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今年 1 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要求傳媒查冊須向運輸署長書面申請,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原則不一致,要求法庭裁定政策違憲。案件周二(24 日)於高院聆訊。法官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詞,將於 3 個月內頒下判詞。
記協一方認為,運輸署的新政策與「蔡玉玲案」判決相違背,干預新聞自由。署方稱擔心車主個人資料被濫用,但目前已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作出平衡,拒絕向記者提供資料並不合理。
運輸署一方則指,記者本身無權取個人資料,署方收集車主資料,有責任把關。至於新措施實施後,《NOW TV》及《集誌社》針對 7.21 元朗事件查冊均被拒,曾提出挑戰並質疑署方延誤處理,署方指,多間新聞機構均於措施生效同日申請查冊,刻意同步測試新機制,又指 7.21 事件發生於 2019 年,並非緊急及涉重大新聞價值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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