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第九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九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3/4),第 37 日審訊:
控方展示「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的會議筆記  WhatsApp 訊息,顯示鄒家成等人會上部分發言,當中鄒稱「如我們不決意,如何說服香港人於初選投票,推我哋入去立法會癱瘓政府」。趙家賢稱看畢內容後,認為「本土抗爭派對於中央政府嘅一啲訊息係好漠視」。

周二(4/4),第 38 日審訊:
控方展示戴耀廷於中聯辦指初選非法後所發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趙家賢供稱,「其實戴耀廷嗰刻就好清楚自己係踩咗界」。趙又在法官提問下稱,認為戴的做法是「統一大家口徑」;另同意戴不想參選人違反《國安法》,因為癱瘓政府屬於顛覆。

周四(6/4),第 39 日審訊:
趙家賢供稱,原決定「民主動力」會在合適時候宣布退出初選。惟本土抗爭派翌日召開記者會,提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在議會進行「攬炒」等,數度指相關言論「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啦」、「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令他想法有變,認為需要清楚交代退出,讓公眾傳媒等認知「係一個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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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2-8

周末閱讀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2023.4.2-8)

《立場新聞》案 前總編鍾沛權完成 36 日作供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2 日審訊。法官郭偉健在辯方完成覆問後,稱有問題須向鍾沛權了解。其中問及政府有何渠道發布訊息,「係咪得港台?…幾多份(報章)係官方控制到?」質疑網媒可 24 小時運作,政府則不能,「網媒一星期 7 日話《國安法》唔啱,政府係冇得比?」鍾稱,想不到政府有何原因無法 24 小時操作,又指當局有「百幾個部門,有政府新聞處、有港台」,相信有眾多渠道傳遞資訊,可即時反駁不實材料。 另外,法官提及「 half-truth (半真半假)」資訊,舉例稱「我打你一巴,你打我一巴,因為我係受害人,我完全唔講我打你,只講你打我一巴」,問鍾會否刊出有關資訊。鍾指,若他得知具體情況,會在報道交代清楚。 鍾沛權完成 36 日作供,其中控方盤問佔 26 日。辯方指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會作供及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期間 2 人續准保釋,法官另撤銷 2 人到警署報到的要求。 47 人案 趙家賢就民主動力 Facebook 帖文提「#光復議會」等認錯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6 日)展開第 39 天審訊。趙家賢供稱,2020 年 7 月 14 日與區諾軒通話後,決定「民主動力」會在合適時候宣布退出初選。惟本土抗爭派翌日召開記者會,提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在議會進行「攬炒」等。 趙家賢作供時數度指相關言論「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啦」、「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令他想法有變,認為需要清楚交代退出,讓公眾傳媒等認知「係一個切割」。 趙又稱,民主動力屬「服務提供者」,並非擁實權,故縱抗爭派言行不符基本法,「我唔能夠 DQ(取消參選資格)佢哋,所以只能夠係 DQ 我自己」,退出初選。法官一度關注,「民動」在 Facebook 發布的帖文有「#光復議會」、「#對抗暴政」。趙回答時向法官認錯,稱「自己無做好謹慎責任角色。」案件下周二(11 日)續審。 安達臣道天秤倒塌致3死 檢驗員等被控8傳票 2022 年 9 … Read more

法律101|律師、大律師有何分別?兩者職責為何?

法律101 | 律師、大律師有何分別?兩者職責為何?
"The first thing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 (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是殺光所有律師) —— 這是出自莎士比亞劇作《亨利六世》中一個屠夫的對白。對於這句,很多人有不同解讀,有人認為是諷刺律師只懂保護權貴利益;有人則認為,這是反向讚頌法律專業有阻擋惡行的天職。

對於當下律師的角色及定位討論,也許是個「哲學101」的題目。但《法律101》決定安守本分,與大家談談香港兩種律師 —— 事務律師與大律師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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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趙家賢指抗爭派記者會「絕對不符擁護基本法」 就民動帖文提「光復議會」認錯

47人案|趙家賢指抗爭派記者會「絕對不符擁護基本法」 就民動帖文提「光復議會」認錯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6 日)展開第 39 天審訊。趙家賢供稱,2020 年 7 月 14 日與區諾軒通話後,決定「民主動力」會在合適時候宣布退出初選。惟本土抗爭派翌日召開記者會,提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在議會進行「攬炒」等。

趙家賢作供時數度指相關言論「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啦」、「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令他想法有變,認為需要清楚交代退出,讓公眾傳媒等認知「係一個切割」。

趙又稱,民主動力屬「服務提供者」,並非擁實權,故縱抗爭派言行不符基本法,「我唔能夠 DQ(取消參選資格)佢哋,所以只能夠係 DQ 我自己」,退出初選。法官一度關注,「民動」在 Facebook 發布的帖文有「#光復議會」、「#對抗暴政」。趙回答時向法官認錯,稱「自己無做好謹慎責任角色。」案件下周二(11 日)續審。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9日審訊 法官問民動帖文光復議會 趙家賢回答時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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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高層與夫涉超市盜竊罪成各罰5,000元 獲袁國勇等撰求情信 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醫管局高層與夫涉超市盜竊罪成各罰5,000元 獲袁國勇等撰求情信 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 Aeon 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不認罪受審,周四(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處 5,000 元罰款。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將面對紀律聆訊,可能會從醫生名冊中除名一段時間。

代表趙名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趙沙士期間曾自願往瑪嘉烈醫院服務、獲美譽「沙士英雄」,亦曾將路上拾獲的頸鍊交給警方、「拾金不昧」;代表莊慧敏的大律師布喜后則指提到,莊在抗疫期間不辭勞苦,並獲港大醫學院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撰求情信,讚揚她對應對疫症爆發的貢獻。

裁判官梁雅忻則指,不懷疑被告的工作能力和對社會的貢獻,形容本案結果令人惋惜,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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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肉店主認賣貓肉囚10周 指家鄉吃貓常見、不知違法 官直言懷疑店內食物來源

凍肉店主認賣貓肉囚10周 指家鄉吃貓常見、不知違法 官直言懷疑店內食物來源
油麻地新填地街一所凍肉店,早前被揭發懷疑售賣貓肉,店舖 40 歲男負責人早前承認各一項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新鮮或冷藏肉類)及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貓肉作食物傳票控罪。暫委裁判官郭康麟周四(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即時監禁 10 星期。

被告的背景報告提及,涉案貓肉由他父親從內地進口,由於食用貓肉於被告內地家鄉十分常見,他並不知悉此舉在香港會犯法。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 1.255 公斤的急凍貓肉,有很大風險會把涉案貓肉銷售予公眾,相信他由不合法的途徑取得相關肉類。官稱,即使類似個案在本港並不常見,但法庭須傳達強烈的阻嚇訊息,強調進食寵物的後果,而銷售相關肉類則更為嚴重,須判處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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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2020年工地內遭工字鐵撃斃 遺孀入稟區院向3建築公司索償

地盤工2020年工地內遭工字鐵撃斃 遺孀入稟區院向3建築公司索償
跑馬地宏德街一個地盤於 2020 年 4 月 27 日發生工業意外,1 名 44 歲顏姓男工人於工作期間,遭重約 2 噸的工字鐵撃中,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其遺孀周二(4 日)入稟區域法院,就死者遭受的人身傷害、損失和損害,向 3 家建築公司索償,但未列明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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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6歲男生審訊時改認暴動 還押至4.26再訊

11.18油麻地|16歲男生審訊時改認暴動 還押至4.26再訊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6 歲男生原不認罪受審,他於案件表證成立、考慮是否出庭作供期間改認暴動罪,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同意案情。

案情指,被告於逃離現場時被截獲,當時身穿黑衣黑褲,戴上防毒面具、護目鏡、頭盔及手袖等。辯方指,被告案發時 16 歲,沒有案底,即將年滿 20 歲,期望法庭可先為他索取院所報告。暫委法官崔美霞表示,欲待案件裁決後再一併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押後至 4 月 26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同案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則押後至 4 月 25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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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劫便利店 1,800 元 求情稱為買武器對抗外星生物 官准索精神科報告

男子認劫便利店 1,800 元 求情稱為買武器對抗外星生物 官准索精神科報告
36 歲無業漢被指於去年 3 月,在南山邨 OK 便利店內劫去 1,800 元,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

控方庭上提及,被告自 2012 年起患思覺失調。法官引述求情指,被告聲稱有「外星邪形生物」侵襲地球,故打劫以購買武器。法官表示,關注到被告抗拒接受治療,及案發時行為有邏輯,質疑他是否因病發而犯案,遂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0 日,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了解他是否願意接受治療,「如果個個都話有病,又唔肯接受治療,可以出去然後又再犯事,個社會就好亂㗎喇。」

被告原另被控 1 項搶劫及 2 項企圖搶劫罪。據悉,控方因證據不足而未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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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男警涉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 准保釋候訊 警方稱已停職

48歲男警涉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 准保釋候訊 警方稱已停職
2023 年 1 月,48 歲男警被指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一名男子,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周四(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待被告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至 6 月 1 日再訊,批准被告以 1,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踏足案發現場。警方表示,被告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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