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候判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辯方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強調涉案的縱火規模不大,被告案發時並非挑戰警權,加上他擔保期間無放棄自己,繼續學業和工作,望予以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回應「希望還希望,法律還法律,你俾個基礎我。」又指本案涉夥同犯案和有預謀,加上涉案地點為繁盛商住區,有多項加刑因素。

法官另提到有求情信指,被告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公平環境挺身而出,質疑「你去燒美心,因為佢講咗啲嘢你唔同意。係咪調轉美心可以去燒返佢間屋?」案件押後至 3 月 15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判。

Read more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10 名被告早前已認罪,餘下 2 人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 3 月 18 日求情,並於同月 25 日,與同案 10 名認罪被告一同判刑。

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聲稱初時聽到銅鑼灣有衝突聲響時小心翼翼,但卻前往更大機會有危險的地方,耳聞目睹政總外的激烈衝突卻毫不畏懼,認為他短時間內的「心態逆轉」無合理解釋下難以令人接受,拒納其供詞。

法官另指,兩名被告有充足時間離開,但他們均身穿黑色裝束,停留暴動現場。有被告手持黑雨傘,可借他人用作與警方對峙,壯大聲勢;另一被告戴上手套,可以免在擲物時受傷,加上背囊藏有「五一、光時」文宣顯示他與示威者持相同理念,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Read more

童樂居醜聞|45歲高級照顧員拉起幼兒雙腿壓向臉、稱伸展助睡 官斥違常理裁罪成

童樂居醜聞|45歲高級照顧員拉起幼兒雙腿壓向臉、稱伸展助入睡 官斥違常理裁罪成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當中 5 人否認控罪。其中 1 名 45 歲高級照顧員,被控 1 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周四(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梁雅忻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押至 3 月 2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據早前庭上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曾將事主 B 雙腿壓至臉部,被告則供稱是為協助「未放電」的事主放鬆入眠。裁判官認為被告「力度不當、動作不當」,並強調事主曾反抗,惟「不敵被告力度」,加上年幼,無法與人傾訴,即使受傷也難被察覺,為案件嚴重性所在,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

Read more

9.3旺角|青年藏鐳射筆罪成囚3月 案發34月後始檢控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9.3旺角|青年藏鐳射筆罪成囚3月 案發34月後始檢控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2019 年 9 月 3 日,有人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有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2 歲大學生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近 3 年後,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月。

裁判官施祖堯指,案發時為反修例運動高峰,示威者以鐳射筆照射警員情況普遍,而被告無視警告,加上攜有遮蓋身份的物品,認為他使用鐳射筆的機會高。而裁判官接納辯方指案件存有檢控延誤,故酌情減刑。

Read more

11.18理大|2男尖沙咀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指案情輕微、暴力程度低

11.18理大|2男尖沙咀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指案情輕微、暴力程度低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捕。其中 10 人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早前法庭裁定其中 8 人無罪、 2 人罪成。2 名罪成被告還押至今日(7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是次非法集結歷時只有 13 分鐘、暴力程度低,附近為商業街和酒店街,而有遊客繼續在附近餐廳食飯、車輛勉強可出入,案情輕微。

法官考慮到兩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雖然否認控罪,但承認大部分控方提出的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案發時亦僅僅是次要角色。法官參考辯方提出的案例,以 6 個月為量刑起點,再酌情扣減 1 個月,判 2 人監禁 5 個月。

Read more

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4人罪成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 家屬聞判落淚

11.18理大衝突|5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4人罪成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 家屬聞判落淚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1人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另外 5 人否認暴動罪;4人受審後罪成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餘下 1 人早前罪名不成立。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稱,當日有 2,000 名示威者,但警員只有 200 名,示威者人數遠超警力,又指沒證據指被告號召、帶領,但要考慮暴動整體環境,斥示威者目無法紀,以 5 年 3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官指,考慮 4 人年輕、沒案底,減刑 3 個月。一被告因沒挑戰控方證據獲酌情再減刑 2 個月,判囚 4 年 10 個月;另 3 人判監 5 年。旁聽席有被告家屬聞判後落淚。警方代表在法院外指,本案為同事件第三宗經審訊後罪成判刑的案件,指至今有 48 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Read more

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有 3 人被指潛逃;另外 8 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

辯方求情指,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 19 歲都會大學男學生被告,原定今年畢業,惟校方指他若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其過往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辯方又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各人續還押。

Read more

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步

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地步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5 被告在開審前認罪,4 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8 至 50 個月,其中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朱廣華被判囚 38 個月,他在判刑前對數名旁聽隊友點頭示意。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批評,示威者師出無名、自私自大,自以為有高尚理念,「行為為社會帶來恐懼及不安」。其中練錦鴻對首被告判刑時指,他誤以為「違法可達義,守法是過時」,但違法達義,是極之暴政、壓抑的社會下之表現,指「香港尚未到此地步,有現行機制改進」,又稱改變受歷史處境制肘,不可能一蹴而就。

Read more

康文署經理非禮印傭罪成 事主入稟向僱主、中介公司等索償

康文署經理非禮印傭罪成 事主入稟向僱主、中介公司等索償
56 歲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被指於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非禮印傭,翌年 4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 13 項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36 周。事隔約 9 個月,事主周一(11 日)入稟區域法院提出申索,指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另指兩中介公司及兩持牌中介人沒盡中介責任,但沒列明申索金額。

Read more

童樂居醜聞|4度襲擊一歲幼童 腳踢、膝撞頭 24歲照顧員虐兒罪成囚9月

童樂居醜聞|4度襲擊一歲幼童 腳踢、膝撞頭 24歲照顧員虐兒罪成囚9月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事件,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24 歲幼兒照顧員被指一天內連續 4 次襲擊一歲幼童,包括腳踢、扯褲頭及按頭等,她被控一項虐兒罪,周五(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指,被告在童樂居工作近 2 年,應清楚明白不能對幼兒施暴,而被告在本案的「劣行」被閉路電視拍下,自知難以解釋片段行為,但仍極力美化,砌詞狡辯。裁判官指受虐幼童身世可憐,沒有家庭溫暖,理應得到更多關顧和愛護,但被告卻作出腳踢、膝撞頭等行為,斥其行為可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