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子認暴動原囚3年 律政司刑期覆核得直加監13月

「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子認暴動原囚3年 律政司刑期覆核得直加監13月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各區爆發遊行抗議。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並撞向示威人群,司機其後遭「私了」。32 歲男子被指腳踩司機及用長形硬物毆打事主,承認暴動罪被判監禁 3 年。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高院上訴庭早前批准申請,加刑至 4 年 1 個月。

上訴庭周四(27 日)頒下判詞指,雖然沒證據顯示本案涉精密計劃,但在當時背景下,「暴力的爆發是絕對可以預見」。法官指,本案有一定程度的預謀,並非完全偶發,暴力程度非常嚴重,沒導致事主永久傷殘,純屬僥倖。法官續指,原審忽略了本案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比襲警更嚴重,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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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誤導警員稱被警恐嚇、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被駁回

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誤導警員稱被警恐嚇、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被駁回

時任民主黨屯門區議員盧俊宇被指 2020 年,在 Facebook 發帖稱他出席元朗 7.21 紀念活動時遭警反手捉緊、恐嚇並帶返警署,事後涉向調查警長訛稱曾發生上述事件,經審訊後被裁定「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員」罪成,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提覆核,上訴庭 3 位法官認同原審裁判官判刑原則有錯,明顯過輕,正確量刑可高達監禁 3 個月,但考慮各項因素後,最終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周四(27 日)頒下裁決理由,批評盧俊宇「一而再、再而三地繼續、或嘗試繼續其連篇的謊話」,悔意欠奉。指他與感化官會面時,仍絕口不提虛構帖文,堅稱是疏失犯案。但法官指,考慮覆核距離案發日已兩年多,盧已完成社會服務令,若要重新服刑,會造成一定程度困境。綜合所有因素後,上訴庭認為即使原審官犯錯,重新判刑並不符合各方利益,故拒絕覆核申請。 判詞批評盧俊宇沒悔意與感化官會面仍否認虛構帖文 盧俊宇(案發時 39 歲,時任民主黨區議員)被控於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新界屯門湖翠路 2 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 39 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意圖及故意而誤導香港警務處警長文嘉明,即曾於 2020 年 11 月 21 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原審裁判官水佳麗於 2022 年 3 月判刑時,向盧指「厭惡你嘅偽善同埋唔誠實」,但「並非無藥可救」,故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表達法庭「對你行為嘅不齒」。 判詞批評盧俊宇一而再、再而三地繼續、或嘗試繼續其連篇的謊話,他在發放虛假帖文前,已草擬虛構文章,發帖兩天後,受查時企圖誤導警方,刪除帖文時又含糊其詞,以與助手溝通及理解「出現落差」為由,淡化事件。他在庭上不認罪,與感化官會面時,依然絕口不提他虛構帖文,堅稱只是疏失下發佈資訊,忽略帖文對社會的影響,嘗試諉過於其無知和缺乏經驗。 判詞指不理解原審判刑事實基礎如何「驅使她作出 180 度轉變」 判詞續指,有人為盧撰求情信,提及盧因事故「無奈離職…誤墮法網」。上訴庭認為,即使到判刑階段,盧仍然悔意欠奉,答辯方指盧感愧疚、作出深刻反省,亦只是流於表面,這也是原審官所指,盧一直不斷掩飾自己過失,根本不是判社會服務令的合適人選。但原審官在厲言直斥盧不誠實、行為令人不齒,考慮即時監禁後,卻突然認為盧「並非無藥可救」。上訴庭從原審官的判刑理由中,「實不能得知她是基於甚麼事實基礎,驅使她作出這 180 度的轉變」。 判詞提及,法庭在判刑時須考慮犯案處境,當時社會動盪即使稍為緩和,社會衝突並未完全消除、警民關係仍緊張。盧虛構帖文又堅持內容屬實,帖文在 15 小時內已吸引至少 433 個表情符號回應及 143 次分享後,盧才「虛情假意」地刪帖。當時社會氛圍對警力有一定程度需求,但卻被浪費在本案中作調查。本案情節有其嚴重性,認為以本案案情,隨時可判盧高達 … Read more

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8食環主任涉優待應徵者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7人不認罪明年8月開審

廉政公署去年落案起訴 8 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指他們涉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令其遴選面試分數獲上調。8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其中 7 人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12 天作中文審訊。控方透露,有被告將爭議其警誡供詞招認,審訊時須播放逾 200 分鐘錄影會面片段。控方亦會傳召 25 名廉署人員,及 5 名市民證人作供。餘下一名被告表示,需時再考慮答辯意向,法官高勁修將其案件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8 名被告均續准保釋候訊。 8 人涉優待應徵者、調高面試分數 8 名被告依次為羅世華(60 歲)、李達釗(61 歲)、戴焯輝(59 歲)、易錦添(61 歲)、麥偉忠(59 歲)、鄧永平(64 歲)、黃偉雄(59 歲)及陳江松(64 歲)。羅世華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另 7 人則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除黃偉雄外,其餘 7 人案發後已相繼退休。 控罪指,8 名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11 日至 8 月 20 … Read more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批出證明書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批出證明書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呂世瑜早前不服刑罰提上訴,被上訴庭駁回。呂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周四(27 日)頒下判詞,指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批出證明書。

服刑中的呂世瑜今出庭時身穿格仔冷衫,戴黑框眼鏡,精神不俗。根據終院網站,呂世瑜申上訴許可的聆訊,尚待排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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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涉傷人案、7人不認「有意圖傷人」判無罪 1男原已認罪突申改答辯 官押後處理

8人涉傷人案、7人不認「有意圖傷人」判無罪 1男原已認罪突申改答辯 官押後處理
2020 年 7 月,屯門發生傷人案,3 男凌晨時分在街上欲邀 2 陌生女子喝酒被拒,纏擾間其中一女的男友到場,其後 3 男遭多人施襲。事後 3 名事主的友人前來助拳,追截時被私家車撞倒捲入車底,最終不治。8 人被指有份參與襲擊,被控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 1 人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審訊後「傷人 17」無罪,但當中 6 人被裁定罪責較輕的傷人罪罪成。

開審時認罪的被告,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更改答辯。辯方指,法官裁決時推斷,各不認罪被告均無意圖令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認為被告亦應得出一致推斷,望法庭可行使酌情權接納相關申請。

法官林偉權指,相關申請不常見,同一批施襲者亦可各懷有不同意圖。辯方表示將草擬誓章,解釋被告當初為何選擇認罪;法官指若有人於過程中出錯,不應介意說出,「唔好所謂隱惡揚善咁,要法庭履行公義…到而家我都唔知點解個情況搞成咁」,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5 日作進一步陳詞,又透露相關申請或須以「聽證」方式處理,被告及代表律師或要作供,期間被告續須還押。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傷人 17」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傷人 19」最高則可判處 3  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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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2023 年 3 月 29 日,一名七旬男子於元朗康樂路遭人持刀斬死。4 名男子分別被控謀殺罪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2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指,按指示欲為首被告申請保釋;另一名涉謀殺的被告則無保釋申請,亦放棄 8 天的覆核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後下令 2 人均須還押候訊。辯方稱,將到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

其餘 2 名被告均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每日須分別到元朗警署和八鄉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接觸控方證人。控罪指,他們涉處理於謀殺案中使用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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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連儂牆貼「撐警」友人資料後鎅傷對方 男子傷人、搶劫罪成 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涉連儂牆貼「撐警」友人資料後鎅傷對方 男子傷人、搶劫罪成 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2019 年 11 月,34 歲時任港鐵車長疑將一名曾轉發「撐警」帖文的女友人資料,張貼在九龍灣連儂牆,對方發現後欲拍攝,疑遭車長鎅傷額角及搶去電話。被告早前被裁定傷人及搶劫兩罪罪成,被判囚 25 個月。他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三(26 日)於高院頒下判決理由,指申請人提出的上訴理由並非合理可辯,拒絕批出許可,並向他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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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記錄涉社團內容對話 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 自稱三合會成員等罪成候判

臥底警記錄涉社團內容對話 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 自稱三合會成員等罪成候判
警方於 2016 年展開臥底行動掃蕩元朗黑幫,拘捕 299 人,包括曾任特首選委、綽號「田雞東」的前元朗區議員、元朗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以及 6 名疑為社團「和勝和」的成員及幹事等。鄧等 7 人否認 12 項控罪,案件周三(26 日)於區域法院裁定其中 10 項罪成。

法官葉佐文指,臥底警員證供可靠,具足夠能力應付是次行動,認為涉案 7 次對話簡單直接,臥底警於收工後到安全屋撰寫「流水簿」做法合理。辯方求情指鄧勵東對元朗鄉村有貢獻,並非想藉此增大黑社會影響力;辯方另提出,案件有檢控延誤,獲法官接納。

法官明言將判處以月計監禁,並下令撤銷 7 人擔保,其中鄧勵東、綽號「囝囝」的張銓漢和「日本仔」胡學霖還押至 5 月 11 日判刑,另 4 人則還押至 5 月 24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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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9 月 14 日,大批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多人被捕。31 歲程式設計師被指遭警方追截時掙扎,包括擊打警員前臂、拖行對方逾 10 米,並試圖搶警棍。被告被控兩項拒捕罪,周三(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還押至 5 月 10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質疑兩名警員供詞不可靠,裁判官劉淑嫻指他們沒可能鉅細無遺記錄,又認為沒一一記錄細節屬「人性」,接納兩人供詞。裁判官又指,被告有頑強抵抗高級督察的意圖,裁定其中一項拒捕罪成。至於針對便衣警長的控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拼命往前走,沒有回頭望向他,不肯定被告知道對方是警員。她接納辯方所指,被告遭擊打腿部後,欲捉著警棍保持平衡屬自然反應,裁定另一拒捕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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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認《禁蒙面法》生效日爆竊「中國移動」 辯方指首被告還押逾30月

3男認《禁蒙面法》生效日爆竊「中國移動」 辯方指首被告還押逾30月、冀法庭接納案件延誤
2019 年 10 月 4 日,政府引用《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規例翌日凌晨生效前後,多區出現「流水式」示威,有中資公司門市被破壞;其中深水埗「中國移動」分店的玻璃櫥窗、捲閘遭破壞,被掠去約值 250 萬元手機及配件。事隔逾兩年半,3 人被落案起訴 5 項入屋犯法罪,其中 1 名孟加拉籍運輸工人,已被還押逾 30 個月。

3 人周三(26 日)於荃灣法院大樓(暫代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林嘉欣准為其中 2 名未滿 21 歲的港籍被告索取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辯方指,其中一名被告沒參與破壞店舖,犯案因當日走經店舖時看到捲閘遭破壞,僅為「機會主義」。法官則指,店舖遭破壞、使他人可自由盜竊的原因顯然易見,「全球均有相似事件發生」;而「最為擔心」的是犯案者缺乏紀律、自制力、無視法紀。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判刑,3 名被告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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