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控方指余慧明、何桂藍等倡「攬炒」 鄒家成草擬〈墨落無悔〉防泛民撕毀約章

47人案|控方指余慧明、何桂藍等倡「攬炒」 鄒家成草擬《墨落無悔》防泛民撕毀約章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 名不認罪被告,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四日審訊。控方完成開案陳詞,讀出餘下 8 名被告在初選的角色及發言。

控方指,當中有 6 人都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發起人之一鄒家成曾受訪解釋,起草聲明是要防止「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至於沒簽的兩名被告,林卓廷稱尊重戴耀廷決定,梁國雄則認為聲明僅重複 35+ 的初衷,「無需要簽」。

控方又指,部分被告除支持戴耀廷 35+ 計劃外,亦提倡「攬炒」,其中余慧明曾撰文指「比起追求假希望,不如尋求真『攬炒』」、何桂藍則認同在國際戰線「攬炒」對抗中共。另外,鄒家成被指提倡「香港民族主義」、柯耀林及林卓廷則認同「光復香港」等。

控方最快下周一傳召證人出庭作供,預料早前認罪的區諾軒,將會是首位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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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醜聞|女職員涉拋起幼童致頭撞牆 控:片段唔會呃人 辯:用意或只是管教

童樂居醜聞|女職員涉拋起幼童致頭撞牆 控:片段唔會呃人 辯:用意或只是管教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當中 5 人否認控罪。其中 1 名 23 歲前員工,被控 1 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周四(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案件擬於 2 月 22 日裁決。

控方結案陳詞指,從案發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傾向以粗魯的行為,管教不願服從的兒童,更曾經情緒失控,使事主的頭著地,「片段就唔會呃人嘅」。

辯方引用案例,稱定罪因小童確實受傷,但本案中沒證據顯示事主受傷,被裁判官葉啓亮反駁,指並非每宗案件都是如此看待。辯方則強調「唔係話掂到個小朋友就必定變成一個襲擊行為」,重申被告並無情緒失控,用意可能只是管教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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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夫婦涉超市盜竊 官裁招認口供屬自願可呈堂 夫供稱為女兒查航班致分心

醫生夫婦涉超市盜竊 官裁招認口供屬自願可呈堂 夫供稱為女兒查航班致分心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超市偷價值逾 1,600 元貨品。兩人否認盜竊罪,案件周四(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早前指兩名被告被警員誤導,反對兩人的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呈堂,裁判官梁雅忻認為被告供詞屬自願,裁定該證物可呈堂,並裁定表證成立。

趙名宇作供指,案發前一晚得知到內地讀書的幺女可能受政府封控措施影響,案發時正用手機查詢航班,以致使用自助付款機時心不在焉,以為已掃瞄貨品。他又指自己購物時一向不看價錢,故沒有核對收據,且當時現場有閉路電視及職員,自己「一定唔會(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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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兩男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囚60至63月 官裁情節嚴重、認罪扣減6月

光城者案|兩男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囚60至63月 官裁定屬「情節嚴重」
「光城者」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7 人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屬首宗有未成年人因《國安法》定罪的案件。其中 5 名中學生去年被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成年被告則押後至周四(9 日)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二人監禁 5 年至 5 年 3 個月。

法官指二人已干犯實質罪行,相信組織「無底線抗爭」及「流血革命」的主張源自創辦人,他並邀請其他被告加入組織,煽惑他們組成「串謀團伙」,形容情節相當嚴重。至於另一名 26 歲成員,法官認為他是成熟成人,認同組織理念,非受人唆擺,而他在記者會充當英語翻譯,試圖向國際宣揚組織理念,裁定其情節嚴重。

雖然兩名被告認罪,但法官表示,參照「呂世瑜案」及《國安法》第 23 條的刑期規定,只把二人的刑期扣減 6 個月至 5 年,以反映普通法可行的減刑因素。換言之,二人適時認罪僅獲扣減 6 個月刑期,未獲全數三份一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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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屯門|涉逼刪示威者照片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稱以言語壯大聲勢

7.6屯門|涉逼刪示威者照片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稱以言語壯大聲勢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不成立;網媒記者則非法集結罪成,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3 個月。

法官游德康接納案件沒有預謀,但事主在光天化日、警署圍牆咫尺之外的地方被包圍、壓逼、侮辱及襲擊,即使被告看似沒有親手襲擊事主,甚至出手保護對方,惟他說出「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等話是壯大聲勢,加強群眾威逼事主的信心,是加重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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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2男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稱案情嚴重、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7.1銅鑼灣|2男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稱案情嚴重、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2020 年《國安法》生效翌日的七一遊行,有示威者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叫喊政治口號,被警方發射水炮驅趕。事隔近兩年,警方於 2022 年 5 月,重新拘捕 4 名「踢保」男子,同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 2 男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王證瑜周四(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指,案發時的非法集結規模大、人數多,及有人堵路,加上當日為《港區國案法》生效翌日,認為案情嚴重。裁判官採納同案 2 名認罪被告的量刑起點,另因檢控延誤酌情減刑,2 被告終被判囚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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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無業女涉偷約瑟爹利犬 申保釋遭拒還押3.30再訊

43歲無業女涉偷約瑟爹利犬 申保釋遭拒還押3.30再訊
一名 43 歲無業女子被指於旺角一間寵物店內,偷竊一隻約瑟爹利犬,案件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 3 月 30 日,以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施祖堯批准,但拒絕其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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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學生涉爆竊中學罪成 求情稱患病望判入更生中心 同案2人另涉「光城者案」

2男學生涉爆竊中學罪成候判 求情稱患病望判入更生中心 同案2人另涉「光城者案」
2021 年 5 月 5 日凌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疑遭爆竊,4 名男生被控入屋犯法、襲警等共 5 罪。2 名另涉「光城者國安案」的被告認罪,另 2 人則被裁定罪成。

辯方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為兩名罪成被告求情,指兩人均患有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形容是「少不更事的年輕人」,在本案已得到很大教訓,獲家人支持,望服刑後可重新做人;而第三被告在還押期間,千叮萬囑父母了解如何保留學位,期望法庭顧及其特殊需要及更生下,可判兩人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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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3人認暴動囚16至19月 報稱義務急救員 官斥不請自來、助紂為虐

理大「突圍」|3人認暴動囚16至19月 報稱義務急救員 官斥不請自來、助紂為虐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 8 人的案件,原有 4 名被告不認罪正接受審訊,當中 3 人包括一對夫婦,在審訊期間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早前承認一項涉及理大外的暴動罪,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6 至 19 個月,理大內暴動罪則獲存檔法庭。

法官陳廣池指,理大部分地方被破壞得如「烏東戰場」,3 名被告自稱急救員進入理大,形容他們助紂為虐、自動獻身,被自封的「義務急救員」名牌所迷惑,又指當中一人更是沒有護理資歷、「混水摸魚」。他又提到,夫婦被告在案發時沒有互相提點,「反而是你衝我衝,雙雙闖了大禍」、「滿腔熱誠、滿腦子的政治氛圍卻換來一場空,令自己及丈夫面對牢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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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旺角|青年藏鐳射筆罪成囚3月 案發34月後始檢控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9.3旺角|青年藏鐳射筆罪成囚3月 案發34月後始檢控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2019 年 9 月 3 日,有人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有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2 歲大學生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近 3 年後,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月。

裁判官施祖堯指,案發時為反修例運動高峰,示威者以鐳射筆照射警員情況普遍,而被告無視警告,加上攜有遮蓋身份的物品,認為他使用鐳射筆的機會高。而裁判官接納辯方指案件存有檢控延誤,故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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