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認無牌管槍等兩罪判囚18月 海關截郵包揭發 辯方求情指為「槍癡」

46歲男認無牌管槍等兩罪判囚18月 海關截郵包揭發 辯方求情指為「槍癡」
一名 46 歲男子於 2021 年被控企圖無牌管有一支槍械,以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共涉管有 4 支高於兩焦耳氣槍,以及 6,700 發鉛彈。案件周五(2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答辯,被告承認兩罪,被判囚 18 個月。

案情指,海關截獲郵包發現有未組裝氣槍,警方其後到被告租用的大角咀工廈單位搜查。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槍癡」,自少年時期收藏槍械,管有槍械並無非法用途或意圖,亦沒有在藏槍單位外進行射擊測試。

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指,本案案情比較嚴重,涉及高動能的氣槍及鉛彈,危險性非常高,唯接納辯方所指行為並沒有對公眾安全構成實際威脅,最後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判處 18 個月監禁。官又指,被告曾因無牌管槍在高院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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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51歲前職員4罪成判囚12個月 官指被告行為對留宿兒童「雪上加霜」

童樂居|51歲前職員4罪成判囚12個月 官指被告行為對留宿兒童「雪上加霜」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其中一名年資逾 25 年的 51 歲前職員,被指連續拍打幼童頭部 10 次、拉扯手臂等。被告早前被裁定 4 項虐兒罪成,還押至周五( 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2 個月。辯方將就定罪上訴,申請擔保被拒。

辯方求情指,被告聽取法律意見、多次翻看閉路電視後,逐漸意識到行為粗魯,自覺「欠佢哋(事主)一聲抱歉」。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說穿了就係體罰」,忽略孩童遭拉扯或拍打後幾乎失平衡,或面露痛苦等。

官又指,本案孩童因不同狀況無法與家人同住,留宿童樂居期間卻受到被告如此對待,「簡直係雪上加霜」,被告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對政府、社福機構嘅信心,增加本案嚴重性」;又指若非市民揭發,「難以想像有關孩童幾時先可以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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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國慶翌日侮辱國旗區旗被判囚18天 官:侮辱國旗變相侮辱自己

男子認國慶翌日侮辱國旗區旗被判囚18天 官:侮辱國旗變相侮辱自己
31 歲平面設計師被指於 2022 年國慶翌日,在土瓜灣一間小學對開,損壞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被告承認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還押至周五(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8 天。他 6 月底起還押,料短期內刑滿獲釋。

辯方引述被告父親求情指,「全個屋企都好愛國愛港」,被告自小學習普通話、曾到黃埔青少年軍校受訓,從不曾參與 2019 年的社運,家人後悔「冇勸佢飲咁多酒」,強調他過往奉公守法,「今次實屬不幸」,並願意賠償 200 元旗桿費。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國旗代表國家及其人民,「你侮辱國旗,變相你都係侮辱你自己」、「當其時原本應該開開心心地慶祝一個你自己嘅國家」,儘管案發地人流稀少、「但並非冇人睇到」,被告行為帶來「不良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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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藏377段兒童色情影片 副店長判囚16月 官指涉兩歲以下兒童

承認藏377段兒童色情影片 副店長判囚16月 官指涉兩歲以下兒童
自稱零戀愛經驗的 31 歲男副店長,涉嫌從網上下載 377 段兒童色情影像,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6 個月,同時須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強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間接鼓勵相關製作,故量刑時需側重保顧兒童,又指片中兒童主要涉及 6 至 9 歲,部分為兩歲以下,加上影片多達 377 段,畫面令人感到厭惡和嘔心,須予以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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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男警認賭外圍涉逾32萬元 違反社服令 官改判囚10天、緩刑一年

時任男警認賭外圍涉逾32萬元 違反社服令 官改判囚10天、緩刑一年
一名時任男警被指於 2021 年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涉款逾 32.2 萬元。他 2022 年 6 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周三(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因遲到等原因違反社會服務令,求情指控罪非極嚴重罪行,被告現於廚房工作,月入約 1.5 萬元,要照顧懷孕妻子和 2 名女兒。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據被告過往表現認為他不能如期完成社服令,遂撤銷並重新量刑,考慮他初犯和認罪,已完成大部分時數,改判其監禁 10 日,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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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兄涉5年間多次非禮女童 分別囚29月、判24月感化令 官稱對事主帶來「痛苦印記」

父兄涉5年間多次非禮女童 分別囚29月、判24月感化令 官稱對事主帶來「痛苦印記」
現年 16 歲女童在 2015 至 2020 年期間,涉遭父親指插下體、脫去內褲稱「生咗好多毛,叻女」,又遭胞兄摸胸。兩父子被控 9 項非禮罪,父親早前認 4 罪;女童現時 17 歲胞兄就 5 罪受審,早前被裁定兩罪罪成,兩人周三(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女童父親被判囚 29 個月,胞兄則被判處感化令 24 個月。

法官游德康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稱,她自覺背叛父親,對於失去父親的關愛感傷心;另她遭侵犯後,曾向嫲嫲及姑媽投訴,但不獲信任。報告又指,她自尊心低落,曾有抑鬱徵狀;事件揭發後,她亦失去成為香港代表運動員的機會,造成打擊,此事對她帶來「痛苦印記」。

法官在判刑後向女童及其胞兄的姑媽稱,相信她於庭上聽到女童的創傷報告,稱「知道你唔會怪責佢,佢仍然好需要你嘅支持,相信你唔會放棄佢,係咪?」,又指「前面嘅路唔易行……希望你盡力協助兩位小朋友嘅成長」。姑媽則回應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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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裁藏逾400枚子彈罪成、囚9年9月 官指存放點沒上鎖、落入不法之徒手風險大

男子被裁藏逾400枚子彈罪成、囚9年9月 官指存放點沒上鎖、落入不法之徒手風險大
2018 年除夕,警方在紅磡截停一名 20 歲男子,搜屋後發現他藏有槍械及近 900 發彈藥等。7 人陪審團周二(23 日)以大比數裁定被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並裁定他管有當中 12 盒、不少於 424 枚的子彈,手槍及滅聲器則不屬定罪物件,周三(24 日)被判監禁 9 年 9 個月。

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涉事子彈殺傷力大,放入手槍即可使用,會造成較大的人身傷害,性質令人不寒而慄。加上被告與「阿高」的通話紀錄會被自動清除,加強兩人溝通的隱秘程度,能反映其背後的暗黑意圖。

法官續指,子彈存放在沒有上鎖的地方,他人能夠輕易取走,落入不法之徒手上的風險極大,增加本案嚴重程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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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27歲前職員認9罪 判囚4月34周 官:其中5童頭受襲或致腦受創

童樂居|27歲前職員認9罪 判囚4月34周 官:其中5童頭受襲或致腦受創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27 歲前職員被控 9 項虐兒罪,涉掌摑兒童臉部導致其頭撞牆、將兒童強行「劈腿」等,周二(2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34 周。

辯方求情指,被告多年品行為「A」級,無不良嗜好如食煙飲酒,更會自資為兒童購買東西,為「好盡責嘅幼兒工作者」,僅因壓力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不接納以壓力為求情理由,指被告「自己放棄專業操守」,又指案情「實在令法庭感到萬分驚訝」,被告肆意發洩在兒童身上,絲毫看不到任何關愛,有一天更襲擊了 4 名兒童,而在本案中,其中 5 名受害兒童頭部受襲,其腦部可能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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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54歲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

童樂居|54歲女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54 歲幼兒工作者早前承認 1 項虐兒罪,還押至周三(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周。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此案暴力程度「不至於相當高」、非長時間襲擊,但強調對 2 歲兒童來說,等於「教導兒童從今以武力解決事情」。不過,官考慮當時被告為糾正男童行為,才用力拍其頭部,及後亦沒有其他虐兒行為,加上她已在童樂居工作 10 年,期間不曾虐兒,故不排除僅一時用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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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電費持刀互襲、弟中36刀亡 兄認誤殺囚7年半 官稱同情被告忍受死者多年

兄弟疑爭拗電費持刀互襲、弟中36刀亡 兄認誤殺囚7年半 官稱同情被告忍受死者多年
66 歲男子疑因攤分電費問題,與 60 歲同住胞弟起爭執,期間持刀互襲。被告涉用刀捅死胞弟,死者證實身中 36 刀亡。被告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接納他因被激怒行事,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李素蘭周四(30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年半。

法官判刑時提及二人雖然同住,但各自過生活,雙方沒有溝通,又對被告表示同情,形容他在本案中殺害的人,實際上與他無甚關係。官指,被告與死者二人自小已不和,只因二人是兄弟,被告一直忍受對方。多年來二人矛盾一直累積,至案發時終於爆發。二人由爭執,急速惡化至持刀互襲,未加思考而犯案。另考慮被告承認誤殺罪,給予相應刑期扣減後,判囚 7 年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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