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一名 57 歲「工頭」,涉收取由工人給予逾 20,000 元賄款及六條香煙,早前承認 4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稱,被告的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有悔意,強調控罪嚴重;又指建築業工人向上司提供利益的惡習需要改善,故法庭須向業界發出清晰及阻嚇性的訊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一名 57 歲「工頭」,涉收取由工人給予逾 20,000 元賄款及六條香煙,早前承認 4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稱,被告的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有悔意,強調控罪嚴重;又指建築業工人向上司提供利益的惡習需要改善,故法庭須向業界發出清晰及阻嚇性的訊息。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於家中昏迷,其 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其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二(18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女童的母親供稱,被告常思疑她另有男人而對她打罵,但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心態,與被告離離合合。生下女童後,被告不信她私處未康復就「想搞」,她一度暫居另處避見,後來被他潑通渠水灼傷;被告因此事被判監,但她有撰求情信、原諒對方,稱因已為他誕女,「係跟住佢過嘅」。
母憶述女童時,一度哽咽稱「佢好乖」,二人就似朋友,「對住佢好有正能量」;庭上重看案發單位、女童玩具等照片時亦哽咽。她又稱,被告起初亦「好錫」女童,但後來對女童苛刻,要求多讀生字、唱英文歌,若不從會罰企等。案件周三續。
首日審訊:3歲女家中昏迷後不治親父否認謀殺 控方:被告搖晃死者、曾稱「當狗咁教」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18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4 天審訊。
辯方上周五引閉路電視片段揭露,警在在宏創方 503 室拘捕被告之前,有男子帶同行李箱進出隔壁的 502 室。控方重召刑事情報科(CIB)警員作供,他在庭上確認,在拘捕行動前 4 天,已進駐 502 室候命,並帶同爆門工具、頭盔等。
辯方質疑警員除了搬運工具,亦帶同「用嚟插贓」的物品到場。警員否認,又指負責蒐證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對 CIB 的部署並不知情。審訊周三續。
第 53 天審訊|辯方揭露涉案503室的隔壁單位亦與案有關 O記警稱不知有否警員進入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 年 6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高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案件周二(1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兩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自行應訊。案發時為學生的首被告稱,他會申請法援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裁判官劉淑嫻遂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 日再訊,以待被告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兩人期間續准保釋。
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二(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指,被告將不認罪。控方則指,審訊需以電視直播方式處理證供,需時準備。裁判官遂押後至周四(20 日)再訊,屆時陳將正式答辯。陳准以 5,000 元保釋,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由於證供需採用視像,案件會轉至粉嶺裁判法院處理。官另應控方申請,批出事主匿名令,禁止披露或報道可辨認其身分的事項。警方回覆指,涉事男警務人員已停職,停職前駐守葵青警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自上周四休庭 3 日,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4 日審訊,黎智英第 42 日作供,控方第 16 日盤問。訊息顯示,黎於 2019 年 6 月曾要求下屬陳沛敏訪問聯署學生,「激發」學生參與 6 月 9 日遊行。黎早前供稱是針對大學生,今於盤問下同意對象包括中學生。
控方另提到,《蘋果》同年 11 月推出「撐學生 抗暴政」閱讀報紙計劃,問《蘋果》是否一直以來都鼓勵學生參與示威?黎指不是「一直以來」,但當時支持更多學生閱讀新聞,知道時事。法官李運騰問,《蘋果》推出計劃時,《逃犯條例》已被撤回,計劃仍選用「抗暴政」字眼,已非要求反修例,而是針對政府?黎指,當時市民認為反修例運動未完結,繼續要求「五大訴求」。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專欄稱「勇武派要有底線」 控方質疑無譴責或籲停止暴力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地政總署一案,周一(17日)在區院進行第四天審訊。
總地政主任彭娘霖供述新界小型屋宇的政策、申建丁屋形式及流程,指丁屋是供新界原居民「起屋自用」的政策,申請人要從未申請過、是新界認可鄉村的原居民、年滿 18 歲的男性;如果申請人依建築牌照申請,申請人需擁有私人土地,並屬唯一註冊業權人。
他又提到,申請人提出申請後,處方會在約 4、5 年後安排會面,指申請人及村代表需要宣誓,當中有條款提及「如果虛假陳述可能會遭政府檢控」。
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 人包括一名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起訴,經審訊後獲裁暴動罪不成立,使用蒙面物品罪成。上訴庭其後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 5 人暴動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案件周一(17 日)就兩名被告提出的法律爭議聆訊。
綜合庭上陳詞,案件現時被視為控辯雙方完成案情、等候法官再裁決的階段。兩名原審時沒作供被告,提出因應上訴庭判詞,希望改選擇作供。辯方指,上訴庭沒直接改裁罪成,但判詞提及以目前證據,若被告沒作供,應判處有罪;若法庭現不准被告作供,會構成不公。
控方反對指,上訴庭沒帶出新的法律原則,控方的指控由原審至今不變,而原審時被告在獲清晰法律意見下選擇不作供。法官經考慮後指,被告被推翻無罪裁決,同時上訴庭就此類暴動案應如何推論,下達指導性指引,構成案例所指的「重大變化」,故批准被告作供,案件押後至 3 月 10 日續審。
2020 年 7 月,37 歲男子趁同居女友外出買早餐時,涉搖晃 3 歲女兒導致昏迷,又聲稱女兒跌下床及「跣倒」。醫護其後發現女童大腿內側有瘀傷,認為女童疑為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不治,當日亦為其生日。被告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周一(17 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控方引述被告與女友通訊紀錄,被告提到「要當(女兒)係狗咁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又指不能容忍死者哭泣及「瀨尿」,並曾為此趕兩母女出門口。案件周二(18 日)續審,料傳召死者母親作供。
2023 年 9 月,馬鞍山昂平有雙人滑翔傘起飛後疑失控墮坡,女乘客小腿粉碎性骨折。涉事滑翔傘教練被控「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為香港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件。他承認控罪,周一(17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疏忽程度皆屬「中等」,可判處 1 年監禁,但考慮被告背景及認罪,亦對案件感到深切悔意,終決定採納報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