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商人的 30 歲男子被指於 2021 年,向紫荊黨主席李山和一男子稱可用近 47 萬元收購一間公司,藉以詐騙 19 萬元,被起訴一項欺詐罪,男子擬不認罪。案件周一(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審前覆核。
控方指,擬傳召 9 名證人、辯方則擬傳 4 名證人。庭上透露,其中兩名控方證人為被告的胞妹及女朋友,兩人拒絕到警署錄取證人供詞。控方提到,屆時即使二人不作供,仍可繼續審訊。案件排期於 9 月 16 日至 18 日審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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