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人於去年 12 月收到不知名來電,對方訛稱其孫子急需 5 萬元現金,前男警涉上門收取款項時被捕。他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洗黑錢罪,案件周四(5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認罪,押後至 2025 年 8 月 6 日答辯,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31 日,社工陳虹秀被控在灣仔暴動,獲裁定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維持不認罪,案件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四日審訊。控方傳召拘捕陳虹秀的警長作供,他當日為「速龍小隊」隊員。
警長供稱,大隊由金鐘往東推進,在分域街十字路口,聽到陳虹秀以擴音器稱「保持你克制」,又稱「唔好開槍,佢哋已經走緊,畀啲時間佢哋走」大概意思的說話。至軒尼詩道、馬師道交界,警長再次聽到陳虹秀持咪說話,內容一樣,警長其後作出拘捕。
辯方盤問時指出,陳是站在行人路上持咪發言。警長回答,「佢有可能喺行人路度」。警長另同意當時曾稱「拉佢非法集結」,又指當時聽不到有人稱「佢係社工嚟」。案件周五續。
第三日審訊|警署警長不同意水炮車較新奇 辯方稱原審時曾同意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四(5 日)踏入聆訊第四天。
機電署工程師供稱,2019 年曾建議康文署申請換新車,因已使用 9 年,發現車身等出現腐蝕或老化問題,但強調當時的評估僅涉車輛,不包括升降台、吊臂等。家屬問涉事升降台曾否改裝,工程師稱只知當年車身和升降台是到埗後再組裝。
康文署經理作供時則回應勞工處的安全報告,指署方不是完全沒有風險評估,又稱按指引,操作員只需年滿 18 歲等,而署方採「以老帶新」方法教授員工,亦另有提供培訓。案件周五續,料傳召勞工處安全主任。
第三天研訊|涉事車輛升降台由三判檢驗 工程師稱承重測試合格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四(12 月 5 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暫未顯示他們有否律師代表。
連同上述 3 人,至今共 8 名不認罪被告已提出上訴,其餘 5 人包括何桂藍、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47人案判詞分析4|無差別否決成關鍵 眾被告否認 官引黨立場等反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3 日審訊,黎智英第 11 日出庭作供。庭上展示黎於 2020 年 6 月曾撰文,形容《國安法》破壞法治、文明。法官李運騰問,當《國安法》條文公布後,黎有否親自閱讀條文?黎指應該沒有,但陳沛敏及羅偉光應有向他解說。
另外,辯方引述黎文章指,「國安法不僅把香法變成沒有自由的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樣恐怖陰霾下集中營⋯⋯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辯方指,控方指控黎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是要煽惑他人憎恨政府?黎反問「為甚麼?這是事實?」。至於文章提及「無恥無信的政權」,黎確認指中國政權,但否認煽惑憎恨,強調自己僅說明事實,指港人在《基本法》下的權利已蕩然無存。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否認邀員工一同抗爭 「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2 日審訊,黎第 10 日作供。辯方播放黎 2020 年 6 月受訪片段,提到「坐監嘅犧牲」。法官問,只有違法才會坐牢?黎庭上指「我不認為我做了任何違法的事,但我已經坐牢 4 年了」。
另外﹐黎供稱曾與現被通緝的「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見面,但對他不信任,認為對方欲取得其人脈,故曾著張劍虹提防袁。黎又指,袁想透過他聯絡陳日君,讓陳支持制裁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惟黎沒照做。案件周四(5 日)續審。
法庭旁聽常客、綽號「肥仔」、患輕度智障的 24 歲男子,被指繼今年六四兩度襲警後,再在高院聽審後襲警,他周三(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3 項「襲擊警務人員」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就兩案判被告監禁 10 周。
案情指,今年 6 月 4 日,被告的姨婆在銅鑼灣高呼 「支持國安法」等口號後,有警員嘗試將姨婆拉入封鎖範圍,與其他人士分隔。被告則分別拍打傳媒聯絡組的警員及督察臉部。另被告於今年 9 月在高院外送囚車後,被警員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證,被告突然用左手拍打警員的右臉。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三(4 日)踏入聆訊第三天。
庭上揭示,涉事車輛的升降台由康文署外判維修商「地勤」,外判予公司「達成」,然後再外判予第三間公司「聯和」負責檢驗。「聯和」的工程師供稱,2021 年曾按勞工處指引,以加大重量的沙包進行承重測試,當時判定合格。
工程師又指,「正常嗰個情況之下唔會發生金屬疲勞」,而當時沒有使用超聲波等做「無損檢測」,因為「唔包」。家屬問是否覺得責任在僱主?他答「直情係呀」。官另拒絕家屬要求傳召外判商新證人。案件周三續,料傳政府部門代表解釋報告。
第二天研訊|車輛主任:外判維修商指5個月前曾檢查 沒做兩次年檢
2019 年 8 月 31 日,社工陳虹秀被控在灣仔暴動,獲裁定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維持不認罪,案件周三(4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三日審訊。控方繼續傳召警員證人供述案發時情況。
高級督察供稱,在盧押道一帶看到約 200 名示威者,穿黑衫黑褲,手持棒裝物體、盾牌等,叫囂及製造嘈音,有人擲汽油彈、磚頭、使用鐳射筆照向警方。他在辯方盤問下指視乎示威者武力程度決定需否開槍(例如橡膠子彈),而他當時沒有下令開槍。
警署警長兼水炮車主管作供時,辯方問及水炮車「對於香港人嚟講都係比較新奇嘅事?」警不同意,辯方指他上次原審時曾經同意,警稱「係咩?」。他在盤問下又稱現場有人穿反光衣,寫上記者字樣,「但係呢啲係咪實質記者,無從稽考。」案件周四續。
第二日審訊|警司供稱示威者投汽油彈 督察稱見約500人穿黑衣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4 日)於高院踏入第 9 天審訊。
根據控方案情,各被告原定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附近放置炸彈。兩名跟蹤次被告的監視警員作供,其中一警稱跟蹤被告在旺角登上私家車,駛往將軍澳,期間停車時與司機向尚德邨的「連儂牆」方向拍攝。審訊周四續。
第八天審訊|警稱跟蹤被告到藥房、五金鋪等購物 辯方促標示位置 控方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