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地下的中菜館「XIA 下江南」,周一(7 日)被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逾 136 萬元連利息。管理局指,被告 自 2024 年 11 月起拖欠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要求法院下令被告將舖位交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地下的中菜館「XIA 下江南」,周一(7 日)被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逾 136 萬元連利息。管理局指,被告 自 2024 年 11 月起拖欠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要求法院下令被告將舖位交吉。
2019 年,一名案發時 27 歲的男子得知 13 歲女童遭強姦後,威脅對方與其發生 10 次性行為,事主被要脅下兩度就範,其後兩年持續遭被告要求性交,被告另提出可以 4 萬元抵銷剩餘的性交次數。被告周二(8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2 項非法性交及 1 項勒索罪。
辯方指,被告現時明白本案非常嚴重,當時只是透過他人得知 X 被強姦,故利用此事要脅 X,惟他並不清楚強姦事件有否發生。法官郭啟安批評被告卑鄙無恥,當他得知年僅 13 歲的 X 被強姦後,不但沒安慰 X,反而落井下石,乘人之危。
辯方另應法官要求讀出被告的求情信,被告形容自己為「完全失去理智的惡徒」,對其「失去道德良知、損人害己」行為感後悔,冀向女童道歉。法官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繼續還押。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一名 38 歲「工頭」,涉向起重機操作工人索取每天 100 元至 200 元賄款,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事主其後辭職,沒支付賄款。該名「工頭」否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受審,周二(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朱文瀚指,被告庭上作供與呈堂的 WhatsApp 聊天紀錄有矛盾,形容被告「謊話連篇」,其口供被自己的訊息紀錄「徹底推翻」。案件押後至 7 月 22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索背景報告。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站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31 天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控方就第六被告張琸淇陳詞指,張知悉第三被告吳子樂在羅湖站爆炸案中,會將炸彈交給另一隊人放置後,並無阻止吳繼續參與,更親身加入將軍澳爆炸案 TG 群組,並前往西環、嘉頓山開會,唯一推論是她有參與爆炸案。控方又指,張以「stand-by」形容她與吳於將軍澳爆炸案前夕,逗留在宏創方 503 室的行為,必然知道其行為與一項行動,即將軍澳爆炸案有關。
控方另就第三被告吳子樂的案情陳詞。對於吳一方指,警員在進入 503 室前,故意遮蔽閉路電視鏡頭,是將爆炸品搬入單位「插贓嫁禍」吳,控方反駁指,辯方並無爭議另一涉案單位(即 1008 室)的證物連鎖性,稱「如果要屈都唔淨係屈一個單位」。
第 130 天審訊|控方結案:被告計劃無差別傷害 第六被告參與度較低但不等於沒參與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 2024 年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14 名罪成被告先後提出定罪及或刑罰上訴;在原審獲裁定無罪的劉偉聰,律政司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將案件排期由下周一(14 日)開始聆訊,暫定需時 10 天。
司法機構最新顯示,案件由 3 名法官負責審理,分別為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惟暫未顯示聆訊地點。
另據了解,原本提出刑罰上訴的譚得志早前已經自行撤回,司法機構網頁未再顯示譚為訴訟方。《法庭線》周一向律政司查詢,律政司周二晚回覆,譚得志已通知法庭放棄其判刑上訴許可申請 ,法庭遂根據法例規定駁回有關申請。
47人案審訊 上訴、判刑、裁決、出獄報道一覽
2023 年中秋前夕,70 多歲的「馬屎埔陳伯」陳基裘登上獅子山,展示自己手寫、出自魯迅的「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字句,事後被捕。陳否認「沒有許可證下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罪」,經審訊後,於去年 12 月獲裁定無罪兼獲判訟費。
律政司原本提出,要求裁判官覆核裁決及訟費命令,但陳基裘上周在社交媒體發布消息,指獲律政司通知放棄覆核。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指,不評論個別案件。
陳基裘回覆《法庭線》稱,此兩年「真係好苦呀」,指因壓力大需要求醫。他稱「我咁辛苦上獅子山賞月,去留對聯去影相留念,都唔得,都要失去自由」,形容捱過難關屬「萬幸」。
30 歲督察涉在 2023 年 6 月凌晨執勤後,於旺角駕駛私家車撞到一輛的士,致該的士撞到一名女途人。督察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辯周二 (8 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被告稱「睄」交通燈,雖然後來「企圖稍微美化說法,但講到尾都係『睄』」;加上他誤認行人燈為行車燈,清楚顯示其駕駛行為遠低於法律要求的水平。
辯方則指,從類似案例原則可得出,駕駛方式導致「好悲慘結果」,雖然令人同情,但這不會將不小心駕駛的情況變成危險駕駛。官押後至 7 月 28 日裁決。
2024 年 9 月,中西區議會前主席、人稱「K 金大王」的商人胡楚南,被指在上環永徳商業中心一單位非禮他人,周二(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至 9 月 2 日再訊,批准被告以 1,000 元現金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男被告,涉與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藏械案,供另外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換取原案減刑,並計劃事後與同黨收取約 150 萬元報酬。5 名男女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洗黑錢等 3 罪。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周二( 8 日)再提堂。
控方指,首被告自 4 月起沒到警署報到,法官高勁修確認被告沒到庭後,發出拘捕令。至於同案 4 名被告,1 人需時與控方商討認罪協議;兩人擬認罪,暫定明年 3 月答辯及求情;餘下一被告則擬否認洗黑錢罪,案件暫定明年 7 月 6 日開審。到庭 4 名被告續准保釋。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調查一宗涉及香港仔魚類批發巿場內,有批發商涉嫌從事瓜分市場等反競爭的案件時,要求一名受查人士到競委會辦公室出席聆訊,惟他未有現身,競委會將個案轉交警方刑事調查。
55 歲受查商人被控一項「沒有遵守規定罪」,周二(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等候指示,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9 日答辯,批准被告以 1,000 元現金擔保,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競委會早前發稿指,本案是首宗有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未有按要求出席競委會聆訊而被刑事檢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