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47人案 辯方案情完結 暫定押後至11月底再開庭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 日)展開第 115 天審訊,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完成四日作供。控方盤問下,余重申一直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稱即使《國安法》通過後,都不認為是違法,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控辯結案陳詞,料需時 2 至 3 周,而雙方須於 10 月底及 11 月初提交書面陳詞。 法官陳慶偉又指,若屆時續審與黎智英國安案撞期,黎案或需要押後。有份負責該案的法官李運騰亦指,相信該案大狀亦不介意押後。法官另稱,押後待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指不會處理求情。 8.18集會案黎智英等獲撤一罪 律政司申上訴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早前提上訴,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獲減刑 3 至 6 個月,4 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律政司周四(31 日)回覆《法庭線》指,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以證明上訴庭的決定,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首宗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高院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 月 … Read more

47人案|第29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47人案|第29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29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8/8),第 115 日審訊:
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完成四日作供,重申一直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即使《國安法》通過後都不認為是違法,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法官暫定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控辯結案陳詞,料需時 2 至 3 周。法官又指,若屆時續審與黎智英國安案撞期,黎案或需要押後。而押後待續期間,或會處理本案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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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獲撤組織集結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早前提上訴,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獲減刑 3 至 6 個月,4 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律政司周四(31 日)回覆《法庭線》指,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以證明上訴庭的決定,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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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街站掛橫額聲援在囚、罪成罰款 曾健成向官稱其裁決「係香港無聲嘅未來」

民間電台街站掛橫額聲援在囚、罪成罰款 曾健成向官稱其裁決「係香港無聲嘅未來」
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及另外兩名「民間電台」義工,被指 2022 年 5 月在銅鑼灣,未得地政總署批准下,擺設街站並展示橫額、海報等聲援在囚者,被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經審訊後均被裁定罪成,各被判罰 2,500 元,另須共同承擔 157.4 元移除費。

裁判官何慧嫻裁決時指,從被告設置街站過程等可見,物品絕對屬某程度上「永久,或具慣常規律性」展示,又指看不見執法上有偏頗;曾健成則向官表示,是次被判罪成後,因難以得到地政總署批准,「日後香港係好難可以擺到街站」、「你話唔話到條路畀我哋聽?」

曾又向官提出,希望她在判詞「寫明地政署係應該唔好巧立明目,唔畀人申請」,官則指沒進一步裁決;曾之後表示「你今日嘅判決…就係香港無聲嘅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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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指遭僱主強迫勞役 不滿警拒絕其申訴提覆核勝訴 警不服判決提上訴

外傭指遭僱主強迫勞役 不滿警拒絕其申訴提覆核勝訴 警不服判決提上訴
八旬英籍退休醫生,被指 2018 年在家中非禮女傭,包括揉胸、強迫手淫等,一度被裁非禮罪成判囚 30 月,其後上訴得直罪脫。女傭認為自己受性剝削,但警方沒有充分調查她是否遭販賣人口及強迫勞役,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警方拒絕其申訴的決定,獲裁勝訴。警方不服裁決提上訴。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及林雲浩周四(31 日)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判詞。

上訴方強調,警方的調查已滿足法例要求,妥善處理案件,女傭的大部分情況亦不符合「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所列舉,有關性剝削人口販賣事主的特徵,又指本案不涉有組織犯罪集團及商業利益。

女傭一方則認為,警方沒有妥善記錄,如何判斷她不屬強迫勞役的受害者,令公眾難以監察。現行機制亦欠缺針對販賣人口及強迫勞役的法律,當局應制定機制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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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灣仔|16歲少女開審前認暴動 兩報告均不建議判教導所 辯方冀酌情處理

10.6灣仔|16歲少女開審前認暴動 兩報告均不建議判教導所 辯方冀酌情處理
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灣仔一帶爆發衝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動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7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 3 名未成年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 4 人監禁 50 至 51 個月。另外一名在開審前認罪的 16 歲少女,周四(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進行第 2 次求情。

辯方指,早前連續索取兩份報告,均不建議判女生入教導所,但她及家人,均希望她能進入教導所,加上她案發時年紀尚輕,犯案時或受抑鬱及情緒困擾,望法庭酌情處理。暫委法官梁嘉琪稱需時考慮,押後至 9 月 18 日判刑,並下令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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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認姦印傭稱對方引誘 控方播錄音事主哭腔說「NO」 被告:明明係你撩我

男子否認姦印傭稱對方引誘 控方播錄音事主哭腔說「NO」 被告:明明係你撩我
2021 年,已婚 45 歲保險經紀被指在家中強姦印傭,案件周四(31 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播放錄音,稱是事主在遭被告侵犯翌日,以哭腔說「No」、「沒有呀」;被告則稱,錄音時事主行徑奇怪,「尋晚明明係你撩我,然後(翌日)話沒有呀」。

控方另質疑,事發時被告妻子在家中,為何不擔心被發現。被告則稱「間屋好應聲」,妻子若走上樓自己會留意到,「我著得切褲」。案件下周一(9 月 4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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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11.18理大|27歲女稱到場了解「真實社會狀況」 突被多人包圍「想走都走唔到」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四(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

27 歲被告供稱,平日大多靠新聞關心社會事件,但「永遠都係人哋影、人哋支筆寫」,故欲親身到理大附近的尖沙咀,了解「真實社會狀況」,但其後被 60 至 70 人夾住,「想走都走唔到」,最終被捕。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打算前往該處視察,為何看見人群時想離開,形容她「又想睇,又想八(卦),又唔夠膽」,認為其做法與目的背道而馳。被告解釋,雖然事前曾預計或遇上混亂,但未料會被突然包圍,強調要先確保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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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男關員涉姦18歲少女 陪審團5比2裁定無罪 辯方申訟費獲批

海關男關員涉姦18歲少女 陪審團5比2裁定無罪 辯方申訟費獲批
2021 年 10 月, 24 歲海關男關員被指在派對房間,趁初認識的 18 歲少女有醉意時摸其胸部,又帶她到洗手間,要求為自己手淫,再與少女性交。他被控一項強姦罪,陪審團周四(31 日)在高院商議約 4 小時後,以 5 比 2 大比數裁定無罪,被告聞判後神色輕鬆。辯方申請訟費,指被告沒有自招嫌疑,獲法官張慧玲批准。

海關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會研究有關案件的資料,以考慮進一步行動。海關又指,對人員操守及誠信有嚴格要求,有既定指引規管員工品行及紀律,會根據部門指引嚴肅處理任何違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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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公廁笠頭襲夜歸女子 男子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囚16月 官:為事主帶來難以磨滅心理陰影

涉公廁笠頭襲夜歸女子 男子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囚16月 官:為事主帶來難以磨滅心理陰影
23 歲夜歸女子去年凌晨乘搭通宵巴士,至調景嶺公共交通交匯處下車,走入公廁如廁後,被一名男子以風褸笠頭及箍頸,該男子原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周三(3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荃灣裁判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2 罪,判監 16 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錄影會面稱,箍勁期間看到 X 呼吸困難,之後「突然清醒」便鬆手,讓她離開。

他另解釋犯案原因,稱沒有特別目的,但感覺到自己當時「好諗唔開」、「鬼迷心竅」、「好似見到一千零一個人入咗去,打佢一鑊喇」。 法官指,事主被襲時求救無門,度日如年,指事件對  X 帶來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及烙印,她將來在晚上獨自回家,到公廁如廁時猶有餘悸,故法庭須為 X 主持公道,懲處被告,並發出法庭不能容忍此類案件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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