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四(22 日)早上 10 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開審,李卓人、鄒幸彤將抗辯,而何俊仁改擬認罪,料亦會同日處理答辯。
司法機構周三公布,正庭將設 69 個公眾席,連同 7 個延伸庭的座位,公眾籌共有 551 張。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專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四(22 日)早上 10 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開審,李卓人、鄒幸彤將抗辯,而何俊仁改擬認罪,料亦會同日處理答辯。
司法機構周三公布,正庭將設 69 個公眾席,連同 7 個延伸庭的座位,公眾籌共有 551 張。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專頁
因「47 人案」服刑的鄒家成被指 2023 年在未經授權下,透過律師寄出予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的兩本佛學書籍。鄒與律師被裁定「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鄒被判囚 3 日,而律師罰款 1,800 元。
終審法院周三(21 日)開庭處理律師申請上訴許可,常任法官李義 、霍兆剛及林文瀚認同相關法例有待釐清,即時批出許可。案件訂於 5 月 27 日進行上訴聆訊。鄒未有申請終極上訴。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隔近 13 年,於去年 5 月召開死因研訊,9 月中完成結案陳詞。裁決日子經三度押後,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延至周三(21 日)宣讀裁決,預留兩日。
其中就「船廠是否得知要安裝水密門」的議題,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供稱,早於設計階段已決定移除水密門,以符合「船總長一成」規例,遭家屬方及海事處一方質疑撒謊,以掩飾船廠過失。官認為,有關質疑沒證據支持,認為縱使羅對規例的理解有偏差,他的確曾考慮該規例而決定移除水密門,不涉誤導。官又認為,假若羅要編造證供,應於更早階段、非現時當所有民事訴訟已完成才提出,裁定羅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而財利船廠不裝水密門,屬有意識的設計決定,非疏忽或漏裝。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整合|44日研訊有何重點?84名證人說了甚麼?
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開審。前常委鄧岳君周一率先排隊輪候旁聽。
周二晚上約有 50 人排隊,記者發現有人的手機螢幕顯示 WhatsApp 訊息,稱「出現金架」、「收錢幫呀爺做野,點會有紀錄」,該男子在記者追問下稱「無嘢講」。記者早上亦問排隊人士是否旁聽「支聯會」案,有人表示「唔知」,有人稱「答你唔到」。
排首位的鄧岳君周二曾被警方邀請到長沙灣警署會面。他晚上繼續排隊,稱友人已為他準備好足夠衣物「希望(今晚)唔好咁大風」。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隔近 13 年,於去年 5 月召開死因研訊,9 月中完成結案陳詞。裁決日子經三度押後,延至周三(21 日)進行,預留兩日。其中兩位遇難者家屬在裁決前夕,透過文字向《法庭線》分享感受。
在海難中痛失弟弟的梁淑玲(Alice)形容,「感恩最終都得到一個總結, 總比沒完沒了糾纏下去好」。她直言對裁決結果期望不大,「反正事實的真相大部分已在庭上揭露,是誰對是誰錯,顯然易見」,只盼政府會有跟進行動,「為香港換取更好的未來」。
痛失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Ryan)亦表示,用「期望」兩字太超現實,指家屬苦等 13 年才等到死因庭裁決,「家屬中的老一輩已等不到裁決,便帶着遺憾辭世了」。
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政府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周二(20 日)公布,將於 2 月 5 日早上在中環展城館,以廣東話進行「指示會議」(a direction conference),主席陸啟康法官將就日後聽證會(hearings)安排給予指示,包括確定有意出席的人士或機構、語言等。
委員會指,會議將開放予公眾旁聽,並設兩個轉播區,旁聽名額共約 400 個,須網上預約,先到先得。委員會同時就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等問題邀請公眾提供資料。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周二(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2 月 23 日再訊,等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王岸然庭上表示,已去信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投訴蘇惠德,蘇聞言指有投訴機制處理,「你唔需要同我講」。
在首宗元朗 721 白衣人暴動案獲裁無罪的王志榮,被上訴庭發還重新考慮,原審法官改裁王暴動、有意圖傷人罪成,判囚 7 年。王不服刑罰提上訴,爭議經發還處理罪成的情況,被告應否獲減刑。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二(20 日)向王批出上訴許可。
王一方提出原審時節省法庭時間,官駁回並指「你點慳法庭時間呢?同意事實話搵到你對鞋,你都話唔係你⋯嚴重啲講直頭係誤導控方」。惟官指,經發還罪成者應否獲減刑的議題「有啲研究空間」,認為亦可爭議審訊延長造成心理壓力是否可獲減刑。
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訛稱沒欠債,獲批貸款 6 萬元。他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兩罪,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惟期間違反社服令要求,一度須還押。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感化報告,案件周二(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官庭上問被告「羈留幾耐?」被告指「5 個星期有多」。官再問「會唔會做返好社會服務令?」被告答「我願意」。官其後引述感化官建議,認為可給予被告多一次機會,遂下令延長社會服務令期限一年,並叮囑被告「好好做好佢」。
2026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19 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首席法官張舉能於典禮後會見傳媒,重申香港重視法治原則,若因有權有勢的人士發聲,法庭就將某被告釋放,或令案件不了了之,「你可以想像幾咁唔公道」,強調香港司法制度一視同仁、公平公正。
被問及終院維持 6 名海外法官,張舉能指「人手絕對足夠」,又指退休法官在商業市場需求很高,可見他們絕非為報酬而來港,「呢啲人係頂尖嘅法官,佢知道邊個地方能夠秉行公義,發揮佢做法官主持公義嘅職責」,認為可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健全,「本地人更加應該對我哋自己嘅制度好有自信、好有信心先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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