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 日,大批示威者在金鐘龍匯道一帶集結,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與警方發生衝突,9 名男子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暴動等罪,當中 4 人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不認罪受審,暫委法官張志偉周二(8 日)於區院裁定 4 人罪成。
法官在判詞指,被告在暴動的重要據點被捕,「本身就極不尋常」,以常理推斷無辜路人必然會遠離現場,避免殃及池魚,惟被告選擇留下與其他示威者共同進退,「聯成一線,互相壯膽、鼓勵,提高士氣」。
法官為案發時年僅 14 歲的戴嘉平及其孿生哥哥索取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另兩名被告則索背景報告。4人須還押待 10 月 25 日求情、10 月 31 日判刑。法官另因應案件在 2019 年發生,要求控方呈交檢控時序表,「睇吓有無延誤檢控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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