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內地女子涉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早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1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為「串謀詐騙」。
控罪指,被告串謀他人在申請「高才通」時,虛報自己符合資格,誘使入境處人員批准她一家五口留港。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控方資料及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雙方申請,案件押至 11 月 20 日答辯,被告准以原有條件,即現金 5 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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