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襲擊四年|至今8白衣人暴動等罪成 月初再有4人被控 「非白衣人」10月受審

7.21襲擊四年|至今8白衣人暴動等罪成 月初再有4人被控 「非白衣人」10月受審

元朗 7.21 襲擊事發四年,綜合至今共 6 宗法庭案件進度,「白衣人」一方共 8 人暴動等罪成,6 人等候上訴;另有 5 人在提訊階段。「非白衣人」方面,8 人被控,均表明不認罪,除林卓廷未有審期,其餘 7 人分別將於今年 10 月及 2024 年 3 月受審。 翻查兩宗已審結「白衣人」案的判詞,兩名區院法官分別形容事件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及「武裝結集」,當中法官葉佐文引「白衣人」吳偉南的證供及片段,指吳、鄧懷琛,與「Kitty 姨」及「黃阮」等另外 5 人有共同目的,參與暴動和串謀有意圖傷害黑衣人。 《法庭線》向警方及律政司查詢調查及檢控進展,包括有否按法庭判詞進一步調查「Kitty 姨」等人。警方周三(19 日)書面回覆,至今拘捕 69 人,22 人被控暴動罪,會繼續循不同方面搜證,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並口頭回覆指對其他問題「沒有補充」。律政司則指,個別案件的具體詳情、審理進度等,由於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不適宜評論。 事發四年 8 白衣人暴動等罪成鄧懷琛刑期最長囚 7 年 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上,數以百計「白衣人」(大部分人身穿白色上衣,部分穿其他衣服)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和月台、鳳攸北街、英龍圍一帶,聚集、持武器、指罵及襲擊市民,造成至少 45 人受傷送院,包括孕婦。 事發至今 4 年,暫有 22 人被控暴動等罪,分成 6 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據報當中 14 名被告為「白衣人」,分成 4 宗案件;兩宗已審結,共 8 人罪成,一人罪名不成立。另外兩宗案在提訊階段,1 … Read more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0 日)展開第 88 天審訊,何桂藍供稱,理解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一定要否決,「簡單嚟講,佢(戴)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嘢出嚟」,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

何又供稱,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會運用」,而她聽鄒的發言後「有啲慚愧」,認為鄒從普通人或抗爭者角度,會直觀地認為「如果要做嘅話就講得 firm(確切)啲」。她承認,曾為鄒「幫口」,支持採「會運用」字眼。

何另指,新東協調過程沒見過林卓廷、楊岳橋等 4 人,對過程感奇怪,稱原以為會有機會溝通,了解各黨派對同意事項的立場。以廣東話作供的何,一度就法庭英譯與法官爭論,向官稱「May I ask you to listen carefully」,她指因控罪可囚終身,望法庭勿認定她「為拗而拗」。審訊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8日審訊 何桂藍:如預算案有不義必需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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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誕嬰棄垃圾桶 中六女認殺嬰判一年感化 官:被告需更生復康非懲罰

校內誕嬰棄垃圾桶 中六女認殺嬰判一年感化 官:被告需更生復康非懲罰
2020 年 9 月,中六女生上課期間,到校內廁所誕下女嬰,用衣物塞著其口,再放入袋棄置在垃圾桶旁,路人經過揭發事件。女生被控謀殺罪及屬交替控罪的殺嬰罪,她早前承認殺嬰罪。法官李素蘭周四(20 日)於高等法院判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另須遵守多項條件,包括進行性行為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指自己令女嬰過身,但仍能繼續生存,感到自我厭惡。辯方強調被告從不打算逃避罪責,願意坐監,盡其所能作出補償。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對被告及女嬰均屬一場悲劇,考慮被告年輕尚輕,需要更生復康而非懲罰,而判處感化令,可令被告重拾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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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求坐「醫院令」提出30萬元賄懲教主任 鰂魚涌槍殺親戚案被告罪成囚6月

涉為求坐「醫院令」提出30萬元賄懲教主任 鰂魚涌槍殺親戚案被告罪成囚6月
2018 年在鰂魚涌公園槍殺親戚而被判終身監禁的 49 歲女子,涉於小欖精神病院服刑期間,提出向懲教職員提供 30 萬元賄款,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便可獲釋。被告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周四(20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6 個月,與被告現時服刑的刑期同期執行。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等待至特定時間和地點,與懲教職員對話。官認為,被告提供 30 萬元賄款,是認為職員撰寫的護理紀錄會幫助她留在小欖,或「坐醫院令」,囚禁幾年便可離開,而非轉介至大欖服刑。官又指,在囚的被告可安排外界人士將錢交予懲教職員,並非不可能,終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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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不知歌曲含義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被告不知歌曲含義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 3 個月,為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批評,被告曾在 2019 年為政黨工作,亦有參與示威集會,卻聲稱不知道《願榮光》背後含義,說法欠說服力,同時看不到有真正悔意。裁判官強調,不論被告配上甚麼歌曲,單是消除國歌聲音已具悔辱性,除不尊重獲獎運動員外,亦誘使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從而令更多人作出相似侮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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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會|控方指觀看升旗禮會引以為傲 被告稱因儀式感而觀禮

7.1立會|控方指觀看升旗禮會引以為傲 被告稱因儀式感而觀禮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四(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0 天審訊。案發時 25 歲男被告早前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暫委法官李志豪最終裁定會面紀錄等證供均可呈堂。

被告早前供稱案發當日欲觀看升旗禮,惟到達金鐘時已完結,遂轉到銅鑼灣參與遊行。控方周四盤問指,升旗禮是支持政府的活動,會令被告引以為傲;被告指沒此想法,當時因有儀式感而觀禮,並否認欲與其他示威者破壞升旗禮。控方另質疑被告以現金支付車資,是想避免被追蹤行程;被告不同意,稱不肯定八達通是否負錢。

控方指出,被告未能解釋為何立法會內一個鐵盾上留有其指紋;被告同意,但否認指紋是在衝擊立法會時留下。控方另引述承認事實指早上龍和道發生衝穾,質疑被告在衝突時前往現場;被告表示當時不知道有衝突,亦沒留意有否對峙。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5 日)續審,控辯雙方將就另一被告、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男生的專家醫生證供可接納性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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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與交警電單車相撞 車主入稟索償 稱警員疏忽、警方應負轉承責任

貨車與交警電單車相撞 車主入稟索償 稱警員疏忽、警方應負轉承責任
2022 年 3 月,大角咀合桃街與必發道交界,有一輛交通警電單車與輕型貨車相撞,交通警受傷倒地,送院治理,貨車右邊車頭損毀。貨車車主周三(19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交通警疏忽而導致意外發生,而警方應負上轉承法律責任,向警方就索償損失,但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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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被控「串謀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押8.28再提訊 男子已還押逾43月

兩男女被控「串謀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押8.28再提訊 男子已還押逾43月
10 人被指於 2019 年串謀殺害警察,被控《反恐條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及「串謀謀殺」等罪。10 人當中,其中一名 24 歲男子,被指與另一名女子干犯「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案件周四(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裁判官陳志輝押後至 8 月 28 日再作提訊日,以繼續處理交付至高院之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不可報道程序內容。男被告須繼續還押,女被告則獲准續保。翻查資料,男被告自 2019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4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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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88日審訊 何桂藍:如預算案審核有不義必需否決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0 日)展開第 88 日審訊。何桂藍第三日作供,稱假設自己是立法會議員,除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亦會用盡每個質詢、提修正案的機會審核預算案,而如果她知道審核程序有不公義之處,「我都必需要否決佢」,又提及除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未來基金,還有國安撥款,認為會有很多帳目「唔清唔楚」的情況。

何作供時提及「在野」,庭上翻譯為「opposition」。何其後指出不準確,因為「人哋啲制度,個行政機關,個首長係民選㗎嘛」。法官建議她要小心用字,避免需更正。何一度打斷官指,「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呢條罪最高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多幾年」,但指法庭傳譯及法官用不同說法,才致需作澄清,又稱望官勿認定自己「為拗而拗」。

周三審訊時,何供稱任職記者跟進立法會新聞時,已認為需要否決預算案,因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為「財政黑洞」,認為此情況下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何又供述參選立法會的原因,指反修例好早演化為民主運動,而「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又指希望將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周三報道:
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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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9 日)展開第 87 天審訊,何桂藍第二日作供,稱任職記者跟進立法會新聞時,已認為需要否決預算案,因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為「財政黑洞」,認為此情況下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

何又供述參選立法會的原因,指反修例好早演化為民主運動,而「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又指希望將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在法官追問有何精神時,何稱「我係想有一個身位,去演繹攬炒呢件事」。

她另供稱,激進派「好唔鍾意初選」,而自己亦曾被攻擊。何亦反駁趙家賢早前證供,否認自己於新東協調會議提及「中港破局」、「推到盡」,又指有本土派、抗爭派,但從沒趙口中的「本土抗爭派」。審訊周四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7日審訊 何桂藍:憲政危機非必然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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