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5 人,他們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名被告吳子樂、陳維亮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吳申請保釋被拒,放棄 8 天覆核;另一男子則沒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5 人,他們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名被告吳子樂、陳維亮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吳申請保釋被拒,放棄 8 天覆核;另一男子則沒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Twitter)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控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改控為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件早前在辯方要求下押後,周四(31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表示涉案文件較多,亦需時再搜集被告的背景資料,希望再押後案件。法官王詩麗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一名 67 歲聾人,前年在石硤尾邨外橫過馬路時被貨車撞倒,留醫 3 天後傷重不治。香港郵政外判運輸司機被控「危駕引致他人死亡」,他提出改認「不小心駕駛」罪,被控方拒絕,受審後被判罪成,周四(30 日)於區院被判監 1 年、停牌 5 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後即時報警,按警員指示為死者止血,得悉對方過世感內疚、不安,曾為死者超渡、捐款誦經,希望向死者親友衷心致歉。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判刑時指,被告在 40 米距離已發現死者,有足夠時間煞車,惟他罔顧行人安危繼續向前駛,最終來不及煞車撞倒死者,基於被告沒有違反交通規例,而死者是違規過馬路,認為本案屬危駕中最輕的級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 2020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大公報》誹謗(法律 101 文章)、發布題為〈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指黎欲棄保潛逃。案件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黎一方申請許可修訂傳訊令狀,依賴 101 篇文章證明《大公報》惡意中傷黎智英。法官高勁修將於 3 個月內頒判詞。
黎一方指,其中一篇文章形容黎是「亂港黑手」、「禍害香港不遺餘力」,對黎造成「聲譽謀殺」。另有文章載有一幅改圖,顯示黎身處虛假的監獄,黎一方批評,內容非新聞報道,而是對黎的惡意人身攻擊。《大公報》一方質疑,黎一方沒說明上述文章如何對黎「惡意誹謗」、哪部分內容不實,又指原告須證明被告知悉內容虛假。
2020 年農曆新年,社運持續、疫情來襲,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車公廟求得第九十二籤。翌日凌晨,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發生爆炸,冒出白煙,有人在 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發訊息:「我們做得出,不想死就立即罷工。而下一步我們將會針對關口行動」。
O 記警員一個多月後拘捕多人,當中 8 人被起訴。控方說各人策劃、參與 3 宗爆炸事件,可釀嚴重傷亡,並引大量 TG 訊息舉證。當中 5 人最終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而罪成 3 人則被判囚大約 17 至 18 年,是刑期最長的反修例案之一。
漫長審訊落幕後,《法庭線》用兩篇 Q&A 報道整合案情與審訊的細節。
反恐第二案整合.下|涉案有何關鍵TG訊息?被告曾經作出甚麼招認?
上一篇 Q&A 整合 3 宗涉及的爆炸事件、炸藥的威力,以至 8 名被告如何相識。第二篇進入控辯案情,例如控方如何依賴 Telegram 訊息,嘗試證明各人知情地參與串謀?這些訊息的內容如何證明涉案角色?
另一方面,辯方指出 4 名被告曾經遭受警員「打、嚇、氹」,故在非自願下作出招認。這些招認有何內容?為何是關鍵證據?而圍繞「打、嚇、氹」指稱,控辯各自向陪審團提出了甚麼說法和證據?辯方擬引另案盤問,質疑一名調查警員的可信性,法官駁回時如何解釋?
反恐第二案整合.上|案中有幾多個炸彈?8被告如何相識?被指控有何角色?
一名 20 歲男子承認於 2022 至 2023 年間,向兩名 12 歲女童索取裸照,共涉超過 200 張裸照。其中一名女童及後離世,家人透過女童電話揭發事件。被告承認兩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黃國輝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有「戀童障礙問題」,專家亦認為他重犯機會高。懲教則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接受較強度的紀律訓練。官被告所干犯的為嚴重罪行,考慮案情後,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進行訓練,並在有需要時接受心理輔導,處理其心理問題。
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遭「箍頸」,其後全身癱瘓、留醫期間死亡。死因庭 2018 年裁定陳「非法被殺」,警員林偉榮司法覆核勝訴推翻裁決;死因庭今年第二次召開研訊,陪審團再次以大比數裁定陳「非法被殺」。
警員林偉榮周二(28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再次要求推翻死因庭的裁決,指裁決不合法、不合理、程序不恰當。林另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律政司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採取任何檢控行動。案件暫未排期處理。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拒絕遷出居民,涉兩居民的第二宗合併案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法官陳錦泉再次關注承諾書條款,指與退租協議有矛盾,因前者限制居民向法庭申索,「本席完全費解做緊乜嘢⋯簡直係廢話過廢話」。「平屋」一方庭上讀出擬修訂條款,並強調之前寫法「唔等於唔可以告平民屋宇」。
兩居民表示有意和解,惟不滿「平屋」從租金津貼扣除 3 萬元律師費,官指金額合理,又指官司會拖延重建,其他已遷出居民「喺出面捱緊個 risk」,要求兩居民周四答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