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私家醫生疑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其中一名西醫蔡淑梅,涉訛稱有兩人基於醫療理由,不宜接種新冠疫苗。她原被控 2 項串謀欺詐罪,及後被改控 16 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律 101 文章),另與其夫被控 7 項洗黑錢罪,涉款逾 760 萬元。
案件周四(14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5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二日作供。
李宇軒周三供稱,2019 年 6 月經 TG 認識同案另一認罪被告陳梓華,兩人於「G20 峰會」前夕商討登報計劃,希望將香港「引人注目的示威場面」及所引起的動力,帶到國際舞台,引起國際關注。李續指,眾籌計劃結束後,因轉帳需時未能立即動用款項,需要有人墊支廣告費,陳遂稱「可以幫手諗計」,「問過啲 uncle」可動用 500 萬港元。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45日審訊|登報收據顯示客戶為「眾志」 李宇軒估計由周庭負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4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首日作供。
李宇軒供稱,2019 年 6 月經 TG 認識同案另一認罪被告陳梓華,兩人於「G20 峰會」前夕商討登報計劃,希望將香港「引人注目的示威場面」及所引起的動力,帶到國際舞台,引起國際關注。李續指,眾籌計劃結束後,因轉帳需時未能立即動用款項,需要有人墊支廣告費,陳遂稱「可以幫手諗計」,「問過啲 uncle」可動用 500 萬港元。
控方庭上展示「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全球登報的公開信及收支列表,顯示眾籌收入約 673 萬元,分別在 13 個國家、17 間傳媒公司,包括英國 《衛報》、美國《華盛頓郵報》等登報,花費約 596 萬元,另有約 6 萬元網上廣告費。案件周四(14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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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5 月,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數字急增。政府指有少數人「歪曲器官捐贈的利他奉獻精神」,甚至呼籲取消登記。警方其後拘捕 4 人,指涉不誠實使用電腦取消登記,當中兩男被控刑事毀壞罪,其中一名 19 歲男學生周三(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案情指,警方調查衞生署器官捐贈網站時,發現被告以「曹永廉」(譯音)名義取消登記,又嘗試輸入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個人資料。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一時貪玩和好奇而犯案,並非針對個別人士,只是在起底網頁隨機使用他人資料。裁判官崔美霞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 3 月 27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被告經審訊後被改裁定「傷人 19」罪成,周三(13 日)在區院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是一宗不幸事件,被告與事主無怨無仇,只是一時魯莽,但後果嚴重,最後致其截肢。而被告現已 68 歲,行為並非蓄意,形容判刑決定「不容易作出」;亦考慮她有悔意、還押近 20 天等,「對未嚐過鐵窗滋味的人…肯定是深刻教訓」。
被告獲 90 歲長者撰求情信,感謝她曾照顧中風的亡妻,「我知道這一世我沒有機會再報答她,今次是唯一機會」。有勞工團體指,安老業界面對人手不足,「由長者照顧長者」成為常態,憂本案令新人入行卻步。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13 日)在區院展開第 28 天審訊,控方盤問時舉何桂藍為例,指「佢影佢哋可能係挑釁咗?」問林是否同意白衣人「選擇性襲擊」。林稱「我根本唔知佢哋有咩準則打人,更加唔同意影佢就係挑釁。」
控方另問,林有否嘗試與白衣人商討、和談,如稱「大家冷靜啲,市民都係想返屋企」。林一度稱,「我講呢啲說話會唔會太天真」,「人哋粗口爛舌,一路鬧緊你…如果對方好似檢控官閣下你咁斯文,咁就好傾啦。」
控方指,林到場後「號召」其他人留在付費區內,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林稱「完全唔同意」。控方又指,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相反「挑撥」閘內、閘外人敵意,破壞社會安寧,完全置現場市民安危不顧。林答稱「呢個指鹿為馬,我絕不能同意。」案件周四續。
周二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否認入元朗挑事端以攻擊警方 林卓廷:我點知佢咁耐唔嚟啫
47 歲高級警員涉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借貸紀錄,令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貸款。他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溫紹明押後至 4 月 3 日判刑,並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先後向 4 間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共逾 120 萬元。他其後兩度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並訛稱沒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令「遮仔會」向其批出逾 14 萬元貸款。
元朗區前區議員張秀賢周二(13 日)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債權人為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的退休通識科教師賴得鐘。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在 5 月 21 日處理破產呈請。賴早前於 2023 年 8 月,向區院入稟追討張 14 萬元欠款及利息,當時入稟狀指他追款不果遂入稟追討。
兩名男女被指 2019 年身在一 Telegram 群組,該群籲家長捐款「助養」仔女「發夢」;而同年 9 月至 12 月,使用銀行及 PayMe 帳戶等,處理共約 167 萬元。
兩人承認 6 項「洗黑錢」罪,原定周三(13 日)在區院判刑,惟暫委法官鄧少雄關注,女被告給予口供後,或致男被告覺得「無法子反駁」、改直接認罪,她是否可較案例獲更多減刑。
控辯雙方均稱按案例,因女被告不涉直接上庭作供,應扣減約 40%。官認為該案例情況與本案有別,遂押後 3 月 20 日判刑,以候雙方再覓案例陳詞,另料屆時將處理男被告的沒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