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他不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去年 12 月敗訴後再提上訴,案件周五(16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指,國安定義廣闊,許多囚犯「都被視為違反國安利益」,令懲教署長「別無他選」,無法轉介個案予委員會考慮。
首席法官潘兆初提到,其他國家沒有就國安定義,問上訴方是否也「寧願沒有定義?」上訴方回應稱,是想指出條文內「相對」、「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等字眼不清晰。懲教署一方則指,即使法庭裁定馬勝訴,懲教署長仍須充分考慮「國安委」意見。官表示會於 6 個月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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