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FB、X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還押12.4再訊

涉FB、X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還押12.4再訊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X(前稱 Twitter)發布多個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毋須答辯,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其住所內電話、電腦內訊息,以考慮是否牽涉其他控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政府新聞稿提到,涉案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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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邀考慮 王「有基礎」因病影響認知 專家:完全唔可以同意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邀考慮 王「有基礎」因病影響認知 專家:完全唔可以同意

曾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傳票罪,案件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控方專家證人、港大腦神經科教授張德輝續接受盤問。就張的報告指,沒堅實基礎顯示王的認知能力受損,辯方一度詢問,是否可改為「有基礎」,張指「真係完全唔可以同意喎」。

控方亦傳召曾任警署警長的衞生署調查助理作供,他供稱合共聯絡王 6 至 7 次,但王表現不合作,其後他親身上門亦被拒,「佢(王)同我講話,我哋阻住佢瞓覺」。辯方周三(18 日)將作中段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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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水燙傷5歲女童、延誤求診 前男警與女友虐兒罪成 官指女被告試圖卸責

熱水燙傷5歲女童、延誤求診 前男警與女友虐兒罪成 官指女被告試圖卸責

47 歲前男警與女友,被指 2020 年一同虐待女友的 5 歲女兒,包括沒有提供適當醫療。前男警早前承認作為「傷人 17 」交替控罪的虐兒罪。其女友否認虐兒罪,周二(17 日)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區院法官陳廣池稱,女被告聲稱遭男被告切斷與親友的連繫,惟她每日外出工作 9 小時,指她可向他人求助。法官又指,她有 10 年工作經驗,但聲稱因愚蠢、天真而錯信男被告,說法不能接受及難以置信,認為她試圖將罪責推到前男警身上。官又指,女童被淋熱水後,女被告返回浴室時立即如廁,直言其反應「冷血」。

法官將兩被告的判刑押後至 11 月 1 日,期間為女童索取創傷報告及最新的醫療報告,另為女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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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中國對保加利亞世界女排聯賽日 紅館內侮辱國歌

男子被控中國對保加利亞世界女排聯賽日 紅館內侮辱國歌

一名 21 歲男子涉於今年 6 月 16 日,在紅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案件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

翻查報道,紅館當日舉辦世界女排聯賽,中國女排以 3: 1 擊敗保加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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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欲呈陳所著《黑夜微光》指一直公開警身分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欲呈陳所著《黑夜微光》指一直公開警身分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17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六日審訊。

涉案公司「新凱國際」前董事,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陳凱港胞弟陳凱俊,被指向華僑銀行申請貸款時所遞交的「新凱」受僱信「應該係假」,因「新凱」沒信中提及的人力資源部和職員,但他稱信件上的公司蓋印屬「新凱」所有。前董事另確認,員工曾向陳凱俊簽發支票;盤問下稱,該筆為陳為「新凱」零售活動墊支款項的退款。

辯方另擬呈遞《人民網》、《港人講地》訪問陳凱港的報道,一度被暫委法官王證瑜及控方質疑相關性,最後獲准呈堂。其後辯方擬再呈遞陳凱港的著作包括《黑夜微光》、《小王子遇上醋黑豆》,被官連番質疑涉否傳聞證供,押後至周三續審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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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傳票罪,案件周一(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辯方盤問負責警誡會面的衞生署調查員時指,王曾向他稱,「我嗰頭講完,轉頭媒體比政府記招仲早將我的行蹤或接觸咩人登晒出嚟,我一啲病人私隱都冇」,強調如不確定來電者身分,將不會補充行蹤;調查員否認王曾説上述內容。

辯方又仔細問調查的權力從何而來、調查涉案閉路電視的情況等,一度被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質疑為「fishing(提出無基礎的試探性問題)」;辯方否認。官則指「睇嚟我要重新學習『fishing』…我熱切期待住你嘅陳詞係用得返佢所有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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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林卓廷及6名「非白衣人」否認暴動 官裁定上環衝突片段可呈堂

7.21元朗|林卓廷及6名「非白衣人」否認暴動 官裁定上環衝突片段可呈堂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參與暴動。7 人周一(16 日)在區院否認控罪。林卓廷稱「我沒有暴動,我不認罪」,法官陳廣池隨即打斷,重申現為刑事審訊,著林「唔好再講其他嘢」,林遂稱「清楚」及表示不認罪。

控方提出將兩段片段《有線新聞》及《Now 新聞》的同日上環衝突片段呈堂,指雖然不能用作直接指控被告,但「絕對是與本案相關」;辯方反對,指控方實質是依賴該兩片作為推論被告有否參與事件的行為或意圖,招致被告入罪的證據,認為片段造成偏見性。

法官最後裁定,控方的上環衝突片段可呈堂,稱「法庭不能對當日發生嘅事件充耳不聞,抽空現實」,重申專業法官不會對被告有預設立場或偏頗意見。案件押後至周三續,料控方屆時將讀出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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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8-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8-14

男子涉Twitter發布西灣河開槍警照片 開槍警作供:遭起底致寢食難安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一名 49 歲工程經理被指於 2022 年在 Twitter 發布開槍警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他否認「未獲同意披露個人資料意圖導致蒙受傷害」等兩罪,周四(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控方傳召事件中開槍的交通警,他獲頒匿名令並在屏風後作供,指事後遭受「起底」,被人以其個人資料借貸、登記器官捐贈等,又收到「刀片信」威脅「死全家」,令其一家搬到安全屋,兩名女兒因而轉到外地讀書。 他續供稱,事件令他寢食難安、「嗰 3 年太過難過」,外出時要戴上口罩,避免與親友聚會,擔心在街上會被認出或遭到襲擊。他另指,滋擾行為隨「熊仔餅」一案審結後轉為平靜,但法庭及後的「起底」案件令他再遭滋擾。 翻查控罪,若披露資料導致事主蒙受指明傷害,最高判囚 5 年、罰款 100 萬元。按條文,「指明傷害」包括滋擾、威脅、身體或心理傷害、合理擔心安全等。 7.21元朗|林卓廷及6「非白衣人」暴動案押後開審 辯方一致反對播上環衝突片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原定周四(12 日)在區院開審,惟因控辯雙方的同意案情尚未確認,遂押後至下周一(16 日)再續。 另辯方一致反對控方播放事發當日上環衝突的片段,質疑與本案無關;控方則指可提供「大環境」。法官陳廣池指「大環境」的意思隱含關連性,「你唔會話以巴戰爭係大環境嘛」,認為關鍵是如何串連,並下令在下周一控方開案前處理片段呈堂性的爭議。 另外,除林卓廷因民主派初選案繼續還押外,其他被告續准保釋,並毋須到警署報到。 初選案律師阻差辦公罪成提上訴 爭議警無權限設封鎖區 民主派初選案於 2021 年 3 月提堂,47 名被告進行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辯方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丘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7 天。丘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案件周四( 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上訴方爭議,案發時法院外人群已散去,並無出現《公安條例》下的公眾集結,故警方沒有權限設立封鎖區。而丘已多次表明身分,甚至報警求助,當時他正在處理法庭內的案件,不應受阻撓。法官陳仲衡質疑,上訴人稱「我係律師」,並非「萬試萬靈的咒語」,應提供證明。 律政司則反駁指,警方有責任維持現場秩序,確保沒有「存心搞事」的人進入法庭。警方在法院外設封鎖區正是配合法庭運作。而且並非「著西裝打呔、拎住疊紙、自稱律師」便可在法庭「自出自入」,警方僅要求丘出示身分證明,但他拒絕,明顯為難警方,屬蓄意阻撓。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 Read more

男子販毒罪成第二度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原審就女兒供詞引導不當

男子販毒罪成第二度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原審就女兒供詞引導不當

一名男子被指於 2015 年販運冰毒,先後兩次被裁定販毒罪成。他第二次提出上訴,爭議原審法官彭寶琴在引導陪審團時,針對關鍵供詞,有不當之處。上訴庭周五(13 日)頒下判詞,裁定男子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判詞提及,本案毒品於上訴人寓所房間被搜獲,當中一份具爭議的供詞由其女兒錄取,供稱父親獨自睡在房中,只有他持有涉案房間鎖匙,但她在庭上亦否認曾作出相關供詞。

上訴庭指,法官應提醒陪審團,上訴人女兒不接納曾作出的供詞內容,均不能被視為指證上訴人的證據,但彭寶琴沒有作出提醒警告及相關引導,屬本案關鍵的不當之處(material irregularity),故下令撤銷定罪及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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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判囚6月 刑滿獲釋遣送離境

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判囚6月 刑滿獲釋遣送離境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曾雨璇,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她早前承認企圖煽動罪,被判囚 6 個月。

保安局周四 (12 日) 發稿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據《入境條例》第 19(1)(a) 條被遣送離境。根據條例,行政長官可向並非通常居於香港 3 年或以上的「不受歡迎入境者」發出「遣送離境令」。《法庭線》向保安局及入境事務處查詢,曾雨璇被列為「不受歡迎入境者」的理由為何,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入境處會按照現行法例和政策處理每宗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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