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董事與情人分手後,女方疑不滿未「講清楚」、男方有新歡,將兩人合照剪輯成片段上載 YouTube 頻道,披露對方容貌、姓名,勒索共 260 萬元。該女子被控起底、勒索等 6 罪,周二(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
事主供稱,被告表示知悉其住址,要求他給予 60 萬元,當時感「肉隨砧板上」,故提出支付一半,被告再指「咁供埋我保險」。另一次他與女友人在按摩店遇到被告,同日網上出現涉其容貌的片段,附上「感情騙子」等字眼。
另外,事主稱曾指示助理致電被告溝通,庭上錄音顯示被告稱「咪一鑊熟,我又冇仔女⋯我見到佢同第二個女人開房」。事主稱擔心她會影響家人,指「如果我未結婚、我冇仔女,唔係有社會金融(界)地位,我仲係一個單身男子,我唔會驚佢」。案件周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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