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新田圍邨於 2022 年發生縱火案,一對同住的嫲孫被困單位,兩人被救出時心臟驟停,男子搶救後不治。居住同層、現年 60 歲男子其後被捕。他早前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並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罪,周四(28 日)被判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陳嘉信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指他確診妄想症、精神分裂等,曾自殺不遂。官又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自 30 歲精神狀況開始衰退,家人相繼搬離單位,他擔心獨居被收回公屋單位,加上無法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到訪公共場所,倍感壓力而試圖縱火自殺,惟火勢失控,他事後得知鄰居過世深感懊悔,第一時間認罪。
法官接受被告犯案時受精神狀況影響,無法自控和分辨對錯,為保障公眾安全及平衡被告的福祉,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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