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李予信打泰拳受傷留院 辯方指控方新呈證供涉新西片段拍攝者 官押後續

47人案|第17日審訊 李予信受傷留院 官押後再續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3 月 1 日)展開第 17 天審訊。甫開庭,辯方指准保釋被告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缺席,疑有腦震盪,被醫生指示留院觀察。法官一度質疑有否醫療證明,並認為不宜在李缺席下續審,有意押後。控方指不反對,會向醫院了解情況。案件遂押後訊。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陳詞批評控方開審後再有新增文件,指周二(2 月 28 日)再收到約 800 頁文件,包括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李運騰稱若新證供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認為控方應一早準備。 此外,政府周三起正式取消「口罩令」,審訊時庭上有 10 名被告沒有佩戴口罩,其中 5 人准保釋,包括陳志全、楊雪盈、鄭達鴻、彭卓棋、劉偉聰;5 人正還押,包括林卓廷、鄒家成、何桂藍、余慧明、吳政亨。另梁國雄曾拉下口罩,有旁聽人士稱:「長毛除咗罩幾靚仔!」 辯方:李予信打泰拳受傷 疑腦震盪留院法官: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 法官陳仲衡甫開庭問李予信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得知李予信疑腦震盪,未有到庭。關文渭稱,李於一兩日前因打泰拳受傷。法官李運騰問,李在保釋時候參與危險運動?關指,每項運動均可以是危險的。 法官陳慶偉舉例反駁,提及桌球、擲飛鏢,指不是每個運動都危險。關回應稱,李當時發生意外,他於周日(2 月 26 日)打泰拳受傷,周一(2 月 27 日)上庭時已感不適,周二送往屯門醫院急症室,未知現時有否轉往其他病房,醫生則囑李留院觀察。 陳慶偉問,能否提供任何書面的醫療紀錄?關又指,現時有部分資料,但需要留待他出院後才有醫療文件證明。另關提到,獲通知指李於周二晚上已好轉,惟未能肯定他周四(3 月 2 日)能否出庭。主控萬德豪稱,控方會派人到醫院了解情況。 李運騰稱,認為不宜在李缺席下繼續聆訊。萬指,打算讀出承認事實,且李予信已簽署承認事實。陳慶偉表示,此情況相當罕見;李運騰又指,認為押後才為合適的處理方法。萬德豪回應稱,控方不反對此決定。關其後補充,李現時已轉往觀察病房。 陳慶偉終決定,早上不會繼續聆訊,控方派警員確認李予信的情況後通知法庭書記。陳續指,原定周四下午才有聆訊,他遂請各方下午向法庭書記確認,周四會否如常開庭,否則押後至周五續審。陳慶偉一度口誤說,會押後至下周一續審,被告席隨即傳出「吓?」陳仲衡亦囑控方,要告知法庭更多李予信現時的情況。 辯方:控方開審後再增 3 證人供詞涉新西拍片者、TVB 員工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周三再度就控方提交證供提出爭議。Beel 指出,周二(2 月 28 日)收到控方新呈予辯方的約 800 頁文件,當中包括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相關,包括陳姓新西片段攝錄者、葉姓 … Read more

挑戰改身份證性別 跨仔法庭勝一仗 Q先生:都係想爭取同其他人一樣嘅權利

挑戰改身份證性別 跨仔法庭勝一仗 盼入境處盡快修例還「有尊嚴生活」
身份證上性別一欄,或沒多少人會特別留意。但對跨性別人士而言,在現行政府政策下,這一欄彷彿變成一面透視鏡,即使在外型上如何改變成為心目中的那個自己,當別人看到身份證上的性別,自己猶如全身赤裸,任由旁人目光掃視全身。

為了爭取把這一欄的「F」改為「M」,Q 先生展開了司法覆核之路,一行就十年。期間曾經歷兩次敗訴,至 2023 年 2 月 6 日,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局方要求跨性別男子必須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人權法》。5 名法官一致裁定跨性別人士終極勝訴。

Q 先生在勝訴後首度接受訪問,形容這次勝利屬於所有跨性別人士以及相信公義的人。他強調跨性別人士「唔係要特權」,只是想爭取其他人一樣有的權利,希望政府盡快修例,讓符合資格的跨性別人士更改性別,有尊嚴地生活。

入境處回覆《法庭線》查詢,未有正面回答修改有關條例及指引有否時間表,但指政府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正審慎研究裁決,同時會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跟進行動。

Read more

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候判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辯方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強調涉案的縱火規模不大,被告案發時並非挑戰警權,加上他擔保期間無放棄自己,繼續學業和工作,望予以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回應「希望還希望,法律還法律,你俾個基礎我。」又指本案涉夥同犯案和有預謀,加上涉案地點為繁盛商住區,有多項加刑因素。

法官另提到有求情信指,被告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公平環境挺身而出,質疑「你去燒美心,因為佢講咗啲嘢你唔同意。係咪調轉美心可以去燒返佢間屋?」案件押後至 3 月 15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判。

Read more

4警涉揑造搜屋紀錄 辯方指販毒案疑犯向廉署舉報事件 疑犯雙親否認受指使錄口供

4警涉揑造搜屋紀錄 辯方指販毒案疑犯向廉署舉報事件 疑犯雙親否認受指使錄口供
隸屬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二(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控方傳召販毒案被捕疑犯的母親作供,她稱涉案住所為她和丈夫居住,而由兒子失聯至得悉他被捕期間,未遇警察上門搜屋,又稱家有兩犬,如有人上門定吠叫。疑犯父親則供稱,案發時於客廳看電視,強調如有人拍門,他須應門,「(警察)咁大個人我點會見唔到呢?」

辯方則指,疑犯於 2018 年向廉署舉報指搜屋過程有誤,質疑其雙親的口供內容相似、字體工整,指兩人可能是在兒子指使下作供,「你去廉署錄嘅口供係已經做好俾你嘅」。疑犯父否認。案件周三(3 月 1 日)續。

Read more

父兄涉5年間多次非禮女童 父親認摸時年9歲女兒下體 胞兄涉摸胸不認罪受審

父兄涉5年間多次非禮女童 父親認摸時年9歲女兒下體 胞兄涉摸胸不認罪受審
現年 16 歲女童被指在 2015 至 2020 年期間,被父親指插下體、脫去內褲稱「生咗好多毛,叻女」,又遭胞兄摸胸等,兩人在警誡下分別稱「淨係摸咗個女三次」及「用膊頭撞我個妹個胸」。兩父子被控 9 項非禮罪,父親認罪還押至 3 月 3 日再訊;事主胞兄不認罪,案件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提及兄長「借啲意用手踭揩我個胸」,又稱曾向祖母反映事件,惟對方指哥哥只是不小心,女童認為「點解可以連自己個妹都搞?」案件周三(3 月 1 日)續審。

Read more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10 名被告早前已認罪,餘下 2 人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 3 月 18 日求情,並於同月 25 日,與同案 10 名認罪被告一同判刑。

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聲稱初時聽到銅鑼灣有衝突聲響時小心翼翼,但卻前往更大機會有危險的地方,耳聞目睹政總外的激烈衝突卻毫不畏懼,認為他短時間內的「心態逆轉」無合理解釋下難以令人接受,拒納其供詞。

法官另指,兩名被告有充足時間離開,但他們均身穿黑色裝束,停留暴動現場。有被告手持黑雨傘,可借他人用作與警方對峙,壯大聲勢;另一被告戴上手套,可以免在擲物時受傷,加上背囊藏有「五一、光時」文宣顯示他與示威者持相同理念,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Read more

二胡奏《願榮光》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及籌款 控方合併處理7控罪、5.15開審

二胡奏《願榮光》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及籌款 控方合併處理7控罪、5.15開審
曾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再因在大圍和中環演奏被控。控方早前改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他否認控罪,案件周二(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控方周二新增一項無牌演奏控罪,並就被告面對的 7 項傳票控罪,申請合併處理獲批。被告不爭議案發片段、照片及身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排期於 5 月 15 日至 17 日審訊,另定 4 月 21 日再訊,以待處理承認事實事宜。控方透露有 21 名證人,包括兩名專家證人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另有 3 名證人與牌照相關,惟數目有待處理承認事實後再確認。

裁判官問及被告,會否傳召證人作供時,被告稱「在街頭聽我拉二胡的人有千千萬萬」,又指只有自己可以證明自己沒有犯罪。

Read more

12.8遊行前搜出手槍、口岸發現爆炸品 17人被控違《反恐條例》 兩案2024年開審

12.8遊行前搜出手槍、口岸發現爆炸品 17人被控違《反恐條例》 兩案2024年開審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律政司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另外 2020 年初,深圳灣口岸公廁等被發現有爆炸品,警方事後拘捕 8 人,當中 7 人亦被控以《反恐條例》。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前案將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審期預料 60 日。後案則於同年 8 月 1 日開審,審期預料 75 日。據《反恐條例》,相關控罪若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兩案部分被告至開審時,還押時間將達至逾 4 年。

Read more

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指2011年殺情婦棄屍 三度受審終脫謀殺罪、誤殺罪成囚9.5年

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指2011年殺情婦再棄屍 三度受審終脫謀殺罪、誤殺罪成囚9.5年
49 歲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指於 2011 年殺害 33 歲情婦,並棄置屍體。案件揭發後,最終未能尋獲遺體,成為「無屍命案」。被告經歷兩次審訊均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但他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作第三次審訊,9 人陪審團周一(27 日)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成,因被激怒而非法殺害死者。法官黃崇厚周二(28 日)於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9 年半。

法官批評被告行為高度殘酷,而死者的言行挑釁程度不算高,但接納被告沒有預謀犯案。而即使他在第三次開審前承認誤殺罪,但法官認為不算適時認罪,未能獲全數刑期扣減。另外,辯方指被告已服刑 9 年,希望法庭下令被告即時獲釋,法官則認為需交由懲教署計算。散庭後,最終確認被告仍須服刑多 31 天才可獲釋。

Read more

兩國安案3人各判囚5年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許可 光城者2人申刑期上訴

兩國安案3人各判囚5年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許可 光城者2人申刑期上訴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呂世瑜早前不服刑罰向高等法院提上訴,上訴庭駁回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呂世瑜已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尚待發出聆訊通知書,聆訊未有排期。

此外,「光城者」案兩被告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判囚 5 年至 5 年 3 個月,法官參照「呂世瑜案」把刑期扣減 6 個月至最低刑期 5 年。兩人亦未獲全數三份一扣減。兩人不服刑期,周一(27 日)提出刑期上訴。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