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一輛私家車在中環一帶失事,撞入律政中心西座,車上司機及乘客逃去,其後 23 歲印度男子折返報稱是肇事司機,惟警方調查後懷疑有人「頂包」,分成兩案起訴 4 人。兩案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候 DNA 檢驗報告結果及法律意見;辯方均不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至 12 月 5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指為肇事司機、正還押的印度藉被告辛格梓龍申請保釋被拒;另 3 人則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7 月,一輛私家車在中環一帶失事,撞入律政中心西座,車上司機及乘客逃去,其後 23 歲印度男子折返報稱是肇事司機,惟警方調查後懷疑有人「頂包」,分成兩案起訴 4 人。兩案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候 DNA 檢驗報告結果及法律意見;辯方均不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至 12 月 5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指為肇事司機、正還押的印度藉被告辛格梓龍申請保釋被拒;另 3 人則續准保釋。
2021 年 6 月底至 10 月中期間,一名時任警員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 1 萬元賄款,以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涉案貸款公司董事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排期至 12 月 6 日至 7 日作英文審訊。
控方指會傳召一名證人,透露將呈上相關 WhatsApp 對話紀錄。董事被告續准保釋,他在庭外多次向記者稱「我都冇罪」,並稱「唔好影響正常人」。涉案時任警員早前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庭上早前透露,他已轉為控方證人。
Podcast: 本周焦點: 7.21非白衣人案 控方證人否認與白衣人同伙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本周完成了共 5 天審訊,控方匿名證人女士 A 供稱,在站內「感覺閘內人挑釁、撩交嗌」,在閘外的白衣人「唔係好想入去」,惟其後「終於忍唔住就跳欄打佢哋」。 辯方引片段指,白衣人群在鳳攸北街一帶遊行,A 在場而手上有紅繩;白衣人入閘襲擊時,A 「不斷拍手鼓勵」;A 答稱「我就唔係同佢哋一伙」。此外,控方指《集誌社》於 10 月初發布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擔心有人與庭上「打格」片段比對會令證人 A 身分曝光。法官陳廣池質疑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或有人違反專業守則,稱「法庭極度關注要調查」。 本周並有多名港鐵職員被傳召作供,當中元朗站經理供稱,警方於事發兩日前,即 7 月 19 日,要求安排兩名便衣警於 7 月 21 日下午 5 時開始駐站監察。他當晚在控制室亦看到兩名天水圍警署便衣警。 《願榮光》案 官拒鄒幸彤參與上訴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早前表明有意提出抗辯,及參與律政司上訴案。高院法官陳健強周二(31 日)頒判詞指,鄒幸彤確認自己不是被告,亦無從事涉案 4 種禁制行為。 他又指,即使本案涉及公眾利益,不代表任何人可以聲稱代表公眾利益發聲,就自動成為案件的訴訟一方,強調司法制度必須按程序處理爭議。而他認為,如鄒幸彤般沒有從事 4 種禁制行為的人,可以「介入者」等身分加入訴訟,但她沒這樣做,終駁回其申請,下令支付訟費。 涉致謝梁健輝 4港大生各判囚兩年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 2 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 4 人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周一(30 日)各被判囚兩年。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議案由張讀出,並邀請郭發言;而郭和杜林分別為議案的動議人及和議人,容則有發言,指 4 人共同犯案,屬「濫用權力、公器私用」,「令社會撕裂和仇警重現」。 法官另引述郭在求情信稱,市民因「警察濫暴濫權、選擇性執法而不滿,甚至痛恨及仇視警員」,又稱不能否認自己當時亦有類似情緒,而自己亦「無法違心地說,警察完全沒有濫捕濫權,責任存(全)在示威者一方。」官指,質疑郭的悔意,但強調不會影響其判刑。 … Read more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5 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其中 1 人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囚,11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3 人不認罪,周五(3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3 日審訊。
庭上讀出時任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書面口供,交代其決策圍堵理大的原因及過程,指 11 月 15 日中大清場後,理大「黑衣暴徒」人數顯著增加。他們同時用到汽油彈、箭等「致命武器」,態度敵對,加上卓獲告知實驗室內遺失多種可引致爆炸化學物,故決定包圍理大。而同月 17 日下午,有警員遭人用箭射穿小腿嚴重受傷,使他更堅決圍堵「暴徒」。
卓又提到,當時的計劃是包圍「暴徒」,說服他們投降,並無計劃衝入理大拘捕。直到警方 17 日晚上確保理大附近範圍安全,並作出充分警告,卓認為可進入拘捕階段。案件下周一(6日)續。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案件周五(3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 16 日審訊,王自從在法院外仆倒受傷後,再次出庭繼續作供。
王供稱,案發的其中一日收到許多來電,有些「自稱衞生署」,但不願提供姓名及編號,有些則是「媒體假扮客人」,而當時自己正身處醫院「個人渾渾沌沌咁」,但都有向對方披露所有行蹤。
王又指,有女士「自稱張竹君醫生」來電詢問,但無法提供核實身份的方法,王當時向對方指「我好難相信,我噚日同你哋講嘅嘢,聽日已經喺媒體出現,我今朝仲係媒體對我講,我自己嘅 confirm number(確診個案編號)」。案件下周三(8 日)續,王繼續作供。
15 歲少女 2021 年到母親友人家中暫住,期間遭強姦,母友人的 39 歲男友否認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周五(3 日)於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以 6 比 1 裁定罪成。特委法官黃佩琪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被告還押候判刑。
留學日本的 23 歲女生被指於 2018 年至 2022 年期間,在 Facebook 及 Instagram 發布「港獨」、「共產黨倒台」等 13 篇帖文,她早前承認一項煽動罪,周五(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 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涉案帖文雖數量不多,但具一定延續和永久性,其中一則帖文以日文提及港獨,可讓香港境內能閱讀日文的人觀看。官指,帖文或令無知人士潛移默化地被煽動,有風險以不法手段實踐主張,但官亦接納帖文原創度不高及流於口號,沒引起激烈討論。
現年 40 歲銀行經理被指於 2020 年在元朗洪水橋寓所內,管有曲尺手槍及 390 發子彈,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判囚 8 年。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早前獲裁定上訴得直減刑至 5 年。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周五(3 日)頒下判詞指,涉案彈藥未曾使用,保存於原有包裝內,手槍和彈藥亦存放在上鎖保險箱,對「槍癡」而言,亦難說購買零件是加刑因素,故原審法官以 12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屬過重。另外,原審推論上訴人將組裝另一支槍械,惟沒證據顯示他購買額外零件,其家中零件亦不足以組裝另一支槍械,上訴庭認為,原審推論對上訴人不公。
法官認為,本案量刑起點不應超過 7 年,考慮上訴人及時認罪,沒其他加刑因素,進一步下調刑期至 4 年 8 個月。由於被告獲扣減刑期,與剩餘服刑時間相若,可望即時獲釋。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五(3 日)在區院展開第 14 天審訊,控方共傳召 3 名獲准匿名的港鐵職員作供。
元朗站經理供稱,警方於事發兩日前,即 7 月 19 日,要求安排兩名便衣警於 7 月 21 日下午 5 時開始駐站監察。他當晚在控制室亦看到兩名天水圍警署便衣警。辯方問,警員可否透過閉路電視清楚看到站內發生的事?他稱「代唔到佢哋答」,但確認閉路電視可監察情況。
翻查監警會報告,警方當日於元朗等 4 個港鐵站設立「警方觀察哨站」,指「在西鐵站內的車務控制室觀察 ,並直接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任何異常情況。」
另車站管理主任供稱,他不知道站內警務室有何作用,但指「久唔久見到有警察」。他又同意,當晚因交通問題而遲到上班,看到數十名穿白衣人士由月台向下行往大堂,當時月台地上留有爛傘、膠袋及衣服,但看不到爭執或打鬥。案件將押後一周,至 11 月 13 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