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勤認「貪玩」欲「整蠱」梁振英 登入系統改梁兒子登機資料 准保釋 8.10 判刑

前地勤認「貪玩」欲「整蠱」梁振英 登入系統改梁兒子登機資料 准保釋 8.10 判刑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兒子梁傳昕的香港快運(HK Express)帳戶被盜用,被人購買超過 3,000 元飛機餐及寄艙服務等。兩名前地勤人員事後被控刑事損壞、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3 罪。其中一人周三(2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8 月 10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被告因「一時貪玩」而登入梁傳昕的户口「改佢啲餐單」,為他訂飛機餐、行李寄艙服務、列印機票,及把梁傳昕名字改為「Leung Shit」,意圖「整蠱」梁傳昕父親梁振英,令他要支付額外金錢。

至於同案另一名被告,因沒有律師代表,申請押後以尋求協助獲批,其案件押後至 8 月 24 日再訊。二人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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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歲學生被控襲警無罪 入稟指警襲擊、施刑違《人權法》 向涉事警及警務處長索償

20 歲學生被控襲警無罪 入稟指警襲擊、施刑違《人權法》 向涉事警及警務處長索償
2019 年 8 月 3 日「旺角再遊行」,多區爆發衝突,當時 20 歲的男生被指在黃大仙港鐵站外撲向警員,被控兩項襲警罪,他上庭應訊時仍穿病人服,左手骨折打石膏;翌年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兼得訟費。

涉案男生周二(26 日)入稟區院,向涉事警員麥永祥及警務處處長索償,指麥看管時對其襲擊及施刑,違反法定職責及《人權法》,要求法庭下令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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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企圖縱火罪成 30 歲侍應判囚 6 月 官:場面如火勢般可一發不可收拾

8.31 企圖縱火罪成 30 歲被告判囚 6 月 官:場面如火勢般可一發不可收拾
2020 年 8 月 31 日,30 歲侍應被指在太子一個公園,企圖用火機燃燒一條橙色封鎖帶,被控企圖縱火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6 個月。

辯方求情指,事件中無人受傷,亦沒有物品被損壞。裁判官李志豪則指,考慮當時社會氣氛,被告行為挑起在場人士情緒,「場面同火勢一樣,可以一發不可收拾」,判處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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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721 襲擊|42 歲會計師事隔 3 年被控暴動  據悉非「白衣人」 准保釋 9.7 再訊

元朗 721 襲擊|42 歲會計師事隔 3 年被控暴動  據悉非「白衣人」 准保釋 9.7 再訊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發生逾 3 年,警方重新拘捕一名曾「踢保」的 42 歲會計師,周三(27 日)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水佳麗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7 日再訊,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批准被告以 6 項條件擔保。

被告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據悉他並非屬於「白衣人」一方。

截至本周三,警方就事件共拘 66 人,控 18 人,包括 10 名白衣人及 8 名非白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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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吳重儀下令羈押精神病中心 法官指嚴重犯錯 事主楊博文:完全沒必要的額外懲罰

裁判官吳重儀下令羈押精神病中心 法官指嚴重犯錯 事主楊博文:完全沒必要的額外懲罰
裁判官吳重儀 2020 年審理一宗反修例案,裁定小學教師楊博文襲警罪成,判刑前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又撤銷其保釋,下令將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3 名法官指吳嚴重錯誤;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着總裁判官,嚴詞提醒吳反省(見另稿)。

楊博文周二(26 日)晚回覆查詢,指當日被羈押在小欖大約一個星期,「係人生最難過嘅幾日」,更指曾被囚友「用手鏈住條頸」,認為對於精神良好人士,「無疑是一個完全沒有必要的額外懲罰」。

他又指,法官認為裁判官犯錯,但投訴仍然不成立,「令人難以理解,究竟市民在投訴法官時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投訴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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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鄭紀航、香淑嫻 2020 年審兩案 被投訴偏頗、無禮 法官小組完成調查指不成立

裁判官鄭紀航、香淑嫻 2020 年審兩案 被投訴偏頗、無禮 法官小組完成調查指不成立
時任裁判官鄭紀航、裁判官香淑嫻,2020 年分別處理科大男生涉襲擊內地生、六旬翁涉襲警案件,被投訴偏頗、無禮。司法機構周二(26 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認為投訴全不成立。

當中,調查報告引述科大生案件上訴時,原訟庭指出鄭紀航審案「盡心仔細沒有犯任何法律錯誤」,而專責小組認為沒情況顯示鄭因存有偏頗,將男生定罪。

至於香淑嫻被指無禮,調查報告指專責法官小組聆聽法庭錄音,指顯示香「耐性地容許辯方陳詞」,與辯方大律師討論時的「語調平和有禮,沒有流露不耐煩的態度」,認為香並沒任何偏頗或涉及言行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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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吳重儀前年令小學教師楊博文還押小欖 3 法官批嚴重犯錯 張舉能着嚴詞提醒

裁判官吳重儀前年令小學教師楊博文還押小欖 3 法官批嚴重犯錯 張舉能着嚴詞提醒
裁判官吳重儀 2020 年審理一宗反修例襲警案,為被告、小學教師楊博文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撤銷其保釋,導致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司法機構接獲 3 方面投訴,由 3  名專責法官調查後,周二(26 日)公布報告,認為投訴均不成立。

不過,專責法官小組就吳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等手法表示極不認同,批評她「顯然錯誤行使司法權力」,指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她反省處理手法。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同意小組結論,認為吳犯嚴重錯誤,「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她就處理本案的手法作出反省,避免日後再犯類似性質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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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歲男涉藉按摩非禮 10 歲女童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提按摩免女童出廳吵醒女嬰

48 歲男涉藉按摩非禮 10 歲女童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提按摩免女童出廳吵醒女嬰
48 歲男子被指 2021 年 12 月,在天水圍寓所內藉按摩為名,伸手捏 10 歲女童胸部。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周二(26 日)續審,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作供稱,事發時擔心女童和兒子會出客廳吵醒外甥女嬰,遂主動提出按摩,「係『按摩』呢兩個字先可以令佢哋唔好落床」,強調從未觸及女童胸部。控方質疑,被告此舉或令他們反而發出更大笑聲。被告反駁指,當時並無觸及胳肋底,「所以唔會嘈」。

案件暫定於 8 月 4 日裁決,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此外,控方周一審訊時播放未刪女童姓名片段,周二向法庭申請匿名令,禁披露女童身份,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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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候判 死者曾透露想尋死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候判 死者曾透露想尋死
2020 年,56 歲男電工凌晨在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原被控謀殺。控方周二(26 日)接納被告承認誤殺。案情指案發當晚,被告見妻子狀甚痛苦,跟妻子說如果她不能忍受痛苦,可以「送你最後一程」,妻子點頭。遂為妻子按摩助其入睡、親吻妻子額頭後在睡房燒炭,並播放佛經、祈禱妻子能安詳離世。3 小時後查看房間,確認妻子斷氣後,再自行報警投案。

死者姊姊供稱,死者曾表示感到極度痛苦及想尋死。被告在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精神科專家診斷被告案發時,因照顧妻子而患重度抑鬱,指他當時無法理性思考,大程度上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意識責任」。

高院法官黃崇厚押後案件至 8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但強調感化報告只供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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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黨公廁摑女童搶手機 5 女認襲擊判感化或社服令 官指本質不壞籲家人勿離棄

童黨公廁摑女童搶手機 5 女認襲擊判感化或社服令 官指本質不壞籲家人勿離棄
2019 年 5 月,一名案發時 12 歲女童,在將軍澳寶康公園女廁內,遭 5 名 14 至 16 歲女子掌摑,並搶去其手提電話。其中一名女被告聲稱,因不滿男友與女童約會,遂夥同案其他女子犯案。其男友、即案中首被告警誡下則指,當日負責「睇水」,承認事後與其他被告以 700 元變賣 X 手機。6 人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中 4 人另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

除男被告因染疫、押後 8 月 12 日判刑外,其餘女被告周二(26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五女先後哽咽、流淚求情,指「呢次係我做得好錯嘅一次」、「想同受害人講聲好對唔住」。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你哋做咗嘅錯事,件事係社會唔容許,傷害到事主」,但認為五人本質不壞,「覺得你哋係會行返條正路」,遂接納報告建議,判 4 人一年感化令,1 人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寄語 5 人「好好珍惜機會」,又指人人都曾經犯錯,籲家人與被告好好溝通,「唔好離棄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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