直,撤銷原有訟費令。 高院周四(1 日)頒判詞指,陳當時確實身處事故的核心範圍並戴口罩,雖然他最終被裁定是路過,「但上述行徑卻無疑是自招嫌疑」。至於原審曾批評,控方指警察因怕催淚煙而戴口罩,陳戴口罩則自招嫌疑,是雙重標準,法官認為原審說法有問題,因警察執行職務「當然要有適當防護」,相反集結人士戴口罩,則有抵禦警方執法的嫌疑。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今年 7 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 擬認罪的區諾軒、鍾錦麟周四(1 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辯方甫開庭表示與控方有「共同申請(joint application)」,惟庭上沒有多加說明,僅稱需時索取指示。《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押後案件至 9 月 28 日再訊,本日聆訊僅歷時數分鐘。
2019 年 6 月 12 日,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以阻《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二讀。事後 6 人,包括一度和「健仔」曾志健匿藏、獲法庭發拘捕令的王愷銘,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周三(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王今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等兩罪。辯方表示,被告希望就耽誤與訟各方時間而鄭重道歉,稱「當時細個,畀人唆擺所以無上到庭」,又希望盡快判刑,以免「坐凸」。 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屬「共同控罪」,會等候其他被告一併判刑。庭上指,其餘被告正等候一宗上訴至終審的非法集結案有結果,再作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明年 1 月 5 日再訊。另控方透露,律政司正研究會否就潛逃一事加控王愷銘。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不斷打電話、藐視法庭共 5 罪。案件周三( 31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要求押後一年,以待閱讀大量文件。唯法官陳慶偉認為押後一年過長,一度提議案件押後 2 周。 被告批評法官有偏袒控方之嫌,稱時間太短「超人都做唔到」,又形容自己「成為法律同司法嘅無辜犧牲者」。法官最終決定寬限多一星期,押後案件至 9 月 20 日再訊,並叮囑被告面對的是嚴重罪行,須嚴肅處理,「有啲人以為好濕碎,其實唔係」。
2019 年底,18 歲男生被指在迷你倉管有火棉及煙霧餅。他在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與兩名探訪友人商量刪除電郵等帳戶資料,3 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葉啟亮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男生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他及其中一名探訪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另一探訪者區議員前助理則無罪。案件押後至 9 月 13 日判刑,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二人須還押。 法官指,男生稱為魔術及攝影管有相關物品,但迷你倉卻沒有其他攝影及魔術工具,又形容被告邊作供邊砌供詞,不能信任,裁定他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 至於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裁定男生為防止警方搜證而要求刪資料,當中一名探訪者,即第三被告給予正面回應,願意協助他,裁定二人罪成。另一探訪者由於未能從錄音中分辨他的身分,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2019 年聖誕節「聖誕三部曲行動」期間,示威者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外叫囂、拍閘,6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名 21 歲馬姓男子不服定罪上訴,法官李運騰周二(30 日)在高等法院聽取陳詞後,押後 11 月 29 日或之前頒布書面判詞。 上訴方指,上訴人雖身穿黑衣、戴口罩,但他在商場時一直低頭撳手機,沒留意周邊環境,待他在元氣壽司外出現時,其表現與其他途人聽到有聲時探頭的反應無異,認為裁判官指被告參與非法集結,並非唯一合理推論。 律政司一方則指,上訴人身處位置旁邊有扶手電梯,若他並非參與集結,理應及早離開,而非逗留壯大示威者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