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四(20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陳否認控罪。
控方表示,將傳召 7 位證人,會依賴被告一份 85 分鐘的錄影會面供詞,惟需時處理會面謄本,料 6 月可開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 4 月 24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四(20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陳否認控罪。
控方表示,將傳召 7 位證人,會依賴被告一份 85 分鐘的錄影會面供詞,惟需時處理會面謄本,料 6 月可開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 4 月 24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 136 日審訊,黎智英第 44 日作供,控方第 18 日盤問。
控方引黎專欄文章指,當中提到「將來修訂了『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多神奇的權力」,又指「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特首高官對我們蔑視的態度,是在京官對香港人的厭惡和摒棄心態的薰陶下,不由自主的條件反射」。控方稱,內容都是黎的偏見、非客觀的評估?黎指,是他個人對實況的評估。控方再指,黎嘗試把他的個人情感投放至更多人身上?黎指,他只是在文中「我手寫我心」。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專欄稱「遊行作最後努力」 控方質疑無視建設性對話 黎:沒有又怎提出?
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 5 死 2 傷,司機其後承認未拉手掣的傳票控罪,罰款 2000 元。事件於 2022 年展開死因研訊期間,律政司申請押後,稱需時調查是否涉嚴重罪行,同年再控告司機危駕致死等兩罪。辯方質疑涉一罪兩審,早前申請永久擱置法律程序(另見 101 報道)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周三(19 日)下令永久擱置聆訊,並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判詞指,控方在首次檢控前已獲悉所有事實證據,兩次檢控均由「相同或大致相同的事實」導致,裁定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又指兩次檢控的罪責及罰則有嚴重差異,控方於首次檢控時,應以最嚴謹態度考慮適當控罪。
法官批評,控方將「一罪兩審」及「免受雙重損害」的原則混淆,援引不適用的案例,質疑「有誤導法庭之虞」,又指控方對辯方「用了極之冒犯及嚴厲的用語」,例如批評辯方「混淆視聽」,官斥指控全無基礎,其實是控方陳詞完全違反相關法律原則。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9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5 天審訊。
控方傳召拘捕第六被告張琸淇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他供稱張在警誡下稱「我淨係知五飛同西瓜有份參與整炸彈」,並自願提供電話和 Telegram 應用程式密碼。
辯方指,警方拘捕張時,誘導她「同我哋合作嘅話,就會冇事」、「你都要諗吓你屋企人」、「你個男朋友喺單位裏面斷正喇,我都勸你同差人合作」等,張因此提供密碼,並不曾在警誡下說過任何話。警員一概否認。審訊周四續。
第 54 天審訊|辯方揭露隔壁單位與案有關 CIB警員確認拘捕行動前進駐候命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其 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則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其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三(19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3 日審訊。
女童的母親稱,事發前 2 個月,被告就另案出獄後重新與母女同住,期間多次對女童施襲,包括搖晃她,對她淋凍水、把她整個人倒轉再撞頭等,形容自己每日為女兒搽去瘀膏,但「好似搽極都搽唔完」。不過當時她已因被告而與家人「斷晒關係」,其中被告曾威脅會斬她父親,故擔憂帶女童回娘家會累及家人,而沒有離開。
庭上亦播放事發時的通話錄音,她和被告向報案中心職員表示,女童「手腳梗晒」、「條脷係咁伸出嚟」,期間被告多次質疑職員教導的急救手法。她指聽畢錄音後「好辛苦」,暫未能作供,案件押後至周四(20 日)續。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三(19 日)在區院進行第六天審訊。
署理高級首席地政主任林熾輝,供述丁屋政策及申請流程,稱政策在 1972 年實施,原意讓新界原居民於私人土地申請建屋自住,不容許「賣丁」;由於政府發現有丁屋落成即轉讓、鄉議局希望加快處理,政府其後增設轉讓限制、男丁須作出宣誓的要求。
林又指,男丁須確認是擬建丁屋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只要完成宣誓,地政總署就不會核對業權紀錄。而聲明內容曾有改動,包括增設無意出售「丁權」的條款。案件周四續。
曉門套丁案 總地政主任作供:丁屋政策為「起屋自用」 條款註明假陳述或被控
「香港獨立黨」案葡籍被告黃煡聰,去年承認「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囚 5 年。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健強周二(18 日)頒下判詞,拒絕向黃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判詞披露,黃去年判刑前後,向入境處提出申報國籍變更、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時序表見內文);另向高院就該兩項申請提出司法覆核,爭議根據在港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其中 3 項條文,由於他已取得外國國籍,應已失中國國籍。
官指,黃申請國籍變更,看起來是為了得到外國領使探訪,以及法律諮詢等權利,認為覆核理據有可爭議之處,不過由於入境處尚未就黃的申請作決定,法庭現階段不能批出覆核許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 135 日審訊,黎智英第 43 日作供,控方第 17 日盤問。
控方指黎於 2020 年 1 月撰文提及「光時」、「五大訴求」等口號,問黎是否同意這些口號?黎指,當時他沒有想。法官杜麗冰追問,黎在文章寫下口號,一定有想起口號,或是口號深植他的腦海?黎重申,這些是示威常用口號,當時沒想是正確還是錯誤。控方續指,黎當時同意「光時」口號,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同意;黎否認,指知道口號在《國安法》生效後屬非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專欄稱「中共加強對學生洗腦」被質疑煽動 黎:強制愛國教育顛倒真理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於家中昏迷,其 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其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二(18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女童的母親供稱,被告常思疑她另有男人而對她打罵,但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心態,與被告離離合合。生下女童後,被告不信她私處未康復就「想搞」,她一度暫居另處避見,後來被他潑通渠水灼傷;被告因此事被判監,但她有撰求情信、原諒對方,稱因已為他誕女,「係跟住佢過嘅」。
母憶述女童時,一度哽咽稱「佢好乖」,二人就似朋友,「對住佢好有正能量」;庭上重看案發單位、女童玩具等照片時亦哽咽。她又稱,被告起初亦「好錫」女童,但後來對女童苛刻,要求多讀生字、唱英文歌,若不從會罰企等。案件周三續。
首日審訊:3歲女家中昏迷後不治親父否認謀殺 控方:被告搖晃死者、曾稱「當狗咁教」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18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4 天審訊。
辯方上周五引閉路電視片段揭露,警在在宏創方 503 室拘捕被告之前,有男子帶同行李箱進出隔壁的 502 室。控方重召刑事情報科(CIB)警員作供,他在庭上確認,在拘捕行動前 4 天,已進駐 502 室候命,並帶同爆門工具、頭盔等。
辯方質疑警員除了搬運工具,亦帶同「用嚟插贓」的物品到場。警員否認,又指負責蒐證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對 CIB 的部署並不知情。審訊周三續。
第 53 天審訊|辯方揭露涉案503室的隔壁單位亦與案有關 O記警稱不知有否警員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