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光城者案|被指策劃炸彈襲擊 21歲男判囚5年8月 3人被判入教導所

6 名男女,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 5 人被起訴時為 15 至 19 歲的中學生,早前承認交替控罪,另一名被指為主腦、案發時 17 歲男生則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五(25 日)在高等法院,判現年 21 歲青年監禁 5 年 8 個月,另外 3 名未滿 21 歲青年則判入教導所。另外兩人申請押後判刑,將於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法官指,案發時香港社會氣氛不穩,不少人訴諸暴力以表達政治訴求。被告以象徵香港法治的法院作為目標,嚴重削弱司法尊嚴。法官又指,網上有關製作爆炸品的資訊隨處可見,亦容易取得相關物料,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其中 21 歲青年曾租用賓館,罪責較另外 3 人重,判囚 5 年 8 個月。另外 3 人角色較次要,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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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如何申請離婚?

法律101|如何申請離婚?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莊子.大宗師》,又或者如周星馳在《賭俠》中所唱,「逝去感情如何留得住…?」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數字,2020 年香港約有 27,000 對新人共諧連理,但亦有約 16,000 對夫妻獲法庭准許離婚。

如果婚姻生活不如意,雙方無能為力,也許可考慮最後一步:申請離婚。究竟可用什麼理據申請離婚?程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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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候判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候判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其中一名建築工人否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志豪指,兩名地盤工人供稱案發時因擔心被解僱,而應「工頭」和被告要求,支付共逾 6 萬元回佣。辯方質疑兩人憂慮僅屬臆測,裁判官則認為,兩人不會無謂地支付辛苦賺來的一部分工資,「工頭」亦不會派遣「不知就裡」的人收取回佣,認為唯一推斷是被告與「工頭」同屬一伙,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須照顧女兒和年長父母,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下犯案。裁判官明言,同類案件均會判處即時監禁,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 6 月 9 日判刑。「工頭」早前已承認 16 項控罪,押後至 5 月 29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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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中學生認偷拍7女裙底 包括教師及同學 判感化令12個月 官:畀一次機會你

16歲中學生認偷拍7女性裙底 包括教師及同學 判感化令12個月 官:畀一次機會你
16 歲中學生於 2021 年 5 月至 9 月,涉於中學等地方偷拍教師、同學與不知名女性的裙底,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共 12 罪。他早前承認全部控罪,周四(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稱案情嚴重,斥被告作出可恥、令人厭惡的行為;另引述辯方及被告指,被告父母的注意力放在資質較好的孖生哥哥,故被告犯案或不是出於性衝動,而是為了獲取父母的關注。報告又提及,被告患抑鬱症、過度活躍症,以及出現專注力失調及自閉徵兆等。

裁判官判刑尾聲時向被告稱,「我會畀一次機會你,但機會唔係成日有,請你好好思考有咩應該做,有咩唔應該做」,著被告遇到不肯定的情況時,向社工、父母請教,又囑被告「唔好為咗慾念、成就感,再做咁愚蠢嘅事」,終按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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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裔男涉交友為名屋邨樓梯姦14歲女童 事主稱曾反抗、被告指「就是這樣做朋友」

巴裔男涉交友為名、屋邨樓梯姦14歲女童 事主稱曾反抗、被告指「就是這樣做朋友」
22 歲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指在 2021 年 10 月,在長沙灣尾隨 14 歲本地女童,聲稱自己很孤獨、無朋友,要求女童與他做朋友,並帶她前往附近樓梯性侵。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周四(25 日)在高等法院受審,由法官杜麗冰和 7 名陪審員共同審理。

女童在錄影片段指,被告帶她前往屋邨樓梯後,隨即強吻她,並上下其手。被告又把陰莖插入其陰道,「郁嚟郁去,向前向後」,最後射精。女童又指,當時稱被告的行為並非朋友所為,但被告稱他就是這樣和別人做朋友,並反問有何不可。

女童又稱,在被告控制下,她無法反抗及呼救,但有偷偷拍下被告伏在其腿部的照片及影片,傳給朋友求救。事後被告表示欲帶她「見兄弟」,女童借故逃走,並向朋友哭訴,最終由其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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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保釋犯「掉包」案 2被告續還押待轉介區院 6.21再訊

西九龍法院保釋犯「掉包」案 2被告續還押待轉介區院 6.21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 4 月發生被告「掉包」事件,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前者「保釋」離開法院後被警方通緝,4 天後被捕。

越押男子被控誤導警員及從合法羈押逃離兩罪;涉被買通的男子則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兩案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已索取法律意見,兩案將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押後至 6 月 21 日再訊,以待準備相關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兩名被告均沒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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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男警涉毀店舖閉路電視鏡頭 一度還押候索醫療報告 官准保釋候訊

46歲男警涉毀店舖閉路電視鏡頭 一度還押小欖索精神科報告 官批押後准保釋候訊
46 歲男警於 2022 年 10 月休班期間,在上水涉嫌破壞一間店舖的閉路電視鏡頭,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告早前被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待索取報告,案件周四(25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而醫院令為合適選項。辯方則申請再押後至 7 月 6 日,「希望有時間同律政司傾有冇其他方法解決」,並提出保釋,控方不反對。裁判官水佳麗批准押後,被告亦准以 2000 元擔保,期間不准離港;官另着被告繼續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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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認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囚3月 官指屬同類最嚴重案件

黃之鋒認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囚3月 官指屬同類最嚴重案件
現因「47 人案」還押、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西灣河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3 個月,及須支付 5 萬元訟費。

法官高浩文周四(25 日)頒下判詞,指「起底」行為或造成「漣漪效應」,鼓勵他人騷擾事主。而黃之鋒是公眾人物,網上擁有大量追隨者,發布涉事資料所造成的危害或更大。他考慮黃的個人地位和社會情況,認為涉案帖文及影響,是其中一宗最嚴重的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案件。法官另關注案件檢控延誤,指律政司在事發約 20 個月後才提控,他同意黃一方所指,律政司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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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 官質疑屬妨礙司法公正

臥底警酒吧執勤被任DJ舊同學認出受襲 6男認非法禁錮等罪 官質疑屬妨礙司法公正
一名便衣男警 2021 年 12 月在尖沙咀酒吧執勤時,疑被中學同學認出身分,同學被指夥同 10 多人包圍男警,期間有人涉脫男警衣服及拳打襲擊他,又搶其財物兼禁錮他。事後同學連同 5 男被控非法禁錮、傷人、搶劫等罪,6 人周四(2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其中一人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其餘控罪則存檔法庭。

辯方求情稱,被告認罪為最大求情,且事後已感後悔,望法庭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則多次質疑,指當時警員「如果真係執行警務,佢哋係咪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正當酒吧有咩好驚?查牌係經常發生嘅事……喺度做緊非法勾當,唔俾得人知呀?」

另法官引述事主的報告提到,他曾一度聽不到聲音,事後出現肋骨骨折、身上有超過 10 處𠝹傷,其後出現精神問題,曾嘗試自殺,現時仍要求醫。法官把本案押後至 5 月 31 日判刑, 6 人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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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旺角|青年非法集結等罪成 認曾吸毒、有三合會背景 索戒毒所報告還押候判

5.10旺角|19歲男非法集結等罪成 承認曾吸毒、有三合會背景 索戒毒所報告還押候判
2020 年母親節,有人響應「母親節行街」活動,於旺角新世紀廣場一帶集結,及後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捕。其中 4 男不認罪受審,3 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無罪;19 歲男子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還押至周四(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葉啓亮關注,報告提及被告曾接觸三合會人士及毒品。辯方解釋,被告坦承誤交損友,過往因社交而吸毒,自 2022 年底已無接觸毒品,並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而本案僅歷時約一小時、涉數條街道。

裁判官指,被告體力不佳,不宜判入勞教中心,考慮被告曾花費逾千元購買不同類型毒品,決定先索取戒毒所報告,押後至 6 月 9 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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