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一名 37 歲男警務人員涉在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女子,控方案情指被告從後摸事主右手臂。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當日看到被告回頭「猥瑣笑」,故判斷是他犯案,辯方指當時燈光昏暗,「我哋嘅嘴得幾大?我今朝度過,我有 5 至 6 cm」,質疑相隔 2 至 3 米距離,事主如何確定被告笑容猥瑣。
辯方又指,被告原定於案發兩周後參與總督察「升級試」,稱「會唔會有人攞仕途做賭注?… 嗰一秒嘅觸碰佢有咩得著?」。案件押後至 2 月 29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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