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跑馬地警署遭投擲 3 枚汽油彈,波及附近停泊的私家車,6 人包括一對兄弟及其母親事後被起訴。其中一人早前認罪,餘下 5 人受審後被裁定縱火、妨礙司法公正罪成,6 人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求情,均須還押至 7 月 31 日判刑。
一被告因縱火罪被捕後,其母著胞弟「將嗰啲嘢逐樣扔咗佢」,兩人受審後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母親一方求情時稱,她犯案並非為了個人利益。法官王詩麗聞言稱,「個人利益唔係用錢可以衡量,佢個人利益咪就係唔想個仔坐監,想毀滅證據囉 ,呢個仲唔係個人利益?」
另辯方求情時提及,案發地區不是住宅大廈、人口密度多的地方,不屬最差的情況。官即稱,「都好差㗎啦」,形容被告「目無法紀,挑戰權威,刻意揀警署掉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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