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職員 2022 年錯誤經手機 App 發出連結,該 App 其後發出 23 條不正常的推送通知(App push),青年涉擅自經連結登入系統並發出其中 5 條通知,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社會服務令,周五(10 日)上訴失敗。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反駁上訴方,指推送訊息受條文管轄,而無綫員工出錯亦不會改變推送通知的原有用途,青年過往亦有使用該手機 App 接收突發新聞通知,必意識到程式出現問題卻仍發放虛假訊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無綫》職員 2022 年錯誤經手機 App 發出連結,該 App 其後發出 23 條不正常的推送通知(App push),青年涉擅自經連結登入系統並發出其中 5 條通知,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社會服務令,周五(10 日)上訴失敗。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反駁上訴方,指推送訊息受條文管轄,而無綫員工出錯亦不會改變推送通知的原有用途,青年過往亦有使用該手機 App 接收突發新聞通知,必意識到程式出現問題卻仍發放虛假訊息。
編按: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除了黃子悅,其餘全部 11 名第一次上訴失敗的被告,均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47 人案被告方及律政司的上訴全遭駁回,再提上訴的期限昨(22 日)屆滿,據悉律政司暫未就劉偉聰的無罪判決再提上訴,另有 11 被告不服判決,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包括吳政亨、何桂藍。終院網頁顯示,其中 7 人已同時申請終極上訴許可。
律政司周一(23 日)回覆指,由於有部分被告人已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不會作進一步評論。發言人未確認是否決定不就劉偉聰的無罪判決再提出上訴。
6 名警員涉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反毒品行動時,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誣衊藏毒,被裁定罪成被判囚。其中 4 警梁飛鵬、龐雋詩、尹栢詩、陳守業提出定罪及判罰上訴,上訴庭周五(20 日)處理許可申請,押後 6 個月內頒判決。庭上透露其中兩警已出獄。
上訴方指警員遮 CCTV 是為干預警隊內部程序、保護同袍免受查,而非妨礙刑事程序,官質疑證據不足以證明;至於受上司指使犯案一說,官反駁「指令 unlawful 就唔係指令啦」,又指警員未搜出證物就將露宿者上手銬、拉出帳幕,「成班肯定係 overkeen 嘅警務人員」。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上訴庭周三(11 日)頒下判決理由。
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吳着車廂內的人「唔好挑釁」又曾堵住車門,有調停角色,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亦非調停,而其着人「唔好再挑釁」有「後果自負」意味,更像是威嚇。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黎的香港律師團隊早前向《法庭線》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其餘 6 名《蘋果》高層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高院資料顯示,繼前主筆馮偉光於上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判囚 10 年的前執總林文宗亦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官校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針對警方的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教師司法覆核勝訴,高院法官高浩文指當局錯誤裁定她行為失當。不過政府周五(6 日)上訴得直,上訴庭指教師須付訟費。
上訴庭指,公務員局不一定要由最輕的懲罰開始考慮,而局長身為作出處分者,有最佳的位置判斷應如何處分、收阻嚇之效,而局長已考慮其行為嚴重性、公眾利益、個人情況和求情等,做法正確,雖然革職處分嚴厲但仍屬合理範圍,法庭無基礎干預,此理據必然敗訴。
上訴庭續指,高浩文涉錯誤把自己代入處分者角色,考慮革職是否合理,惟此乃局長職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6 日)向《法庭線》確認,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而黎是幕後主腦,須提高至 18 年。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
黎智英案追蹤報道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訴庭 2 月駁回全數被告的上訴。據悉截至周二(3 日),至少 8 名定罪上訴失敗的被告,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及陳志全,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按規定,若以「判決涉及重大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為由申請終極上訴,須在上訴判決下達的 7 天內提出,該期限昨日屆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