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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2022六四舉示威標語、被控阻差辦公 八旬翁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被指2022六四舉示威標語、被控阻差辦公 八旬翁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2022 年 6 月 4 日「六四事件」33 周年,八旬翁被指在維園外舉寫有「五大訴求」、爭取普選標語,遇警截查時拒合作,事隔 5 個月後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原定周二(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81 歲被告袁加荣(退休人士)缺席聆訊,亦無律師代表應訊。裁判官王證瑜遂應控方申請發出拘捕令,並撤銷其擔保。控方透露,被告在早前獲准保釋後,仍未繳交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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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示威案|林卓廷、尹兆堅、黃碧雲認違立會《特權法》 獲撤部分控罪

4議會示威案|林卓廷、尹兆堅、黃碧雲認違立會《特權法》 獲撤部分控罪下午求情
正因「47 人案」還押的林卓廷、尹兆堅及獲准保釋的黃碧雲 3 名前立法會議員,被指涉及 2018 至 2020 年期間,多宗立法會衝突案件,包括被指搶咪發言及與保安衝突,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4 案周二(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3 人分別承認部分控罪,其餘罪行獲撤控。案件押後至下午再續,屆時會播放現場片段及求情。黃今早步入法院時雙手合十,神情嚴肅。林、尹二人進入被告欄時,均有向公眾席揮手、舉起姆指及點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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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屯門|男護士否認暴動 辯方反對未警誡招認呈堂 警員指口頭警誡不理想故無做

10.1屯門|男護士否認暴動 辯方反對未警誡招認呈堂 警員指口頭警誡不理想故無做
2019 年 10 月 1 日有網民發起「六區開花」,當晚屯門爆發激烈警民衝突。40 歲男護士否認一項暴動罪,案件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曾招認到場為「支援手足」,而背囊的白色T 恤是為「逃走嘅時候變身用」。

辯方提出特別事項,反對口頭招認呈堂,指警員當時沒有作出警誡。控方傳召拘捕及搜身的警長及警員作供。警長承認沒警誡,但稱不同意會違反規則;警員則稱,當時環境非安全,而身穿裝備無法拿出記事冊,因未能書面確認,口頭警誡亦不理想,因此無做。

控方指,即使警員沒警誡,被告證供未必不能呈堂。暫委法官鄭念慈裁定特別事項表證成立,案件周二(13 日)續審,辯方將呈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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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8人否認暴動開審 控方:沒證據作實質行為但屬「鼓勵」形式參與

11.18油麻地|18人否認暴動開審 控方:沒證據作實質行為但屬「鼓勵」形式參與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 17 案處理。其中涉及 18 人被控 11 月 18 日在彌敦道參與暴動的案件,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本案被告作出實質行為,但他們以「鼓勵的一份子」形式參與暴動。而根據當中兩名被告的 WhatsApp 紀錄,二人曾分別相約其他人到旺角或油尖旺一帶參與「和理非出發救理大」行動,控方認為可顯示二人有預謀身處現場,參與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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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大三罷|救護員涉襲內地男 認暴動囚2年4個月 官:施襲與志向相違背

11.11大三罷|救護員涉襲內地男 認暴動囚2年4個月 官:施襲與志向相違背
2019 年 11 月 11 日的「黎明行動」大三罷,示威者與警方在多區爆發衝突。28 歲救護員被指在旺角襲擊內地男子。他早前承認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罪則存檔法庭。暫委法官梁嘉琪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2 年 4 個月。

法官特別提及,被告身為救護員,救援是其職責,服務市民是他從小的志願。但行為卻與其志向及工作理念相違背,被告不但沒有阻止他人施襲,更加入襲擊,令人驚訝,亦令人懷疑他對救援工作的熱愛。而示威者襲擊手無寸鐵的事主,手法霸凌及殘酷。另考慮被告立時提出賠償事主醫療費,酌情扣減 3 個月,在認罪扣減後判囚 2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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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中環|被控非法集結、拒捕4罪 28歲乒乓球教練准明年再訊

10.14中環|被控非法集結、拒捕4罪 28歲乒乓球教練准明年再訊
2019 年 10 月 14 日,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三年,28 歲乒乓球教練被控 1 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 3 項拒捕罪,周一(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2023 年 2 月 3 日,以待給予被告進一步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批准,並批准被告續保。不過,裁判官明言,辯方早前以同一理由申請押後,要求下次提訊時告知答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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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尖沙咀|9人暴動、管武等罪成 判囚4年7個月至5年

10.1尖沙咀|9人暴動、管武等罪成 判囚4年7個月至5年
2019 年 10 月 1 日多區發生堵路及警民衝突,9 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等全部罪成。法官張潔宜周一(12 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當中 8 人監禁 4 年 7 個月至 5 年。

法官判刑時強調,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行為目無法紀,以一連串的行為挑戰警方權威及法治,屬本案嚴重之處。而 9 名被告戴面罩及攜有裝備,部分人更管有攻擊性武器,可見他們有備而來。當中一名案發時 19 歲的男生因管有伸縮棍及鎚,可造成身體傷害,需加刑 3 個月。法官又指,雖然眾被告已就案件承受超過 3 年壓力,但並非由控方延誤引致,因此不能作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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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6人罪成 控方呈理大損失金額、據悉約3億元 辯方反對呈堂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6人罪成 控方呈理大損失金額、據悉約3億元 辯方反對呈堂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原於周六(1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控方早前呈交的證人口供,關於理大損失金額。據悉,證供指理大實際損失金額約 3 億元。

控方指,無意要求被告作出賠償,亦不會影響判刑;辯方反對呈堂。經雙方商討,據悉證供中刪去相關的損失金額。辯方求情時指,不爭議本案是「其中或最嚴重嘅一單」暴動案件,但期望法庭可聚焦被告的角色,又指部分被告沒有任何實質暴力行為。

暫委法官黃士翔聽取求情指需時考慮判刑,遂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3 日判刑,期間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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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旺角|24歲女生認管有噴漆、六角扳手 判囚4個月

10.27旺角|24歲女生認管有噴漆、六角扳手 判囚4個月
2019 年 10 月 27 日尖沙咀「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2 男 3 女被指在旺角管有士巴拿等物,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藏武等 6 罪,其中現年 24 歲女生 2022 年 11 月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周五(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案發時有約 50 示威者集結染布房街堵路,情緒高漲,現場情況可瞬即惡化,擾亂公眾秩序,破壞社會安寧,認為案情嚴重,判刑時會考慮阻嚇性多於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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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灣仔|8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搬磚、擲物 藉人多勢眾鼓勵暴動

10.6 灣仔|8 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搬磚、擲物 藉人多勢眾鼓勵暴動
2019 年《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灣仔一帶爆發衝突,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16 歲少女開審前認罪,准保釋候判;餘下 8 人不認罪受審,原於上周一(1 日)開審,惟有被告染疫,押至周五(9 日)開審。

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示威者在灣仔軒尼詩道集結,兩名被告被指搬動磚塊及投擲物品,眾人被截停時穿着黑衣及戴面巾等,當中有人被指激烈反抗。控方指,被告以人多勢眾來鼓勵、促使或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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