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胞弟何君鑾 2024 年 12 月自行入稟申請破產。案件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聆案官何展鵬基於其文件準備妥當,正式宣布何君鑾破產。他周二親自出庭,戴著助聽設備應訊,官因應其聽力問題,安排他坐在證人枱應訊。
聆案官一併宣布何君鑾及其他十數名呈請人正式破產,又特別提到「因為香港經濟唔好,大把人破咗產喇,大把人排緊隊」,提醒各人留意破產管理署何時聯絡會面,可能數個月後才有回音。
法律101|甚麼是「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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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胞弟何君鑾 2024 年 12 月自行入稟申請破產。案件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聆案官何展鵬基於其文件準備妥當,正式宣布何君鑾破產。他周二親自出庭,戴著助聽設備應訊,官因應其聽力問題,安排他坐在證人枱應訊。
聆案官一併宣布何君鑾及其他十數名呈請人正式破產,又特別提到「因為香港經濟唔好,大把人破咗產喇,大把人排緊隊」,提醒各人留意破產管理署何時聯絡會面,可能數個月後才有回音。
法律101|甚麼是「破產」?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一(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料審訊 3 天。
控方指女被告潘巧賢曾招認「Ivy 話 Alex 要著草去澳門,所以我先搵 Lam Shun」。辯方指將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拘捕潘的女警供稱,潘自願錄取警誡供詞,並在警員記事冊上簽名,期間無作出任何投訴。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手機內微信群組的多段錄音,當中有女聲問及:「阿舜、Irene,我朋友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案件周二續審。
法律101|甚麼是「案中案」? 為何「警誡」如此重要?
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近乎失明,並搶去事主的 1.2 萬元現金,同案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抵住目擊者的頸部。
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傷人 17」罪,倉務員周一(10 日)被判囚 6 年,17 歲男生則押後至 3 月 3 日判刑,待索取教導所報告。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斥被告用鐵棍惡意襲擊事主長達 3 分鐘,嚴重可致命,最終亦令年僅 17 歲的事主失明,終身承受很大的不便。
辯方早前指倉務員在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已受額外、非法懲罰,望酌量減刑,官判刑時未有回應或提及。翻查資料,他是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原定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被暫委法官鍾明新拒絕。官亦關注原控罪詳情有不清晰之處,押後周二續審,待控方作出修訂及索取指示。
程、王兩人被指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一同被廉政公署起訴。翻查資料,兩人於 2022 年 3 月 16 日首次提堂,辯方曾提出押後待上訴庭另案判決,官最後定於今年 2 月開審。兩人目前均獲准保釋。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案件周五(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31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控方表示,辯方在書面陳詞不斷提及「正常人」應會如何應對非禮,例如稱事主可「扮軟皮蛇」,或學庭上作供時「情緒爆發」、在地上大哭避開陸的行為,說法是完全忽視事主當時醉酒。控方又引數宗強逼口交被裁非禮罪成的案例,反駁辯方指口交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
控方另引熟食中心閉路電視片段,分析 3 次被指非禮事件,稱陸帶事主赴殘廁前,已在兩個殘廁間踱步,指陸當時「已經盤算緊搵咩地方犯案」。辯方將於下周三(12 日)作結案陳詞,官暫定 4 月 15 日裁決。
49 歲西貢相思灣村原居民,涉嫌串謀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他周五(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欺詐罪。
案情透露,被告於 1998 年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時,與發展商串謀作虛假陳述,而丁屋建成後,被告可獲分其中一層。辯方求情指,被告根據「世叔伯」的指示申請建屋而愚昧犯案;又指他是一心想獲得居所,並非為私利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明言案情嚴重,「監禁係一個考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他期間須還押。
警方毒品調查科 2024 年 1 月 31 日就跨境販毒案,在元朗錦田高埔村調查,並拘捕疑犯、賽車手黃桂華;黃被制服後在私家車內昏迷,留醫一晚後不治。死因庭 3 男 2 女陪審團周五(7 日)一致裁定黃「死於自然」。
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曾經問除能否考慮「死於不幸」或「死於意外」等選項,不過裁判官指,法醫報告指直接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併發支氣管肺炎,而外傷不足以致命,故只能考慮「死於自然」選項,否則只能為「死因存疑」。
陪審團亦一度提出建議,指警方應第一時間召救護車,官指未有證據顯示救護車到場時間,對黃的死亡有何影響;陪審團再短暫商議後,表示沒有建議。
研訊時,多名警員供稱黃曾嘗試駕車逃走,3 警合力制服,其後發現黃在車內沒反應,為他急救。黃妻指到醫院見到丈夫左眼有腫瘀,並呈紫黑色。(見報道)
法律101|「死因研訊」與刑事審訊有何分別?
9 個月大男嬰於 2019 年 2 月,在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不治。事隔逾 5 年,任職警員的 42 歲男嬰父親被控虐兒。他否認控罪受審,周五(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暫委裁判官莊靜慧押後至下周五(14 日)裁決。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辯方指被告為警員,不可能在 CCTV 下愚蠢干犯罪行,而他多次為男嬰蓋被都沒事發生,唯獨今次在男嬰服藥後出事,「會唔會有個可能性,同佢點樣使用張被無關呢?」續指需考慮被告有否犯案意圖,指被告為父親,「佢個心無可能諗過做任何會傷害佢(男嬰)嘅嘢 」。
散庭後,被告激動擁抱其代表大律師杜浩成,向杜致謝,另向到庭旁聽的親友微笑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