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2 日審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完成作供,下午傳召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她在控方主問下稱,自己 1996 年加入《蘋果日報》,最後升至副社長,主要負責港聞。控方問她任職高級記者期間,會否覺得《蘋果》屬政治性報紙。陳回應指,《蘋果》的創辦人有「好鮮明價值取向,佢好支持香港發展民主同政制,同埋佢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嘅」。她又指,不否認《蘋果》著重新聞娛樂性,但同時著重「揭發醜聞」的新聞,而她認為這類新聞都涉及公眾利益。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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