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男被指非禮親兒 10 歲女同學 庭上播警錄影會面片 未刪事主名 官斥警錯漏

48 歲男被指非禮親兒 10 歲女同學 庭上播警錄影會面片 未刪事主名 官斥警錯漏
48 歲梁姓男子被指 2021 年 12 月,在天水圍某單位睡房內藉按摩為名,伸手入其兒子的 10 歲同校女同學之體育服內捏胸,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女童 X 與警錄影會面時供稱,案發當晚她到同學家晚飯,遭被告叫入睡房,以按摩為名伸手入體育服內捏胸。女童周一亦透過視像作供,辯方質疑她能流暢覆述事件,是曾與家人「綵排說法」;女童否認。審訊周二續,料傳女童母親作供。

此外,警方處理證物人員連番錯漏,包括沒帶齊證物、錄影會面片段未刪提及事主姓名部分,導致審訊兩度押後。負責警員身穿 T 恤上庭,連同一名督察被裁判官施祖堯大聲斥責,「幫辦點解你唔嚟之前冚哂啲聲?點可能女童 X 個名仲留係個 video 到?」兩警散庭後急步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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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理大衝突|16 歲少女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被告成長坎坷有勇氣認罪

11.19 理大衝突|16 歲少女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被告成長坎坷有勇氣認罪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10 人於同月 19 日凌晨在尖沙咀被捕,被控暴動等罪。當中案發時 16 歲的少女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周一( 2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李慶年考慮本案案情及被告參與程度,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參與暴力行為。法官又指,被告成長坎坷,有勇氣認罪,對過錯有承擔,沒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義,節省法庭時間及公帑,終判處教導所。法官判刑後寄語被告「希望你可以珍惜呢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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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指電影《梅艷芳》侵權 官指毫無合理勝算剔除申索

梅啟明指電影《梅艷芳》侵權 官指毫無合理勝算剔除申索
樂壇天后梅艷芳同名傳記電影 2021 年 11 月上映後,其胞兄梅啟明入稟高等法院,稱電影公司「安樂影片」未經他同意,擅用其已註冊的「梅艷芳」商標,要求賠償及禁止安樂繼續侵犯商標。

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周一( 25 日)下令剔除索償,指梅啟明所持的 2 個「梅艷芳 / Anita Mui」註冊商標,只限貴金屬及珠寶等商品,與電影無關。另 1 個出版範疇的商標註冊,則仍在申請階段,尚未獲批,因此不能就侵權索償。梅啟明另須負擔訟費。

梅啟明於庭上表明「我一定要上訴」,散庭後批評判決不公,指自己註冊商標時「中英文梅艷芳都註冊晒,講明唔可以盜用」,「如果係咁,所有演藝人俾人盜用晒啦」。梅啟明又稱,法援無細閱文件便拒絕其申請,「講句難聽,咪開庭...決定做一個戲俾我哋睇㗎啫。呢啲嘢我打咗十幾年官司,場場戲喺度睇,點解會唔知啫。所以法律就係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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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羊村繪本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證明煽動意圖及明知發布可入罪

首宗不認罪的發布煽動刊物案——羊村繪本案,本周分別進行控方及辯方的結案陳詞。

控方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認為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而被告明知該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又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

辯方則指, 3 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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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法律 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相信大家都聽過「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相關判決往往對政治民生有莫大影響。例如 2020 年,有環保團體成功覆核局方不將西貢 6 塊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的決定;同年,社民連梁國雄成功挑戰懲教署要求男囚犯須剪短髮的規定。

不過,司法覆核的基本原則,你又知道嗎?甚麽機構的決定可受司法覆核挑戰?法庭是基於甚麽原則作出判決?如果覆核得直,又有甚麽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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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包圍警總|反修例首宗審訊後暴動罪成 地盤工申上訴許可 上訴庭押後裁決

6.26 包圍警總|反修例首宗審訊後暴動罪成 地盤工申上訴許可 上訴庭押後裁決
2019 年 6 月 26 日,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便衣警張金福被指喬裝示威者遭追趕,遂衝上警總平台拿起雪糕筒及水刮防衛。26 歲地盤工人被指以「兩拳一腳」襲擊張,使其「痱滋」破裂,2020 年 9 月被裁定「暴動」及「普通襲擊」罪成,為 2019 年反修例示威相關,首宗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案件。

被告周五(22 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指原審沒有充分考慮被告的辯解,即當時只是看見張撞跌一名女子,及擔心張會衝擊警總,而嘗試以「兩拳一腳」制服他。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聆訊時,對上訴方的理據數次表示質疑,聽畢陳詞後押後裁決,將於 6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辯方律師透露,被告將於 2022 年 8 月中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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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星探藉「敏感度測試」舔少女私處 積犯認罪囚 4 年 官斥行為嘔心、厭惡

扮星探藉「敏感度測試」舔少女私處 積犯認罪囚 4 年 官斥行為嘔心、厭惡
47 歲有多次非禮前科的地盤工,涉在梯間截停一名 18 歲女生,他聲稱自己是時裝公司經理,指對方適合當模特兒,為她進行「敏感度測試」期間,按壓其胸部及舔私處。地盤工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周五( 22 日)被判監禁 4 年。

暫委法官鍾偉強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她怪責自己信任被告,事隔一年仍感驚恐,要母親陪同外出。法官斥被告行為嘔心,令人厭惡,對社會構成非常高的風險,為了保護公眾,判刑須具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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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願榮光》

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願榮光》
2021 年 7 月 26 日,港隊奧運劍擊代表張家朗奪金,跨女網媒記者「美娜」,被指在觀塘 APM 商場直播賽事、播放國歌期間高舉英殖旗幟,為《國歌法》生效後首名被捕者。

另外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同日在網上平台,將張家朗獲奬片段改配《願榮光歸香港》歌曲上載平台。兩人分別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男子另被控交替的「侮辱區旗」罪,周五( 22 日)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

辯方另向法庭備案,指「美娜」被捕時,「搜身受過一啲不恰當及歧視性對待」,待索指示後或有其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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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索償 164 萬 總督察:當日無警員穿黑色制服 8.12 結案

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索償 164 萬 總督察:當日無警員穿黑色制服 8.12 結案
2019 年 8 月 3 日網民發起「旺角再遊行」,51 歲運輸工聲稱過馬路時,無故被黑衣警員拳打腳踢,指對方使用非法武力,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 164 萬元,案件周五(22 日)續審。

原告索償內容包括補品費、醫療費,他在律政司盤問下,承認沒向法庭提供相關單據,但否認誇大失實。總督察林以恆則供稱,當日只有穿着綠色及深藍色制服的警員執勤,沒有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員。案件押至 8 月 12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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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歲積犯認非禮 11 歲女學生 還押 10.21 判刑 警誡下稱「睇女小學生好興奮」 

43 歲積犯認非禮 11 歲女學生 還押 10.21 判刑 警誡下稱「睇女小學生好興奮」 
有 8 次案底、自 2002 年起曾 5 次干犯「非禮」或「企圖非禮」的 43 歲男子,於 2018 年 2 月出獄後,再於 2019 年 11 月尾隨身穿校服的 11 歲女生回家,從後非禮其胸部,至 2021 年被捕。被告周五( 22 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
 
被告在警誡下稱,「睇」女小學生令他感到很興奮。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押後至 10 月 21 日判刑,以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被告繼續還押。
 
黎官另提及,被告上次於 2014 年被判囚時,法官曾建議考慮修例,容許對性罪行慣犯判處更高刑罰,今要求律政司 2 周內以書面向法庭匯報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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