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指示不設陪審團審理案件。綜合傳媒報道,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周四(18 日)去信律政司,指律政司要求法庭在 47 人案中不設陪審團,做法不妥;又促請案件盡早開審,指涉案人士還押快兩年,「對一直還柙的人不公平」。 《法庭線》就狄志遠信件向律政司查詢,數日後(8 月 23 日)獲回覆指「會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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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指示不設陪審團審理案件。綜合傳媒報道,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周四(18 日)去信律政司,指律政司要求法庭在 47 人案中不設陪審團,做法不妥;又促請案件盡早開審,指涉案人士還押快兩年,「對一直還柙的人不公平」。 《法庭線》就狄志遠信件向律政司查詢,數日後(8 月 23 日)獲回覆指「會適當處理」。
政府合約男文員涉於政總辦公室內着一名女同事「除衫」,又伸手到她的胸前,今年 8 月初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惟暫委裁判官布喜后認為被告曾作失常行為,決定為被告索兩份精神科報告,期間還押。 案件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接納兩份精神科建議,指被告目前精神狀況穩定,毋須判入院令、當庭釋放,但特別提醒被告,「你都知你個病(精神病)係好唔穩定」,叮囑他要定時食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萬聖節,有市民在中環示威,翌日凌晨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科大女生被指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10 星期。她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 法官陳慶偉周五( 19 日)頒下書面判詞指,雖然原審裁判官王證瑜在非法集結案,引用「共同犯罪」原則,並非完全正確的法律陳述,但原審於引述該原則前,已裁定上訴人置身非法集結人群之中,因此不影響他已作出的定罪裁決,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 年反修例運動後,中大要求學生或訪客出入校園時須出示證件。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等 4 人,被指 2021 年 1 月在保安管制站內抗議,先後向保安撒粉末、扔雞蛋,並推跌站內屏障,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周五( 19 日)在沙田法院再訊,區等 3 人否認控罪,准續保至 9 月 22 日預審。
其餘一名歷史系學生認罪,案情指他曾在查問下表示,校方措施剝削中大學生回校權利。辯方強調,他沒有出手施襲,參與程度有限,望判處短期監禁。不過,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他有份令事件變得更暴力,須負上一定責任,下令索取勞教中心報告,還押至 9 月 2 日判刑。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歷經一年的高院交付程序,周四(18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解除報道限制,傳媒可披露控方案情。 控方除指稱首 5 名被告包括戴耀廷為初選組織者外,亦指稱有 29 名被告有份籌劃、參與「四大戰線」,領域涵蓋國際、議會、街頭以及工會。案情點名提及,有 22 人參與「議會戰線」,「街頭戰線」有 16 人,「國際戰線」有 13 人,「工會戰線」則提及 2 人,部分人倡聯合戰線行動。 控方指,「國際戰線」中,被告涉要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央實施制裁,重點人物包括黃之鋒及公民黨被告,如發動聯署、接受外媒訪問。「議會戰線」涉計劃在立法會內作肢體抗爭、否決財政預算案。另在「工會戰線」中,控方點名吳敏兒,指她是領頭人物,擬濫用工會發動全港大罷工。
48 歲女警長被指於 2019 年底,在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 2 支警察紀念品 USB ,以及共值 2400 元的 28 張書券。她否認 3 項盜竊罪,案件周五( 19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出庭供稱,她認為 USB 屬紀念品,取走時不須特別批准。而她先後兩次取走書券,是為了派發予在場兒童,誤把派剩的帶回家,本打算 3 天後歸還。控方質疑,被告並無派書券,並故意選擇在房間沒有人時取走 USB 及書券,被告一概否認。案件押後至 9 月15 日續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1 人否認油麻地暴動,周五(19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23 歲被告周四供稱,與女性朋友 Charlie 失聯,擔心事件與示威有關,遂前往油麻地找她,最終被捕。被告友人周五供稱,被告當日到其健身室做運動後,「急急腳走咗」,稱要找 Charlie。他又指被告為人低調,「唔會點樣惹事」。 案件押至 11 月 19 日結案陳詞,眾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及撤銷禁足令,但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及往警署報到。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妻子後自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 辯方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死者的親友亦有到場支持被告。辯方表示,被告顧家、受人愛戴,照顧患癌妻子,令他壓力達至臨界點,患重度抑鬱。而被告已還押 2 年半,現時正從悲劇中康復,需要協助多於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法官黃崇厚指,按法律要求需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早上判刑。 求情:需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友善、顧家、受家人愛戴,死者的親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自妻子患癌開始照顧她,至案發前壓力達至臨界點(stretched to a breaking point),使他亦患上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及重度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律師指,被告沒有重犯風險,對社會沒有威脅,相信他重獲自由後,在親友支持下能很快重投正常生活。而被告正從悲劇中康復,現時需要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冀判 12 個月感化 法官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辯方今指,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均沒有建議被告繼續接受臨床治療。而感化報告,亦認為被告可重投社會,及適合接受感化令。 辯方續指,以往法庭在同類案件的判刑,均採取「十分諒解的方式」(a very understanding approach),曾判處 2 年監禁或感化令等。而被告從案發 2020 年 1 月至今,已還押 2 年半,已不需要進一步懲罰。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而 12 個月是適當的感化期。 法官指,法律規定判處感化令前,需先徵得被告同意,故於庭上詢問被告意向。被告表示願意接受感化。法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31 日判刑。 案情:妻患末期癌感痛苦 按摩助入眠後燒炭送「最後一程」 … Read more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今年 7 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4 名被告包括何桂藍等,申請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周四(18 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成為《國安法》下第二宗案件獲解除限制。 47 人在今年 6 至 7 月的第 6 次提訊日,已初步表達答辯意向,其中 29 人擬認罪,包括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其餘 18 人則擬不認罪,包括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鄒家成等。 控方草擬案情有數百段,當日讀畢案情後,區諾軒、趙家賢先後表示,希望對全體被告、及初選中所有人致歉。譚得志則高呼「同意劇情」,惹全場大笑後改稱「同意案情」。劉頴匡則指「呢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係歷史印記」。