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四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午(30 日)閉幕,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第 14 條和第 47 條的解釋,是自 1997 年人大第 6 次釋法,亦是人大常委首度解釋《國安法》,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人大常委會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香港法院根據《國安法》第 47 條,應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如法院未有向特首提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按照《國安法》第 14 條的規定,對有關問題作出判斷及決定。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聲明,歡迎及感謝人大常委會對條文作出解釋,又指特區政府會落實香港國安委就有關問題作出的判斷和決定,並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司法機構亦發新聞稿,表示尊重人大常委行使權力釋法,會繼續行使獨立司法權處理涉國安案件(見另稿)。
反修例暴動案統計1|2022年199人罪成、再有37人被控 衝擊立會等案2023年開審
反修例運動至今逾萬人被捕,約 2,900 人被起訴。《法庭線》按法庭紀錄及報道統計,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共有 819 人被控暴動,至今約四成案件審結。今年內,再有 37 人被起訴或加控,包括涉理大衝突、原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的鄭錦滿,另有一男生回港入境後被控於理大暴動(見內文表)。 今年內,共有 208 人的暴動案審結,9 人罪名不成立,其餘 199 人罪成,包括 YouTuber 易卓邦和舞台劇演員郭小杰,兩人分別涉 11.18 佐敦衝突及 10.1 黃大仙衝突,被判囚 4 年以上。兩名男生被指在上水向七旬清潔工掟磚,案件亦在高院審結,陪審團裁定誤殺罪不成立、暴動罪成;兩人被判囚 5 年半,屬今年暴動案最重判刑。 部分涉較多被告的暴動案,包括 7.28 上環衝突、11.18 佐敦衝突等,均於今年審結。首宗理大內暴動案亦審結,6 被告全罪成。首兩宗 11.18 油麻地「圍魏救趙」、被告不認罪受審的案件,大部分人於 12 月被裁定罪成,其中一案涉獨立歌手莊正與另 9 人,他們還押至明年 1 月初判刑。 截至今年底,有 292 人仍候審。多案已排期 2023 年開審,首宗 11.12 中環「和你 lunch」將於 3 月開審;7.21 元朗衝突案及 7.1 衝擊立法會案,於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