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警員被指於 2019 年 7 月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逾 5.7 萬元貸款,被起訴一項欺詐罪,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 2025 年 1 月 17 日再訊,以候辯方給予法律意見,期間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警方回覆指,該名被檢控男子已離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隊不作評論。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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