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歲男社工於 2023 年 1 月在港鐵坑口站外的樓梯,涉嫌偷拍女途人裙底,期間遭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鄧少雄周二(2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按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 12 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內容尚算正面,被告有悔意。雖然報告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建議判處感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7 歲男社工於 2023 年 1 月在港鐵坑口站外的樓梯,涉嫌偷拍女途人裙底,期間遭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鄧少雄周二(2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按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 12 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內容尚算正面,被告有悔意。雖然報告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建議判處感化。
Podcast: 本周焦點: 7.21非白衣人案 控方片:林卓廷着人群勿出閘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控方開案時指控,有黑衣人與白衣人在元朗站聚集,「(被)多番挑釁下,部分白衣人開始衝入付費區」,而各被告涉及挑釁、射水及擲物「襲擊白衣人」。 控方播放的片段則顯示,林卓廷於衝突前向閘內人群稱,「喂大家唔好自己出閘先,因為出面仲有好多黑社會喺度」,又指已聯絡元朗警區協助;林其後在列車車廂中被穿白衣人士襲擊。 辯方讀出的承認事實披露,事發當日有 11 名警員在十八鄉村公所、雞地等各處監察及巡邏,而辯方亦將事發日之前,《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在「守護香港」集會的發言、《鏗鏘集》等片段呈為證物。法官陳廣池一度指影片標題涉誤導。 9.29金鐘暴動案全審結 《法庭線》數據分析 2019 年 9 月 29 日,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96 人被控在金鐘一帶暴動,是理大「圍魏救趙案」後,涉及被告人數第二最多的反修例暴動案件。當中除一人被指潛逃,餘下 95 被告分成 11 宗案件處理;事隔逾 4 年,最後一批被告的案件於今年 10 月初審結。 根據《法庭線》統計,共有 68 人認罪,當中 93% 是於開審前認罪,而其餘 27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整體定罪率為 100%。據判詞,69% 罪成被告是以非直接證據定罪,即沒證據顯示他們涉實質暴力或直接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法庭是藉示威者衣著、裝備及身處暴動現場等推論,他們在場壯大暴動聲勢,「作為協助及鼓勵的一分子而參與其中」。 房屋政策排除同志配偶違憲 房委會上訴失敗 兩名同性配偶欲以家庭成員身分,分別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均被房委會拒絕,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房委會不服兩案判決提上訴,周二(1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審判決。 針對房委會一方認為,配偶政策可保障異性伴侶申請公屋的權利,上訴庭反駁,即使同志伴侶可申請公屋,亦不影響異性伴侶申請公屋的權利。雖然可能影響他們的輪候時間,但《基本法》從未保障輪候時間。 居屋案的申請人原為吳翰林,他於 2020 年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由丈夫李亦豪繼續處理申請。李透過律師表示,對今次判決表示感激,但遺憾無法與吳翰林一同見證。 荃灣中槍健仔認暴動、潛逃等 判囚47月 2022 年 7 月,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警方其後亦拘捕協助 4 … Read more
曾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案件周五(20 日)展開第 10 日審訊,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裁定王 4 項傳票表證成立。
王選擇出庭作供,指當時母親為緊密接觸者,自己被送到竹篙灣隔離,入住後發現沒熱水洗澡,又一度發燒至逾攝氏 38 度,徹夜等候仍沒人送她入院,又不斷收到不同「自稱衞生署職員」來電,曾與她核對「安心出行」紀錄。
王再稱,核對紀錄後「突然醒起」沒提及自己曾到涉案派對,故主動致電衞署補充,「我覺得我有咁嘅責任」。王於下周二下午續審時將繼續作供。本案原定 6 天審期,官關注辯方主問範圍,強調希望「有效率」,並非限制她作供的時間。
47 人初選案於 2023 年 2 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拉橫額示威,周被指使用咪高峰時,拉下口罩約 5 秒,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周否認傳票控罪,裁判官余俊翔周五(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罰款一萬元,兼付 500 元堂費。
裁判官指,本案議題並非拉下口罩的時間長短,周案發時身處公眾地方,按規例須一直戴口罩。而他陳詞稱咪高峰未能正常運作,故拉下口罩令更多人聽見發言,但本案沒相關證供支持,其解釋不構成合理辯解。周親自陳情指,案發時被警方包圍,可能無法再向公眾發言,所以要把握時間,「以防被帶到唔知幾遠,或者直接送入監獄,作為有溫度嘅香港人要把握發聲機會。」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案件周五(20 日)在區院續審。
辯方讀出另外兩份雙方承認事實,披露事發當日有 11 名警員在十八鄉村公所、雞地等各處監察及巡邏,當中兩警晚上約 8 時,曾於鳳攸北街「發現約 100 至 200 人身穿白色衫聚集」,而元朗警區控制室「約於 9 時通知他們離開現場」。
承認事實亦提及,辯方將事發日之前,何君堯的 Facebook 直播、《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在「守護香港」集會的發言,以及《鏗鏘集》和一些網上片段、帖文呈為證物。法官陳廣池一度指涉大量傳聞證供,後指雙方承認故會批准呈堂。
控方其後播出兩片段,顯示林卓廷於衝突前向閘內人群稱,「喂大家唔好自己出閘先,因為出面仲有好多黑社會喺度」,又指已聯絡元朗警區協助;林亦在有白衣人走近閘機時,將一男子拉後稱「企後少少」,林其後在列車車廂中被穿白衣人士襲擊。案件下周二續。
2022 年 9 月,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個重 65 噸的天秤倒塌,導致 3 死 6 傷。死因庭周五(20 日)閉門處理第二次研訊前檢討,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負責。
事故死者、22 歲工程師助理潘浩鈺的母親,散庭後透露,已收到驗屍等共 5,000 頁報告,而警方調查報告預計於今年底完成。她指事發至今不斷奔走於醫院、法庭和勞工處,「日子好漫長好難捱,生不如死」。據了解,律政司需時決定有否進一步檢控,死因研訊會否召開待決。
翻查《死因裁判官條例》,凡任何人因意外而死亡,若死因官認為有需要進行研訊,即可就該宗死亡個案進行研訊。如律政司司長要求就某人的死亡進行研訊,死因官須進行該研訊。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案 11 人經審訊後被裁罪成,被判監 51 個月至 55 個月。當中兩男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周五(20 日)在高等法院聽畢雙方陳詞,指二人上訴理據沒有合理可辯之處,即日拒批許可,將於 3 個月內頒下判詞。
案發時 22 歲的申請人自行陳詞指,案發當天頭暈不適及患背痛,被捕位置距離廣華醫院僅 5 分鐘路程,原審官不能排除他正前往求醫。法官反駁,他並無出庭作供、接受盤問,法庭不能為被告想像各式各樣的辯解。律政司則形容案發現場烽火連天,火光熊熊,「簡直戰場一樣」。任何不想參與暴動或被誤當暴動者的人,都不可能在現場出現。
一名 45 歲女子涉於 2021 至 2022 年間, 數次虐待 7 至 8 歲兒子,學校發現傷勢後報警。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虐兒及襲擊致傷害罪成,周五(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情緒病,獨力照顧患過度活躍兒子,箇中辛酸只得她能體會,強調被告非因暴力傾向發洩。辯方指兩人相依為命,關係緊密,現時兒子到家舍暫住可讓她專心養病,望事件可早日平息。
裁判官曾慶東指,男童比一般小孩頑皮,可想像被告的困境,指教育小孩或會作懲罰,但法律不容許體罰,研究指「暴力係學返嚟」,令小孩視暴力如無物。官指,男童對被告有感情,仍願與她同住,故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被告 18 個月感化令。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市民遂發起「圍魏救趙」行動,213 人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分成多案審理。本案有 6 人不認罪受審,法官陳廣池周四(19 日)於區域法院裁定 6 人暴動罪成,被告還押至 11 月 30 日判刑。
法官指眾被告及辯方證人的證供不盡不實,拒絕接納。其中有被告稱當晚與朋友慶祝自己生日,法官質疑他沒打卡拍照;有被告供稱一行 5 人乘的士到友人寓所吃火鍋,離開時被捕。法官指,現今大部分的士都是 4 座位,被告稱當晚毫無難度找到 5 座位的士,「這是一個疑點」,認為他非誠實證人,最終裁定眾人身處現場,非無辜途人,唯一推論是有意圖參與暴動,全部罪成。
法官特別提到,其中一名辯方證人可能試圖誤導法庭,妨礙司法公正,要求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