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強調無煽動意圖純粹想做好新聞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12 日)踏入第 19 日審訊。 鍾沛權否認「35+ 初選」專訪,是為何桂藍、鄒家成等人造勢,指受訪者都是新晉、年輕政治人物,他們的主張具新聞價值,強調「言論自由唔係絕對,限制言論自由更加唔係絕對」,重申自己的意圖「好純粹」,只想做好新聞。 他又否認《立場》以社運去迎合志同道合的人,提到《立場》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曾訪問前線警員被指「洗白」,亦曾多次被要求刪除拍到示威者的相片,被指責「出賣手足」,但他堅持關乎公眾利益的事都應記錄報道,又指傳媒的角色並非保護任何人。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都應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9 日審訊。

鍾沛權否認 3 篇「35+ 初選」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專訪,是為他們造勢及戴光環。就何桂藍在文中指「警暴是事實」,鍾不認為涉煽動,「動輒就話係煽動都幾危險,寒蟬效應實在太大」。他又承認曾將部分專訪下架,「唔係覺得文章有問題,而係正正我判斷唔到咩文章係冇問題」。

至於羅冠聰的博客〈香港—美麗島〉,他指羅是《立場》博客,「一貫承諾有稿就出」,又指羅冠聰是受矚目的政治人物,有需要讓公眾知悉這位前立法會議員的公開指控。辯方指,控方認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鍾沛權聞言指,「我第一個諗法係,言論自由唔係絕對,限制言論自由更加唔係絕對」。

Read more

跨性別者稱條例定義狹窄 致無法用符合性別認同公廁 質疑構成歧視提覆核開審

跨性別者稱條例定義狹窄 致無法用符合性別認同公廁 質疑構成歧視提覆核開審
有跨性別人士認為,現時《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對性別的定義狹窄,令跨性別者未能使用性別認同的公廁,更可能惹上刑責,質疑條例構成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擴闊規例中對「男性」及「女性」的定義。案件周四(1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申請方指,跨性別男士不能進入男廁,但當他們按身份證性別使用女廁時,會被其他女性議論,受言語騷擾。政府一方則指,現有性別的定義有實際需要,以保障其他廁所使用者私隱及安全,亦符合社會規範及期望。案件周五(13 日)續審。

Read more

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39 歲黎姓女警,被指 2022 年 7 月在屯門市廣場 AEON 偷取逾 600 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 2,000 元簽守行為 24 個月結案,另須付訟費 500 元。

Read more

9.29旺角|3人涉非法集結受審、包括女團成員廖樂兒 1被告稱遭警毆反對供詞呈堂 

9.29旺角|3人涉非法集結受審、包括女團成員廖樂兒 1被告稱遭警毆反對供詞呈堂 
2019 年 9 月 29 日,網上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灑溪錢,反對修訂《逃犯條例》。4 男 2 女其後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3 名男子去年認罪判囚,其餘 3 人不認罪,案件周四(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當中包括由藝人杜汶澤創辦、女團「EOS」成員之一的廖樂兒。

辯方反對首被告朱德成的書面警誡供詞呈堂,指朱曾遭 1 名便衣警毆打,身體多處紅腫受傷,又指朱有精神障礙(mentally-handicapped),但警方未有安排他在合適監護人陪同下錄取口供。控方則指,朱身體多處受傷,送院治理。

Read more

休班男警涉影裙底罪脫 官稱沒拍到私密部位 斥被告冒犯女性、令人厭惡

休班男警涉影裙底罪脫 官稱沒拍到私密部位 斥被告冒犯女性、令人厭惡
47 歲男警於 2022 年 2 月休班期間,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 Market Place 涉偷拍女途人裙底,他否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交替的「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

裁判官曾宗堯周四(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指被告立心不良,為一己私慾拍攝事主,斥其行為冒犯女性及令人厭惡,但因相片沒有拍攝到事主私密部位,兩人有一定距離,加上被告以水平角度拍攝,故未達有違公德程度,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Read more

11.18 聲援理大|2男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官:不離開必然是自己選擇

11.18油麻地|聲援理大 2男暴動罪成還押1.27判刑 官:不離開必然是自己選擇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2 名否認暴動男生,經審訊後周四(12 日)在區域法院同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 1 月 27 日判刑。當中一被告另被控管有一包索帶,其「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則不成立。

暫委法官葉啓亮裁決時指,案發日路政署很早開始封路,外界要進入現場不容易,常人見現場狀況如此不尋常亦會離開,而當日示威者與警方對峙約 60 分鐘,期間警方多次警告他們離開,若不離開,必然是自己選擇。再考慮被告逗留現場多時、身穿黑色衣裝,法官認為二人絕非路經旁觀者,而是留下與示威者組成群體、壯大聲勢與警對峙,因此暴動罪成。

Read more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都應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都應報道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9 日審訊。

鍾沛權否認《立場》以社運去迎合志同道合的人,提到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立場》曾多次被要求刪除拍攝到示威者的相片,被指責是「出賣手足」,但他堅持關乎公眾利益的事件都應記錄報道,又指傳媒的角色不是去保護任何人。

他又提到,在 2020 年前曾想過作為傳媒工作者或有被捕的風險,但當時估計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保護消息來源對我係至高無上,所以要承受嘅代價可能係藐視法庭... 我以為香港新聞工作者會牢獄,係因為咁樣嘅事情」。

Read more

康文署經理非禮印傭罪成 事主入稟向僱主、中介公司等索償

康文署經理非禮印傭罪成 事主入稟向僱主、中介公司等索償
56 歲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被指於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非禮印傭,翌年 4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 13 項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36 周。事隔約 9 個月,事主周一(11 日)入稟區域法院提出申索,指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另指兩中介公司及兩持牌中介人沒盡中介責任,但沒列明申索金額。

Read more

祖父3度非禮未成年孫女罪成囚40月 官斥「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祖父3度非禮未成年孫女罪成囚40月 官斥「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八旬男子被指自 2013 起,替居內地兒子、兒媳在港照顧 4 歲孫女,6 年間趁其妻子外出時 3 度非禮孫女,包括伸手撫她胸部及外陰,又逼她舌吻,直至事主 10 歲。男保安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猥褻侵犯罪成,周四(1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0 個月。

法官王詩麗指,本案案情嚴重,事主父母居於內地,被告身為祖父,理應照顧年幼孫女,卻趁她父母不在身邊,濫用事主對他的信任,而二人年紀相差 68 年,其中兩控罪在兩周內發生,斥他「食髓知味,再度犯案」。法官又指,部分非禮行為長達 1 小時,被告堅持否認犯案、毫無悔意,批他「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