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起動工的香港機場「三跑」項目,再有工程人員被指涉虛報工程資料,被廉政公署起訴。 40 歲張姓技術總監,被指 2020 年下旬藉 13 份虛假紀錄,即他曾為機場東消防局檢查土壤樣本及現場測試,誤導機場管理局及顧問公司「艾奕康」,被控 13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案件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再訊,期間獲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6 年起動工的香港機場「三跑」項目,再有工程人員被指涉虛報工程資料,被廉政公署起訴。 40 歲張姓技術總監,被指 2020 年下旬藉 13 份虛假紀錄,即他曾為機場東消防局檢查土壤樣本及現場測試,誤導機場管理局及顧問公司「艾奕康」,被控 13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案件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再訊,期間獲准保釋。
47 歲已婚中學男教師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0 年期,分別在學校及私家車內,7 度與一名 13 歲至 14 歲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被告周三(1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7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法官謝沈智慧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心理及事主創傷報告。法官特別指出,希望專家了解被告是否有孌童癖及評估重犯機會,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庭上透露,被告自 1997 年成為中學教師,與妻子於 2006 年結婚。妻子與兩名 13 及 11 歲的女兒早前已移居加拿大。
48 歲男警被指 2022 年 8 月 6 日休班期間,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與一名 38 歲女子發生爭執後,再以手襲擊對方,該女子其後報案。男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周三(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控方指,本案有 6 名證人,辯方須傳召當中 2 人作供,包括事主及目擊證人。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審訊,被告准續以 5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被指 2020 年任職律師會理事期間,先後兩次在未經授權下,披露香港律師會內部事宜。律師會同年 5 月通過不信任動議,並轉介投訴至律師紀律審裁組。 張達明不滿律師會理事會處理投訴的程序「不公及偏頗」,入稟提出司法覆核,周二(15 日)就申請許可進行聆訊。張一方質疑,理事會繞過正常程序,未經相關委員會就轉介投訴至紀律聆訊小組。理事會一方則認為,張不應在這時候提出司法覆核,法庭亦不應太早作出干預。 高院法官高浩文將於 11 月底決定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又指若批出許可,案件將於 2023 年 1 月 16 日審理。
2019 年 3 月,67 歲退休人士因腹部不適被送往仁濟醫院,並被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需轉院治療及接受手術,惟廣華醫院 4 度以死者血壓低等理由拒收,死者隨後獲瑪麗醫院接收,最終留醫 9 天後不治。事隔逾 3 年半,死因研訊周二(15 日)召開。 死者家屬指,死者的血壓一度回升但廣華仍然拒收,質問該院副顧問醫生「覺唔覺得扼殺緊我阿哥(死者)嘅生存?」廣華醫生作供時稱,無印象仁濟提及死者血壓回升,又稱考慮到死者心臟即將停頓,「我覺得無空間去做」。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問廣華醫生,有否考慮仁濟的意見,「仁濟醫院覺得你哋見死不救」,該醫生承認當時「沒有作相關溝通」。該醫生亦供稱,雖有指引訂明可派員到其他醫院做手術,但實際上「好難考慮喺第二度做手術」,同意官所指,指引「名存實亡」。
八旬英籍退休醫生,被指 2018 年在家中藉詞「身體檢查」、「信我,我是醫生」非禮菲傭,包括手捏、揉其胸等。被告早前不服兩項「猥褻侵犯」罪成提上訴,2022 年 4 月獲高院原訟庭裁定得直發還重審,延至周二(15 日)就 3 項猥褻侵犯罪進行首日審訊。 事主供稱,首次遭被告非禮,是她到職的 6 日後。被告聲稱為她做身體檢查,她曾覺有異,因看病應赴診所或醫院,但見被告指「信我,我是醫生」、取出聽診器,只道是檢查,惟指被告指示她除衣衫、胸圍後,手捏其胸非禮她。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防疫物資,10 名義工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當中 6 人周二(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2 人認罪各判罰 4,000 元。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稱,記得當時疫情嚴重,認為警方 2 小時內共發 5 個警告,已給予足夠時間他們離開,批評兩認罪被告行為「自私愚蠢、無助對抗疫情」,又指香港需要所有市民合作去抗疫。 同被控的另 4 人,辯方透露知悉社民連、工黨 8 人涉及的首宗示威被控違「限聚令」案,有上訴人將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望等候結果再決定答辯方向。官批准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再訊。
警方日前接獲與「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隨即拘捕一名 16 歲男學生,指他涉嫌假冒兩名老婦的親友,訛稱自己捲入刑事案件,騙取共逾 4 萬元。他被控 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周一(14 日)被解往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12 月 23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 2021 年 12 月審理一宗機場販毒案時,自行要求召開「案中案」,處理擬為「承認事實」的 WhatsApp 紀錄,她裁定不可呈堂。外籍男被告以此為由、認為審訊不公,提出「永久終止聆訊」,金貝理最終批准申請,並批准被告保釋離港,他至今仍未回港。 律政司不服決定上訴,終院周一(14 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並下令撤銷被告的「永久終止聆訊」及保釋命令,高院原訟庭可發出拘捕令。 終院判詞指,WhatsApp 紀錄不受爭議,然而金貝理裁定不可呈堂,是侵犯陪審團的功能。終院又指,她錯誤批准永久終止聆訊,批准被告離港亦屬不當,因一旦律政司上訴得直,便無法對被告繼續起訴,這樣會使「公義受挫」,不符合公眾利益。 金貝理法官上月亦被上訴庭批評,處理另外兩宗機場販毒案時僭越陪審團的功能。
26 歲男警被指於 2021 年,在住所及港鐵站內 4 次掌摑及腳踢其女友,被控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共 4 罪,案件周一(14 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男警前女友供稱,被告在交往初期提出多項要求,包括起床後、上下班均要向他滙報,禁止她週末外出,又因她的 Instagram 追蹤人數上升和「駁嘴」,遭被告失控掌摑、叉頸及踢腰。 事主又供稱,被告自覺「自己職業應該備受尊重」,故及後因不同事件爭執時,一度要求她當眾下跪道歉,又曾吹噓自己在短短一年間,與 80 多名女性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